對岸的白色恐怖:從遊戲《返校》看1960年的台灣_風聞
胜却人间无数-渴望着美好结局 却没能成为自己2018-08-10 17:57
《返校Detention》是一款2017年發佈的2D橫向式恐怖冒險解謎遊戲,由姚舜庭於2014年開始獨立製作。它以1960年戒嚴時期的台灣省為背景,講述了這樣一個校園故事:
女主角方芮欣原本是學校裏活躍的優等生,她在校深受老師和同學的喜愛,家庭生活也算幸福。然而好景不長,母親身為家庭主婦,性格軟弱,做公務員的父親酗酒的毛病癒發嚴重,時常夜不歸宿,即使回家也很少言語。甚至發展到後來,他還在外面找了別的女人。
父母間爭吵不斷,矛盾愈演愈烈。可某天方芮欣回家,她發現家裏凌亂無比。後來得知母親舉報了父親貪污,父親被抓走了。可她在母親那裏絲毫感覺不到悲傷,甚至還有些許笑意:“只是手腳不乾淨而已,死不了的。”
家裏的一系列變故讓方芮欣恐懼不已,原本學校裏的注目也都變成了她不想面對的眼光。原本開朗的她日漸消沉,成績一落千丈。方芮欣的變化引起了學校的關注,張明輝成為了她的心理輔導老師。失去家庭依靠的方芮欣漸漸對張老師產生情愫,張老師也開始欣賞方芮欣的才華,二人情投意合,有了所謂“師生戀”。
不管是過去還是現在,“師生戀”都是一個相對不為大多數人贊同的話題,兩人戀愛本就見不得光。更何況張明輝還有一個身份:學校地下讀書會的負責人。
1949年以後,國民黨為了確保自己在台灣的政權穩固,防止共產黨再次滲入,當時嚴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學習外來思想,他們還有“寧抓錯,不放過”的口號。所以讀書會的另一名成員,女老師殷翠涵勸説張老師“別走鋼絲”,遠離方芮欣。不巧對話被方芮欣聽見,再加上那段時間張老師本就因擔心方芮欣安危,對她冷淡,方芮欣更加確信張老師已經變心。
這時候,感覺失去了家庭和愛情雙重依靠的方芮欣,回想起了當時父親貪污被抓走,母親一句輕描淡寫的“死不了的”。邪惡的念頭逐漸侵染了方芮欣的心靈,她覺得這個不傷及人命的方法可以小小地報復下張明輝和殷翠涵。
於是她接近在讀書會的學弟魏仲廷,拜託他幫忙弄到讀書會的讀書清單。暗戀方芮欣的魏仲廷不假思索,很快把清單給了方芮欣,方芮欣又把書單交給了影子校長白教官。
其實白教官這裏還是個彩蛋耶。
計劃完美地進行着,可方芮欣卻低估了事態的嚴重性。調查部門很快介入,徹查讀書會事件。學校裏發生了嚴重的嚴刑拷打,最後,事件牽連了很多人。身為讀書會的組織者,張明輝被判槍決。而殷翠涵身為校長千金,在第一時間逃到了海外。因為上了海關的黑名單,直到殷翠涵肺癌去世客死異鄉,都沒再能回家。最慘的是魏仲廷,因為被當成告密者,他在學校受到各種欺凌,被人四處排擠,最終他選擇了自首,被判處十五年。
雖然方芮欣一直用“這是愛國行為”來安慰自己,但這一切都早已超出了她的承受範圍。她沒想到自己會害了這麼多人。她忘不了殷翠涵、忘不了張明輝、忘不了魏仲廷,也無法原諒雙手已經沾滿鮮血的自己。最終,她選擇用自殺來逃避這一切,變成了一個“上不得入天堂,下不得入地獄”的孤魂野鬼。
劇情並不複雜,複雜的是人心。《返校》的故事只是當時台灣“戒嚴時期”的一隅縮影,真實的歷史比遊戲還要有厚重感。
台灣白色恐怖時期,從1949年5月20日至1991年5月22日為止,長達數十年。先是台灣頒佈《台灣省戒嚴令》,宣告在台灣全境實施戒嚴,同年通過《懲治叛亂條例》,為針對中國共產黨的特殊情況而實施。實際上,此“特別刑法”成了鞏固極權主義領導中心的工具,不僅僅是共產黨,批評或反對政府者、持不同政見者都會受到迫害。後為嚇阻台灣人民不得反抗政府,於1950年又通過《動員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
《動員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4條規定,因匪諜案沒收之財產,承辦人員可得百分之三十五之獎金。因此,當時通行的標語就是“匪諜就在你身邊”、“消滅共產黨”等。告密者到處都是,只要是共產黨、匪諜、嫌疑犯、曾經去過延安者、親共者、思念大陸家鄉者、或有異見者、異言者,均可不經審判,或由簡易的軍事法庭加以逮捕,當場執行槍決,或拉去刑場槍決,少數行為較輕者則判刑入獄。因為酬金誘惑,以及蔣介石高喊的“不能放過一個”的口號,冤假錯案比比皆是。
