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數蘇聯援建新中國的156項目工程_風聞
邱吉尔-2018-08-11 21:52
“156項工程”是20世紀50年代蘇聯等國援建中國的一系列重點工礦業項目的統稱。這些工程項目被後人譽為新中國工業的奠基石。
舊中國工業生產十分落後。很多人宣傳解放前中國在工業方面取得了多麼大的成績。這種説法不能説完全錯誤,但多數是一種以偏概全的説法。在點上説,解放前中國的工業的確有過不少成績,但是不成體系,更沒有鋪開。否則,也不會在抗日戰爭爆發的時候,那麼狼狽,在武器上存在那麼大的差距。
解放的時候,近代工業產值僅佔工農業總產值的12.3%,其中生產資料生產的比重又僅佔5.5%。這是一個典型的輕工業國家特徵,是適應不了中國這樣的大國需要的,無法支持中國的大國發展。1954年6月14日,毛澤東主席在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關於新憲法草案的講話中,對當時的我國的工業化水平有過一段形象的描述:“現在我們能造什麼?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壺,能種糧食,還能磨成麪粉,還能造紙,但是,一輛汽車、一架飛機、一輛坦克、一輛拖拉機都不能造。”
要迅速恢復生產,建立現代工業,接受外援是必不可少的。但在當時,美國等一些西方國家,在經濟上對我實施封鎖、禁運,使我國的技術引進受到極大限制。我國只能尋求蘇聯和東歐社會主義國家的經濟技術援助。“156項工程”只是後來約定俗成的説法,實際上蘇聯等援建的是150個項目,而且是先後分三批敲定執行的。其他社會主義國家也有過一些對華援助項目。
一、1950年毛澤東主席首次訪蘇時確定第一批50個項目
1949年12月6日,新中國成立剛兩個多月,毛澤東就對莫斯科進行了長達兩個月的訪問。此行目的重大,除了簽訂新的中蘇同盟條約之外,就是爭取蘇聯的大規模經濟援助。毛澤東在莫斯科同斯大林就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問題、蘇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貸款問題、兩國貿易和貿易協定以及有關兩國利益的若干問題進行初步會晤後,周恩來於1950年1月20日率中國政府代表團抵達莫斯科,進行具體的談判。
1950年2月14日,中蘇兩國政府在克里姆林宮正式簽署了《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以及《關於蘇聯貸款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協定》等文件。兩國政府議定:蘇聯以年利1%的優惠條件給中國提供總額為3億美元的貸款,自1950年1月1日起,在5年期間,每年以貸款總額的1/5交付,用以償付為恢復和發展中國經濟而由蘇聯交付的機器設備與器材,中國將以原料、茶、現金、美元等償還蘇聯貸款及其利息,貸款的償還期為10年。
1%,這樣低的利息到哪裏去找?改革開放初期的西方國家,拼命向中國兜售他們的貸款,知道利息是多少嗎?18%。這樣高的利息,很多中央領導還打算接受,只是被陳雲同志及時制止了。
貸款協定生效後,蘇聯即開始用這筆貸款幫助中國新建和改建第一批50個大型工程項目,涉及煤炭、電力等能源工業,鋼鐵、有色、化工等基礎工業和國防工業等國民經濟最重要部門。這50個項目在後來的執行過程中,撤消了1個項目,合併了2個項目,實際建設項目為47個。這些項目對於新中國國民經濟的恢復起了巨大作用。
二、1952年周恩來總理率團訪蘇確定第二批91個項目
