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什麼卵用】應對“少子化”,台灣當局這些年做了哪些努力?_風聞
林楠-2018-08-17 00:18
日前,《新華日報》一篇《提高生育率:新時代中國人口發展的新任務》在自己的朋友圈中被一直轉發,其中討論最多的點在於文章中建議“設立生育基金制度。可規定40歲以下公民不論男女,每年必須以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生育基金,並進入個人賬户。家庭在生育第二胎及以上時,可申請取出生育基金並領取生育補貼。如公民未生育二孩,賬户資金則待退休時再行取出。”
而我這裏想跟大家分享一下常年少子化的台灣,當局做過哪些努力。
先來看看下面這張圖,這是我根據台灣當局內政部門公佈的資料所整理的,內容為1984年至2017年台灣地區人口總生育率和生母生育首胎平均年齡的變化。
首先“總生育率”是指婦女在育齡期間(一般指15-49歲),每個婦女平均的生育子女數。一般認為“總生育率”2.1為人口世代更替水平。而台灣地區的總生育率在1984年時為2.06,略低於2.1,而到了新世紀的2011年已經低到了1.40,2010年來到了最低的0.90,這些年平均維持在1.10~1.20左右的水平。低生育率造成台灣勞動力人口減少,同時隨着醫療水平的提高,人們的平均壽命不斷增加,換句話説,未來每個年輕人要“養”的人在不斷增加。台灣之前飽受爭議的年金改革某方面也是出於這個考慮,只是真正影響大的勞保改革尚未啓動。
而另一條折線“生母生育首胎平均年齡”則不斷增加,從1984年的24.3歲,到2012年的30.1歲(首次突破30歲),到2017年已經提高到30.8歲。隨着女性的受教育程度提高,更多的走入職場,社會地位的提高,兩性平權的強化等等,這些都使得婦女升第一胎的年齡增加,同時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齡並不長,若“生母生育首胎平均年齡”繼續增加,接下來希望這些母親多生孩子也不太可能。
前面是現況的介紹,下面我們來看看台灣這些年都推了哪些鼓勵生小孩的政策呢?
查了一下台灣內政部門的介紹,大體上分為三個方面:
一、啓動各項“樂婚、願生、能養”策略,統整於人口政策白皮書等相關政策中,以“提升婚姻機會與重建家庭價值”、“健全生育保健體系”、“建構平價優質多元近便幼兒教保體系”、“提供育兒家庭之經濟支持措施”、“營造友善家庭之職場環境”、“落實產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措施”及“強化兒童保護體系”為目標,分由“教育部”、“衞生福利部”、“勞動部”、“內政部”、“財政部”、“國防部”、“銓敍部”等相關部會落實推動;另為強化友善生養環境,“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出“完善生養環境方案”(2016至2018年),透過強化家庭、小區、僱主及政府間的合作機制,推動“衡平職場與家庭”、“支持家長育兒”及“托育安親普及化”3項策略,以滿足不同型態家庭的育兒需求,營造友善的養育與照護環境。
二、加強倡導婚姻、家庭的意義與價值,除辦理鼓勵婚育相關專題研究,將研究成果及建議函請相關部會列入施政參考外,也積極辦理提升婚姻機會與重建家庭價值相關措施,建立“幸福小站”專網(網址:網址:http://sweethome.moi.gov.tw/),提供有關結婚、生育等實用及多元化信息,定期邀請名人撰稿並刊載於幸福小站,透過分享個人婚育、家庭生活及其經營方式等故事,以營造對結婚及家庭之嚮往,並舉辦未婚聯誼活動,增加未婚青年交往機會,持續營造“樂婚、願生、能養”之氛圍及環境。
三、除各“中央部會”積極推動友善婚育政策措施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亦依財政狀況發放生育補助(津貼)並實施育兒福利措施。
從以上台灣當局及各縣市政府的做法可以知道,要解決少子化是一個跨部門的問題,除了直接給補貼,還要考慮方方面面的配套措施,如是否有足夠的產假、是否有足夠的平價公共託兒所等。

以上為台灣內政部門統整的“中央部會”所推動的鼓勵婚育的措施簡表
同時不同縣市政府則因自己的財力,能提供的補貼差距非常大。對於財政狀況良好的台北市,每生育一個胎兒就發給生育獎勵金2萬元(單位:新台幣,以下同),若是中低收入户,另外補助1萬6500元;在育兒津貼的部分,每名兒童在5歲前每個月可以領2500台幣津貼,而對於0-2歲的育兒階段則還依家庭形態的不同,提供“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與一般育兒津貼不能同時領取)和“就業者家庭部分拖育費用補助”。
而對於財政狀況不好的嘉義縣,每胎只補助6000元,育兒福利部分較台北市也差距較大。
以上只是粗略的説明,若大陸未來也要鼓勵生育,需要做的工作還有很多。台灣已經做的措施不失為一個重要的參考依據。
最後説一句,台灣當局提供了這麼多措施,也無力扭轉少子化的趨勢。以上的所有補貼都敵不過艱難的就業形勢、底薪及高房價的沉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