同年7月9日,台灣開始全面實行省政府員工的連坐保證制度,未有保證人者不予僱用。從公務人員開始,該制度逐步擴及到台灣幾乎所有公私機構單位,成為戒嚴時期遍及台灣絕大多數人口的基本政治審查制度之一。
文化界遭到的衝擊和破壞不可忽視。台灣當局還頒佈了五項禁令。禁令如下:
禁止發表反攻無望論;
禁止出版有關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書籍和言論;
禁止任何報道中國大陸的進步實況;
禁止批評蔣介石和蔣經國的言論;
禁止統一中國的言論。
禁令一出,能寫能説的知識分子從此不能執筆仗言,噤若寒蟬。
為加強對青年的思想控制,台灣各學校還從1953年開始,全面設立“訓導處”和“軍訓教官室”。學校裏的教官不僅教授軍事知識,組織軍事訓練,還負擔着為國民黨發展青年黨員、監視校內言論、查證內部思潮等任務,並以此在學校秘密發展特務組織,安插特務學生。1960年7月1日,“行政院”明令學校軍訓移歸“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下設學生軍訓處,軍訓便成為教育體系一環,教官成為學校的必備崗位,其身份地位堪稱“影子校長”,甚至比校長都要厲害。這個在返校中也有體現,如方芮欣去告密的白教官,在第二章的結尾將他意向成一個怪獸。相信在當時,恐慌的學生內心深處已經早將白教官視作敵人,唯恐他盯上自己。
返校的真實故事,就是當時轟動一時的“基隆中學案”,又稱“光明報事件”。
基隆中學校長鍾浩東,無法忍受當時國民黨政府貪污腐敗,思想日益左傾,受吳克泰之邀加入中國共產黨,組訓學生自治會與讀書會,並於1947年7月秘密成立中國共產黨基隆中學支部。他還秘密發行地下刊物《光明報》,任用從國外歸國或文筆良好的教師作為刊物的主筆。
戒嚴以後,台灣“國防部保密局”接獲密報,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學生林榮勳、孫居清等人有散發“反動傳單”、“為匪張目”等情事,藉此判斷《光明報》發刊地極有可能設於台大內部。經過長期追蹤後查知王明德(王世堅的父親)多次郵寄《光明報》給自己女友,並表明其共產黨員身份。8月15日,國名黨特務進入吉隆中學,逮捕鍾浩東等四十餘人。
該事件猶如一條導火線,“吉隆中學支部“、成功中學支部”、“台大法學院支部”、“基隆市工委支部”陸續遭到曝光,多人直接被判處死刑。此後,“情報局”特務谷正文利用部分證詞,推斷更高級的“共諜組織”,陸續捕獲陳澤民、吳石、張志忠、蔡志乾等人。蔡孝乾的落網,直接宣佈了整個台灣中國共產黨諜報組織的第一次瓦解。多名各校師生被捕,以“情資協助匪諜”的罪名槍斃和流放綠島。
範榮枝:
“1949年開始,在台灣的地下黨接到指示。姚老師提醒我們的任務方向是:“為了迎接大陸的解放,你們幾個年輕人現在要做是大量培養羣眾,用各種方式協助整體社會做好準備。等到解放台灣的時候,要儘量防止國民黨破壞工廠、學校、機關。”
“我們是到1951年初才自動要求加入組織。“好,你寫一個報告來。”姚老師同意了,但他私下跟我説所謂的報告就是自傳。但是他叫我不要説成是自傳。我們三個人交出報告沒多久之後,姚老師提供了黨綱和更進一步的內部文件,要我們看完再補一些心得,寫在報告裏頭。”
“沒有多久,義民中學再度受到很大的威脅。姚老師告訴我,他已經被特務盯上了,“你們最好少來,要嘛,你一個人來就好,他們不要來。”又過了一個多月,他説情勢很不好,要我們暫時不要去找他”
“當天,趁着夜深人靜全家熟睡之時,警察包圍了家裏外圍道路。當時沒有大馬路,由派出所一位姓張的警察帶了5、6個人用步行的方式進來逮捕我。當局逮捕的理由千篇一律,他們為了怕事情傳開,就故意説:“他沒有事,只是為了學校的事情,過兩天就回來了。”其實我事先已經跟爸爸提過可能會被抓。那天大姊也剛好來家裏,她還伸手來拉我。拉不回的這雙手,一別就是十年啊!”
