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姐去意已決或為上市? 騰訊:決定起訴_風聞
已注销用户-已阅2018-08-15 17:08
文/風聞社區 qinghuang
今天下午14時,騰訊視頻以及創造101的官方微博發佈聲明,稱騰訊旗下獨資公司周天娛樂已依法維權,決定起訴嚴重違約的樂華娛樂、麥鋭娛樂及三位藝人。
此前,樂華娛樂、麥鋭娛樂聯合發佈聲明,指責騰訊在安排工作時不顧藝人健康狀況,使藝人超負荷工作,並宣佈旗下藝人孟美岐、吳宣儀、張紫寧退出騰訊周天娛樂力捧的女子團體“火箭少女101”。
隨後騰訊立馬回應,控訴對方“沒有契約精神”,並表示對方的指責毫無依據。
此後雙方都沒有進一步的説明,外界猜測三家公司正在作進一步的談判,而今天騰訊方面宣佈起訴也預示着談判已經破裂,雙方已經幾乎沒有繼續合作的可能性了。
大多數網友在此次事件中都站在騰訊這邊,認為樂華單方面終止合同的做法不守規矩太“強盜”:
由於此前騰訊的熱播綜藝“創造101”讓樂華旗下的孟美岐、吳宣儀兩位藝人名聲大噪,因此也有人質疑樂華是否有“過河拆橋”之嫌:
當然也有這三位藝人的粉絲替自家“愛豆”叫屈,認為藝人只是商業鬥爭當中的犧牲品:
那麼樂華究竟為什麼不顧毀約也要讓自家藝人退出火箭少女呢?難道真的像官方聲明所説,僅僅是為了“保護藝人”?要知道此舉完全就是得罪騰訊,被告毀約不説,還有可能遭騰訊系的各大流量入口封殺,經紀公司這一步險棋的意義何在?

由於樂華旗下藝人孟美岐、吳宣儀此前就是韓國女子組合“宇宙少女”的成員,而她們在6月份通過《創造101》節目入選“火箭少女101”出道後,等於同時擁有了兩個組合成員的身份。

據推測,此次矛盾的焦點應該就是在樂華方聲明中提到的“兩團並行”的模式上。根據樂華方的聲明,在合作之初就與騰訊方談好了將來“兩團並行”的運作模式,但在“火箭少女”成立後,騰訊方的周天公司拒絕了樂華藝人孟美岐、吳宣儀返回原本所屬組合“宇宙少女”的合理要求,因此才無奈選擇與騰訊撕破臉。
眼下雙方各執一詞,一時間誰對誰錯也無法下定論。而在年初的另一檔偶像類選秀節目《偶像練習生》結束後,樂華娛樂與節目出品方愛奇藝也曾因旗下藝人範丞丞、朱正廷、黃明昊三人的歸屬問題產生爭執。彼時,愛奇藝方面默認了此番“兩團並行”的做法,而這次騰訊方面顯然沒有要妥協的打算。
此前曾有業內人士稱,“火箭少女101”組合的每位成員,其所屬經紀公司與騰訊的酬勞分配比例為3:7。這也就意味着,若旗下藝人在接下來的兩年時間內完全歸屬於騰訊,樂華等原生經紀公司就只能眼睜睜的看着自家藝人為別人賺錢。

兩年之後這些藝人還能有多少影響力還是個未知數,緊握住眼下的熱度和商業價值才是硬道理,而樂華娛樂也正處於上市IPO的關鍵節點上,旗下已經成名且備受關注的藝人是他們最重要的資源,自然不願意“拱手讓人”。
證監會官網信息顯示,自今年2月份,樂華已與招商證券簽署上市輔導協議。這也就意味着,若進展順利,年內樂華就將向證監會提交IPO申報材料。作為“藝人經紀第一股”,藝人經紀業務對樂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孟美岐、吳宣儀,對於眼下正值IPO關鍵期的樂華來説,都是不能放手的“吸金利器”,於是才有了樂華對騰訊“雞蛋撞石頭”的鬧劇。
對於這場糾紛,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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