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的中國男性承認自己強暴過女性”是真的嗎?_風聞
没有故事-还没写完的风闻小编2018-08-14 17:26
最近,有一個數據很嚇人“22.7%的中國男性承認自己強暴過女性”。
給出這個數據的網易新聞《性侵立案難:中國每百萬人發生2起強姦案》迅速獲得過萬轉發,不過目前此文已經無法查看。
但是,網易2014年的新聞裏也出現過這一數據。
這數據是真的嗎?
查了一下,中國日報2014年的新聞裏提到過,2013年一項針對亞太地區性犯罪的多國調查顯示,有22.7%的中國男性承認自己強姦過女性。
2013年,聯合國確實做過一個針對性犯罪的多國調查,最後也出具了一份報告《為什麼一些男性會使用暴力對待女性,我們如何預防?》。
報告中顯示,中國只有一個地區接受了調查。
調查涉及了998位男性,其中有22.2%的男性承認強姦過女性。
22.2%的數據與22.7%相差不多,此處可能是新聞引用的失誤。
數據差異先放一邊,此處想研究一下調查方法。
報告裏沒有顯示調查問卷,只透露了一些提問內容。
問卷中避免使用了“強姦(rape)”一詞,而是通過一些具體行為描述來代替。
比如,有沒有與醉酒或因藥物迷暈的女性發生過關係。
但是調查結果可以倒推出來一點。
表格中關於強姦有幾個細分項:
Partner Rape(伴侶強姦或婚內強姦)為19.4%;
Non-Partner Rape(非伴侶強姦)為8.1%;
Gang Rape(輪姦)為2.2%。
在有部分重合的前提下,得到了總計數據為22.2%。
這個數據之所以會引發爭議,主要是統計口徑的不同。
在聯合國的調查中,對於強姦的定義是指,未得到對方同意或醉酒,因藥物迷暈等非行為能力下發生性關係。
受調查的中國男性大部分承認的強姦行為都是伴侶強姦或婚內強姦
然而,媒體報道的涉及強姦的新聞大多數都是非伴侶強姦。
伴侶強姦及婚內強姦的報道卻不多。甚至在幾年前還是一個“稀奇”的概念。
至今為止,婚內強姦在司法界都存在爭議,判案結果不一。
1989年,河南信陽地區的法院作出了我國第一起婚內強姦入罪的判決,基本情節是丈夫在妻子提起離婚訴訟後,在親友的幫助下將妻子劫持回家,並多次實施了強姦。
2010年,廣東省順德區法院對一起婚內強姦案作出判決,認為丈夫李某無罪。
基本情節是,李某與張某於2009年初,因為家庭瑣事問題,爭吵鬧離婚。3月,雙方在共同生活的商品房中分房居住。4月8日21時許,李某強行與張某發生了性關係。
順德區法院審理後認為,在正常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任何一方都有與另一方同居的義務,性生活是夫妻共同生活的組成部分,在這種情形下對強行與妻子發生性關係的丈夫以強姦罪判處刑罰,與事實及法律相違背,也不符合我國的倫理風俗,丈夫不應成為強姦罪的主體。因此,該院判決李某無罪。
目前,婚內強姦是否應該入罪在司法界尚未形成共識,在大眾輿論方面也存在不同意見。
該項聯合國調查所用的強姦定義與部分人對於強姦的認知不同,由此導致了最終數據引發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