自1951年春開始,在周恩來、陳雲的領導下,中央財經委員會着手編制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草案輪廓。由於當時抗美援朝戰爭正在進行,按照中央“邊打、邊穩、邊建”的方針,“一五計劃”在編制過程中,是以抗美援朝和國家建設並重為出發點來規劃國家工業建設的。
為了確保“一五計劃”制定的科學性及其有效貫徹,同時也為了爭取蘇聯的幫助,1952年8月17日,周恩來再次率領中國政府代表團抵達莫斯科,與蘇聯政府商談即將於1953年開始的第一個五年計劃制定和中國工業化建設問題。
為了確保一五計劃制定得科學性及其有效貫徹,同時也為了爭取蘇聯的幫助, 1952年8月17日,周恩來再次率領中國政府代表團抵達莫斯科訪問,與蘇聯政府商談即將於1953年開始的第一個五年計劃制定和中國工業化建設問題。
1952年8月20日,中蘇雙方舉行了第一次會談。斯大林表示,願意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在資源勘探、企業設計、設備供應、提供技術資料、派遣專家和提供貸款等方面幫助中國。關於軍事裝備和軍事工業,斯大林強調中國應自己生產飛機、坦克、雷達等武器,從修理到裝配和製造,從小到大,以利培養幹部,否則只有工廠沒有人才,絕對不行。他建議最好是中國派人到蘇聯學習,培養自己的幹部、工程師及技術工人。
1952年9月3日,斯大林與中國代表團舉行第二次會談,會談的重點是五年計劃問題。斯大林表示願意為中國實現五年計劃提供所需要的設備、貸款等援助,同時派出專家,幫助中國進行建設。
在原則確定之後,周恩來、陳雲等先行回國,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重工業部部長李富春等繼續留下與蘇方商談蘇聯援助的具體細節,前後歷時達8個月之久。蘇聯方面在進行了詳細周密研究後,滿足了中國政府的要求,甚至增加了一些應該開辦而中方沒有考慮的企業。1953年5月15日,李富春與蘇聯部長會議副主席米高揚分別代表兩國政府簽訂了關於《關於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援助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發展中國國民經濟的協定》,最終確定在1953-1959年間由蘇聯增加援助中國新建和改建91個企業。雙方商定,作為援建項目的部分補償,中方將在1954年至1959年間向蘇方提供16萬噸鎢砂、11萬噸銅、3萬噸銻、9萬噸橡膠等戰略原料物資。
根據李富春向中央的報告,第一、二批141個項目建成後,“中國的工業能力將大大增長,在黑色冶金、有色金屬、煤炭、電力、石油、機器製造、動力機械製造和化工方面,都將超過現有生產能力一倍以上,中國不僅將有自己的汽車工業和拖拉機工業,鋼鐵、煤炭、電力和石油等主要工業產品將達到蘇聯“一五計劃”時的水平,接近或超過日本1937年的水平。”
為了合理地規劃這些項目,蘇聯派5個專家組來中國。一是黃河、漢水的綜合規劃組;二是電氣化組,幫助中國製定電氣化的遠景計劃;三是黑色冶金與有色冶金組,幫助中國製定發展黑色冶金與有色冶金的遠景計劃;四是機器製造工業組;五是造船工業組。
三、1954年赫魯曉夫率團訪華確定第三批15個項目
1954 年 9 月,以赫魯曉夫為首的蘇聯政府代表團應邀來中國參加國慶五週年慶典。訪問期間,周恩來、陳雲、彭德懷、鄧小平、李富春等同蘇聯代表團就中蘇關係和國際形勢舉行會談。雙方議定:蘇聯給予中國 5.2 億盧布長期貸款,幫助中國重建 15 項中國工業企業,同時擴大原有協定規定的 141項企業設備供應範圍。
1954年9月,以赫魯曉夫為首的蘇聯政府代表團應邀來中國參加國慶五週年慶典。訪問期間,周恩來、陳雲、彭德懷、鄧小平、李富春等同蘇聯代表團就中蘇關係和國際形勢舉行會談。雙方議定:蘇聯給予中國5.2億盧布長期貸款,幫助中國重建15個工業企業,同時擴大原來協定規定的141項企業設備供應範圍。