“逮捕後被帶到楊梅拘留所關了一個晚上,第二天坐火車到新竹少年監獄,那邊是內政部調查局臨時的調查站。一路上我沒有被銬,有兩個人看管我,他們故意把手槍放在小袋子裏用威脅的口氣説:“你不要跑哦!”押送時,與堂哥在車上巧遇,但不敢跟他説什麼,連多看一眼都不敢,就怕牽連其他人。”
“抵達新竹看守所的時候是早上,我和樊智育以及同樣是湖口人的温勝萬,3個人關在一塊。到了快要吃中飯的時候,姚師母在走廊上照顧丁老師的兩個孩子;一個是4歲的貝貝,一個剛滿週歲。她抱着孩子過來我的房間外面,靠在特務用來查看房間內部的小洞説:“範榮枝,範榮枝,姚老師要跟你講話。”我一聽到馬上就趴下來。關在斜對面的姚老師也趴在地上,利用房門下方用來送飯的小洞,透過姚師母傳話。姚老師説“你的東西被拿到了,你要承認。”完蛋了!姚老師這句話讓我突然像被雷打到一樣。原本以為沒有東西落在他們手上,打算硬拼,聽到這件事就知道自己根本不可能回去了。”
“姚老師、黃老師、劉鄹昱都在第二區,他們比較有機會講到話。我這區和我同案的是邱興生、徐代德。邱興生是小學教員,我們原本不認識他。後來知道邱興生吸收了兩個人、徐代錫吸收一個人。我忘了徐代錫吸收那個人的名字,那個人後來跑掉了沒有被抓到。”
“我們8月被抓,隔年6月先判。姚老師是6月17號被拉出去,18號被槍斃。”
“拉出去的前4、5天,開了一個庭,為了重審丁老師跟黃老師的事情。因為姚老師是主犯,開他的庭也會順便把我們,包括我、徐代德、邱興生給叫出去。那天大概3、4點突然叫我們開庭。聽到開庭還以為要宣判,讓我們很緊張,誰也無法保證不會被槍斃。慣例上,如果是憲兵進來帶走的人,百分之百是等着隔天被槍斃的。但我們出去時,奇怪!大門居然沒有憲兵。”
“看到第二區那邊的人出來了,我立刻跑到姚老師旁邊,剛好看守拿了手銬過來,我就自己湊過去,趁機跟姚老師銬在一塊。從看守所到法庭的10幾分鐘,是與他最後的談話。“我這幾天要走啦。”姚老師説。姚老師是有思想準備的人,對於離開處之泰然。”““我對你有一點內疚。”當姚老師説這句話時,我回想起自己的世界觀從來不是被誰強行灌注,而是在啓蒙過程中自覺形成的,對於此刻的處境當然無怨無悔,就堅定地告訴他:“沒關係啦,我們自願的。”““你們好好地在外面,還要保重身體,台灣應該也不會久。”他認為台灣很快就會解放。唯一掛唸的是在台灣舉目無親的姚師母,要我想辦法接濟他。”
“要槍斃前一天晚上,幾個人被送到外面的獨房,雖然説是獨房,但從遺書看起來,好像有幾個人是關在一塊的。包括邱興生在內,大部份人的遺書,都是那晚在那個環境下寫的,看得出潦草。黃賢忠老師知道自己一定會被槍斃,所以事先分了好幾天寫下遺書,甚至請同房的石玉峯幫他畫了畫像。石玉峯也以徐代錫的老婆寄來的明信片畫下徐代錫的兒子。”
“我們當時是最後一批、最嚴厲的時候,所以大家都抱着一定要死的決心。因為有這樣的決心,5、6個月期間裏看到有人被拖出去槍斃、隔天又是誰先走一步,對這些事情是痲痹的。”
在一封信中,一名被監禁者寫給他的母親:“事至今日也無言再提,千言萬語請您不用傷心,要歡歡喜喜才是。該為時代犧牲的孩兒而驕傲。”
據環球時報報導,1949年前後,中國共產黨共派出1500餘名特工進入台灣,被台灣“軍事法庭”公審處決的有1100餘人。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聯絡部於2013年12月在北京西山國家森林公園建設無名英雄廣場來紀念這些遇害特工。
