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牛郎是西門慶,那麼對織女是否就不算“逼奸誘拐”了?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10118-2018-08-17 14:59
今天看了一篇文章,大意是説,“牛郎織女根本不是一個美好的愛情故事,牛郎其實是一個教科書級別的強姦犯,織女是被逼奸誘拐的受害者”。
自從章文案事發,女權這事在中國就沒消停過。對於女權理論我並非精通,但從文本來看,裏面顯然存在一些邏輯性問題。
牛郎織女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織女下凡洗澡,衣服被牛郎偷走。後來織女發現衣服不見了,便只能留在凡間,與牛郎成親,生下一子一女。不料事情被王母發現,王母要求織女回到天庭,並畫下一道銀河,阻礙牛郎追趕。最後,牛郎織女只有在每年七月七日,踩着由喜鵲組成的鵲橋相見。
按作者所引,牛郎織女故事確在早期有多個版本,而早期版本中,牛郎偷織女衣服的情節均未變更,從織女的反應來看,她似乎沒有衝動留在牛郎的身邊,而是找到衣服便悄悄離開了。
因而,織女與牛郎的相逢,並非自願,而是牛郎偷衣服而刻意製造的結果。
據此,作者便認為,“如果我們按照較早的版本來分析牛郎這個人物,就會發現很多關於強姦者的社會心理特徵牛郎都符合,他簡直就是一枚教科書級別的強姦犯。”
作者給出的理由則是,“因為支付聘禮的負擔,年輕男子很難得到一個妻子,只有通過強姦佔有一個女人,一個男人才可以有自己的妻子。”而牛郎是一個貧窮的男人,所以他要通過逼奸誘拐織女,來得到一位妻子。
作者還羅列了許多證據,如強姦者大都貧窮,受教育少,從事簡單職業,社會地位低,並且童年時代遭受虐待,而牛郎與兄嫂關係不和以及貧窮的家境,恰好符合這一設定。
嗯……所以作者的意思似乎是説,因為牛郎貧窮、處於社會底層,所以他必然無法找到一個好老婆,他的擇偶只能通過強姦織女的方式完成。建國之後對牛郎故事的美化是有問題的,不應當否認牛郎作為一個強姦犯的本質。
於是怒火全部傾斜到牛郎的身上。
這個邏輯鏈倒是馬馬虎虎成立,但是作者把一腔怒火全部傾瀉在貧窮的底層男性身上,這就有些莫名其妙了。
首先,牛郎到了適婚年齡,他想擇偶,這並沒有錯。礙於受教育水平及個人經歷的限制,如作者所述,牛郎是個貧窮、沒文化沒素質的底層挫男,那麼他看到美麗的織女,第一反應一定是流着涎水偷走人家香噴噴的衣服。實際上,這也確實是大多數貧窮底層男的本能反應。
但是問題來了,為什麼牛郎會生活得如此不如意?為什麼他辛辛苦苦耕作,最後連成家立業的本錢都沒有,飽受兄嫂的欺凌,卻沒有辦法走出來自己打拼出家業?
是誰奪走了牛郎的財富,令他貧窮,令他無力娶妻,連適齡的女性都接觸不到,以至於要去做一位“強姦犯”,用這樣的方式來解決婚姻問題?
“衣食足而知榮辱”,不應輕易認為牛郎“人性本惡”,反而作者自己也承認,造成牛郎悲劇的,並非是牛郎本人的惡的意願,而更多地是貧窮、教育、社會地位這些客觀原因。
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則建國以後將問題歸因於封建剝削制度的思路並沒有錯。
錯誤的是貧窮,是令牛郎娶不起媳婦的萬惡的舊社會,而不是貧窮但也有成家願望的牛郎。
恰恰是因為他貧窮而受教育條件有限,所以他只能想到“偷衣服”這種在作者看來“齷齪下流”的方法,他沒有辦法如西門慶一般,貌比潘安坐擁萬貫家產,瀟灑地搖着灑金扇兒,穿着綾羅綢緞,走到武大郎家門前,對着潘金蓮露出邪魅帥氣的笑容。而這就成了他“逼奸誘拐”的原罪。
還是説在作者眼裏,貧窮的底層男就不配有婚娶的權利,除非能像西門慶一般給出一個“合適的聘禮”,否則就活該基因滅絕?
而況,陷入性侵漩渦的章文、熊培雲,包括韋恩斯坦,反而都是有頭有臉的upper class。難道一個人的道德品質,還會跟階級有密切的聯繫,富人就品德高尚,窮人就因為貧窮而道德敗壞嗎?這個結論顯然是荒謬的。
(這段話將作者的心思暴露無遺,特別是“配得上仙女”這幾個字)
此後,作者又舉了“嫁給大山的女人”這個例子,認為“愣是將一起反人類反文明的拐賣婦女的事件,美化成了大學生主動紮根農村獻身農村教育的狗血故事。
作者指出的問題是對的,但是歸因又錯了。這個故事中最大的惡,不是對女大學生的女性權利的欺壓剝削,而是為什麼大山會如此貧窮,以至於拐賣問題依舊存在,大學生深陷大山卻由於交通、通訊的與世隔絕而不得逃脱,一羣孩子連一個像樣的老師都沒有,連一個被拐賣的女大學生都可以拯救他們的人生。
罪惡的是貧困,應當消滅的是剝削,在這個故事裏,女大學生是受害人,難道山裏嗷嗷待哺的孩子就是受益者嗎?他們都是被落後的大山吞吃的獵物。
需要永遠記得的是,牛郎織女的悲劇,不是因為織女的條件高於牛郎,而是因為舊制度令牛郎陷入貧窮,無法依靠自己的能力過上幸福的生活,而織女礙於封建階級的門第之觀,無法與牛郎突破現實的桎梏。倘若牛郎織女有愛情,那麼分離對二人都是殘酷的結果。
從這個角度上講,建國以來對牛郎織女故事的解讀絕不應當被變更。我們需要思考的是,怎樣讓這個社會,不再出現牛郎,而不是因為消費主義的沖刷,將問題扭曲成為“因為織女是白富美,所以牛郎這個臭屌絲用了逼奸誘拐的方式對她的女性權利進行了侵犯”,進而得出“牛郎是個強姦犯”的結論。
畢竟階層越低,當然吃相一定越不體面,牛郎肯定沒有知識與財力,如西門慶般,花幾十兩銀子,央王婆做個“十分光”,慢慢給潘金蓮營造浪漫體貼的感覺。但恰恰相反,後者才是真正對女性的玩弄與物化,可是大多數人見了西門慶的“物質保障”與“聘禮”,便早把“當妻當妾”這種真正的倫理問題拋之腦後了。
這恰恰是對所有牛郎最大的不公平,也非常直觀地反映出了作者的某些訴求——如果基於這個邏輯,也許在她們眼裏,自己都是小仙女,臭屌絲的偷衣服,才叫逼奸誘拐;倘若是西門慶,體面風流地問一句“娘子何故將衣服遺落在此”,那説不定便是一段風流佳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