至此,中蘇雙方三次共簽訂156項援建項目。
雙方後於1955年商定再增加16項,後來又口頭商定增加 2 項,前後共確定174 個項目。經反覆核查調整後,有的項目合併,有的項目推遲建設,有的項目取消,有的項目一分為幾,最後確定為154項,最後實際建設150項。但由於“156項工程”已寫進了一五計劃並已先行公佈,後來還是習慣地稱蘇聯援建的重點建設項目為“156項工程”。
四、“156項工程”的內容
蘇聯援建的150項工程的構成是:軍事工業企業44個;冶金工業企業20個,其中包括鋼鐵工業7個、有色金屬工業11個;化學工業企業7個;機械加工企業24個;能源工業企業52個,其中煤炭工業和電力工業各25個、石油工業2個;輕工業和醫藥工業3個。這些項目幾乎都是為建設中國工業化基礎所必需的重工業項目。
“156項工程”項目中,民用工業企業106 個,約佔70%,國防企業44 個,約佔30%。民用工業企業中,東北地區 50 個,佔據了近一半,合理利用了東北原有的工業基礎。而配置在中西部地區的項目,充分利用了當地的資源,開發了新工業區,服務了國防建設。通過“156″項工程的建設,形成了以鞍山、武漢、包頭三個大型鋼鐵綜合企業為核心的多項重要工程,如長春第一汽車製造廠、武漢重型機牀廠、瀋陽第一機牀廠、哈爾濱汽輪機廠、蘭州煉油化工設備廠、洛陽第一拖拉機制造廠等大型工業企業及武漢長江大橋等重點交通工程。圍繞這些重點企業,我國興建了一系列配套工程,形成規模巨大的工業基地,如鞍山鋼都、長春汽車城、瀋陽飛機城、富拉爾基重型機械加工城等等,初步建起了中國的工業經濟體系, 為中國工業化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應當説,自近代洋務運動以來,中國還從沒有過這樣迅速、集中、全面、系統的工業化行動。
到1957年底第一個五年計劃結束時,“156項工程”已開工135個,其中建成或部分建成投產的68個。“156 項工程”中第一個建成投產的民用工程是鄭州第二熱電站(1953年投產),到1962年,除三門峽水利樞紐(1969年建成)以外,所有項目全部建成投產。到1959年建國十週年時,我國鋼產量由世界第26位升至第7位;煤、油從第9位升至第3位;發電量由第25位升至第11位。
與“156項工程”相伴隨的是蘇聯技術向中國的轉移。其突出特點是:第一,轉移基礎技術,填補了部分基礎技術的缺環,為其他技術和工業的發展奠定了初步的基礎;第二,轉移中國過去沒有或基礎很差而又急需的技術(包括基礎技術),填補了汽車、拖拉機、採油煉油設備、化肥、化學纖維、光學儀器、照相膠片、噴氣式飛機、航空發動機、坦克、核武器、火箭、計算機、半導體、精密儀器等技術領域的空白;第三,推動現代技術在中國的體制化,初步形成了從企業生產應用到研發、設計和人才培養的比較完整的技術體系和工業體系;第四,加強技術科學在中國的建設,建立比較系統的學科體系,開展技術科學理論和實驗研究;第五,派遣專家,並幫助中國培養自己的專家隊伍。
五、“156項工程”的意義
156項工程對中國意義極為重大。
自清末開始,中國的確引進了不少項目,但是這些項目不成體系,基本上也缺乏後續發展能力。左宗棠和李鴻章當年辦的軍工企業,最大的作用是培養了一批人才,但是項目本身完全靠政府財力支撐,後來都辦不下去了。民國時期的地方軍閥,如張作霖等,也引進了不少現代工業企業,但同樣沒有維持下去。
而156個工程則不一樣,作用遠非之前的引進可比。
第一、規模大。“156項”實際施工的150項中,預計總投資為187.8億元(原預計總投資202.7億元,三門峽水利樞紐停建及軍工項目縮小投資,少用14.9億元),實際完成196.3億元,完成104.5%。5年內新增加的工業固定資產價值達197億元,為1949年以前全中國原有全部工業固定資產的154%。按照俄羅斯外交政策檔案館保存的資料統計,蘇聯援華企事業建設項目的出口總值為9409億盧布,其中設備出口的資金額總計達8394億盧布,技術援助的出口值為1015億盧布,這些大約佔蘇聯年國民收入的7.7%。為了拉攏中國,同時也算是答謝中國在朝鮮半島的付出,蘇聯政府也算是出了血本了。