那個時代,不僅是個讓人恐慌的年代,也是個讓人喪失道德的年代。
1954年發生“台南市委會郵電支部案”,以吳麗水為案首,故又稱“吳麗水案”。承辦吳麗水案的“保安司令部”人員,為增加獎金,對吳麗水施加重刑,誘導她擴大誅連無辜的人。吳麗水受不了刑罰,供出並非共產黨的丁窈窕是“同謀”。當時已身懷六甲的丁窈窕因“知匪不報”被判刑。她進入監獄後不久臨盆,生下一女。
丁窈窕在綠島監獄的縫衣工廠工作,當時也有許多其他女性政治犯被捕,如同丁窈窕一樣,連其年幼的孩子也一起帶進來坐牢。她女兒長於女子監獄,因而每次監獄官唱名“某某某,出來”時,該小女孩就知道什麼叫做“槍斃”。
1954年7月24日,丁窈窕正在監獄工廠做衣服,她的女兒和其他小孩子在一旁嬉戲。一個女性獄官來找丁窈窕:“你有特別接見。”丁窈窕以為有人來訪,就抱起女兒走向大廳。一到門口,獄方就把丁窈窕雙手反綁並上手銬,她女兒抱住媽媽,回頭對所有在場的受刑人説:“我媽媽不是壞人,你們不要槍斃她。”獄方要把丁窈窕帶走的時候,小女孩跳上媽媽的背上緊緊抱住。獄方於是就把小女孩的腳往外一折、往後一拉,抓頭強行拉開,連小女孩部分頭髮,都被扯下來,丁窈窕終究被拖出去槍決。年僅29歲。
編劇家趙琦彬曾是澎湖上岸的流亡學生
國共兩黨內戰後,國民黨節節敗退,山東流亡學生一萬多人奔到廣州,山東省政府主席秦德純出面交涉,把這些青年交給澎湖防衞司令李振清收容。當時約定,讓十六歲以下的孩子繼續讀書,十七歲以上的孩子受文武合一的教育,天下有事投入戰場,天下無事升班升學。當時,國民政府教育部和在台灣澎湖當家作主的陳誠都批准這樣安排。此批人便為山東流亡學生
他去世後,編劇家張文祥寫文章悼念,談到當年在澎湖被迫入伍,常有同學半夜失蹤,「早晨起牀時只見鞋子」,那些都是強迫入伍後不甘心認命的學生,班長半夜把他裝進麻袋丟進大海。
雖然“台灣政府”宣告自1987年7月15日起解嚴,“名義上”白色恐怖已經結束,台灣平民不再受到嚴厲的軍法審判,但是《懲治叛亂條例》以及《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仍然持續鎮壓與政府持不同政見者。1991年5月9日,法務部調查局幹員未知會國立清華大學校方,於清晨五時許進入清大學生宿舍拘提歷史研究所碩士生廖偉程,引發台灣社會與大學校園劇烈反彈。5月9日,清大學生到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靜坐抗議。5月12日,抗議的教授及學生於中正紀念堂靜坐,二十多名教授遭到鎮暴警察以棍棒毆打。5月15日,上千名台灣各大學學生髮動罷課並佔領台北車站大廳靜坐六天五夜,要求“廢除懲治叛亂條例、反對政治迫害”。5月17日,立法院通過廢除《懲治叛亂條例》,5月22日正式宣告廢止。
根據台灣“法務部”公開資料,台灣白色恐怖時期,軍事法庭受理政治案件近30,000件,無辜受難者約140,000人。受害者可能遠遠不止這個數字,早期許多隻身來台的外省人成為白色恐怖的受害者,但他們可能沒有親人替他們追求平反。許多人的案情也由於世事變遷、人事不存,受難的訊息不能流通,長輩不敢告訴晚輩真相,至今已經消失於歷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