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13萬8的300平米豪宅你敢要嗎?_風聞
全球路社-你好,清风2018-08-13 20:48
什麼是大棚房,所謂的“大棚房”,就是打着建温室大棚的旗號,在農業用地上建商品住房的一種違法用地行為。這是有錢人的一種另類享受。
今年以來,多家媒體曝光了多起違法建設“大棚房”的事件,今年3月份,自然資源部還緊急部署了“大棚房”的專項整治工作。
就在國家“三令五申”嚴打“大棚房”的背景下,在山西,竟然還有一些地方以生態休閒為名,對外銷售所謂“私家農莊”、“田園庭院”的“大棚房”,這中行為是對法律的反抗, 在網上,搜索“大棚房”關鍵詞,一個位于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南胡村”的“大棚房”正在銷售中。膽子太大了。
下面一張圖的紅色標記,都是已經售出的房。
整個項目佔地約2000多畝,目前已經開發的一期、二期項目基本成型,後續還會再追加,小區內水、電入户,而且還有很多配套設施,可以説是豪華天地農家樂了。
一個叫“豐沃農科”的樓盤,在它的公開信息欄裏,卻自稱是榆次區北部旱恆萬畝設施蔬菜示範基地,公司+基地+農户是項目的關鍵詞和亮點,打着蔬菜基地的旗號,發展修樓盤,賣房子,這是一種欺騙。
通過無人機拍攝,可以看到,在一片農田之中,幾千畝的農業大棚整齊排列,如果不是親眼進來看看,根本看不出這裏正在逐步變成非農性質的休閒居住大棚。
按照交房標準,開發商蓋好大棚,租户收房後,可以在大棚裏邊隨意搭建自己的客廳、卧室等。這是赤裸裸的欺騙。
據當地村民説,這房子買了以後會有大麻煩,流轉給公司是蓋大棚的,現在卻蓋了房子,這裏原本是塊耕地。一位村民還拿出自己的土地承包合同,明確指出,“大棚房”所佔的土地正是村民自己的耕地。
《集體土地農業用地使用證》上明確寫道,“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轉讓,一切使用土地的個人必須合理使用土地”。
所以買這房子是違法的!
對於此類“大棚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條、七十六條規定:應退還被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建築物應拆除,恢復土地原狀;違法破壞耕地情形嚴重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耕地保護事關國家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和社會穩定,始終是國計民生的頭等大事。
“大棚房”屢禁不止的主要原因在於利益驅動,開發者以較少的投入,通過改變大棚用途就能“坐地生金”;而購買者以較低的價格就能擁有一片土地。
切實保護耕地,要有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同時也要提醒消費者,買這類違法違規建設的“大棚房”,是得不到法律保護的,不僅無法獲得產權,而且房子面臨拆除,將會“錢房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