**第二、成體系。**多個領域同時發展,基礎設施建設、技術轉移與人才培養齊頭並進。 156個項目及其配套項目的建設,使中國建立起了較為完整的基礎工業和國防工業體系框架,奠定了工業化的初步基礎。156項工程使中國有了飛機制造、汽車製造,重型和精密機械製造,發電設備製造業,以及高級合金鋼和有色金屬冶煉等產業,工業生產技術水平一舉由手工跨越近50年代水平。1956年,中國生產出第一輛載重汽車,第一架噴氣式飛機,第一座機牀,第一個電子管、磁控管、雷達和指揮儀。重炮、高炮、航空炮、中型坦克、炮彈及引信、炸藥、發射藥、光學儀器、防毒面具、噴氣殲擊機、輕轟炸機、教練機、渦噴發動機、潛艇、驅除艦等都陸續實現製造。156項工程使我國當時鋼材的自給率已達86%,機械設備的自給率達60%以上。“一五”時期的工農業總產值平均每年遞增11。9%,其中工業18%、農業4。5%、輕工業12。9%、重工業25。4%。工業在工農業總產值中的比重,由1952年的43。1%提高到56。7%,重工業在工業總產值中的比重也由1952年的35。5%提高到45%。到1959年新中國成立10週年時,我國鋼產量由世界第26位升至第7位、煤油從第9位升至第3位、發電量由第25位升至第11位。據劉少奇當時的估計,蘇聯援建的項目完全投產後,中國的工業生產能力大致就能與1936、1937年的日本相當。
**第三、技術轉移徹底。**為了搞好156個項目的建設,蘇聯政府和人民不僅提供了必要的資金和設備,而且從勘察地質、選擇廠址、蒐集設計基礎資料、施工設計、指導建築安裝、開工運轉、供應新產品技術資料等方面都給予了全面系統的援助。有3000多名蘇聯顧問和專家還直接參與了工程建設工作(周恩來在1959年10月2日的文章裏説,在十年裏蘇聯先後派遣了經濟、文教專家10800多人來華工作)。陳雲説過:“第一個五年計劃中的一百五十六項,那確實是援助,表現了蘇聯工人階級和蘇聯人民對我那們的情誼。”(當援助“156項工程”建設的第一批蘇聯專家來華時,斯大林曾指示,蘇聯專家的任務就是把所有的知識和技能告訴中國人,直到他們學會為止)“蘇聯技術援助和資本貨物的重要性不論如何估計也不為過。它轉讓設計能力的成果被描述成技術轉讓史上前所未有的。此外,中國看來已接受了蘇聯國內最先進的技術,在有些情況下,轉讓的技術是世界上最佳的。”(R·麥克法夸爾、、費正清:《劍橋中華人民共和國史(1949-1965)》,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185—186頁。
據1957年的中方統計,當時中方已經得到了3646種技術資料。據統計,1952—1957年,中國生產的51000台金屬切削機牀中,有43500台是按照從蘇聯得到的工藝資料生產出來的),這樣蘇聯的工業技術就大規模地轉移到了中國。
156個項目是中國人民的寶貴財富,也是前蘇聯人民給予中國的巨大幫助,對此中國人應該牢記在心。西方人説:“國與國之間沒有永恆的友誼,只有永恆的利益。”對此,中國人一方面應該有所借鑑,意識到、並充分防範西方人的利益至上利益第一的外交理念。同時,中國人不能照搬西方人的這種觀念,對於前蘇聯人民的這種幫助與恩情我們應該永遠銘記,並且在適當的時間予以加倍償還。
我相信,以中國人的傳統理念,這種做法是能夠得到廣大中國人民的認同的。不僅如此,這種做法也能夠向全世界人民宣示:中國人是記恩的,是感恩的。中國人在外交上,是既講利益,也講友誼的。這種形象,是中國人的軟實力,有利於中國以後與其他國家搞好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