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文人房事:在北京買了房的魯迅 為什麼只能在上海租房?_風聞
蛋总toshi-我觉得OK2018-08-20 14:11
本文轉自公眾號:ELLEMEN睿士
在北京買了房的魯迅
為什麼只能在上海租房?

民國大家們總是光華環繞,走到哪裏都有紅地毯。但名氣是慢慢積累的,更有可能是在過世後才被還回去的。回過頭去看日常生活中的他們,很可能穿個灰色長袍,偶爾拎把青菜走在小巷裏,連路人丁都算不上。日子得過,房子得住,房事在漂泊無定的民國年間,是所有文人都費勁心思的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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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值2600倍,
投資天才魯迅

在一眾民國文人裏,魯迅絕對是有投資意識的一位了,魯迅先生的第一次置業,位於西單新街口附近,面積約為444平方米,即0.67畝。魯迅先生買這套豪宅花了多少錢呢?答案是3500大洋,摺合成人民幣,約17.5萬人民幣。
這套房子現在值多少錢呢?按西單附近四合院的約15-30萬每平米的均價,魯迅的房子大概值5.38億。換句話説,魯迅的房子升值約2600倍,是一位實至名歸的億萬富翁。這樣的算法確實有點雞賊了。但作為投資者的魯迅,的確頗具眼光,比如祖籍紹興的魯迅,決定在房價低谷北平置業,而在上海租房。
在北京還叫北平的時候,地價確實很低,在上海、廣州、天津、南京之後。王府井大街那等地段,一畝地也就2000大洋,今日王府井,誰敢按畝算?郊區更是白菜價,一畝地70大洋可搞定,而彼時上海每户平均月收入36大洋。上海人兩個月收入,就能跑去北京買一畝地了。

■北京魯迅故居
地價底,房價自然高不起來。最便宜的每間90大洋,最貴的每間800大洋。敲黑板,是每間,不是每平米,且包含了地價。
不過請記着,魯迅兩次買房時間,分別是1919年與1924年。那段時間亂是亂,但人們有着創建和平、興盛社會的信念,尤其知識分子。若知道十餘年後,日本侵華、家國破碎,恐怕不會輕易買房,而是要用那筆錢抗日了。
還需要提醒的是,魯迅工資位列高等,可不是一簡單公務員,更不是一平凡教員。1921年在北京,月收入300大洋,而同時期各級小學教員,工資在8到60元大洋之間。取個小學教員平均數目,34大洋,那這位大學教授工資是小學老師的近10倍。若按今日算,一線城市小學老師平均工資7000,那魯迅先生拿的就是7萬。1926年被廈大挖人時,開出的價格是400大洋,月薪差不多9萬了。
可就算這樣,北京買房時他也得把紹興祖屋賣了,還須拉着弟弟周作人一起出錢。這樣的魯迅,到了房價領跑全國的魔都,自然得租房。1927年秋至1936年秋逝世,魯迅先後有三處租所:景雲裏23號、拉摩斯公寓(四川北路2093號)與山陰路132弄9號。最後一所如今成了魯迅故居。

《病後雜談》中,魯迅如此抱怨房租之高:
然而要租一所院子裏有點竹籬,可以種菊的房子,租錢就每月總得一百兩,水電在外;巡捕捐按房租百分之十四,每月十四兩。單是這兩項,每月就是一百十四兩,每兩作一元四角算,等於一百五十九元六。近來的文稿又不值錢,每千字最低的只有四五角……
這樣算下來,要把下月房租湊齊,本月得寫30多萬字,手寫!頸椎病是好不了了。所以魯迅説,陶淵明你能悠然見南山,我只能抬眼看洋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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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漂文人
其實都是租房客
租得起豪宅的魯迅尚且如此慘慘慼戚,那些租不起豪宅的,自然更是哀怨了。
郭沫若尤其典型,説自己租的屋子,也就兩立方米光景,還得跟石庫門裏的其他租客共用廚房和水龍頭。**心情不好時,想在屋裏走走,卻一邁步就碰壁。**郭沫若租住的地方叫厚南里,這裏還住過樑實秋、胡汀鷺、葉靈鳳等人。如果我們不太敢相信郭沫若所言,看看其他人的描述便知道了。胡汀鷺有首詩,提在一副自己的花鳥畫上,是:
身世同悲繞數雀,生涯應嘆轉丸蟲。
非關疏懶居人後,不憚簞瓢付屢空。
實在令人哀嘆,名揚江南的大畫家,居然只能蝸居在六七平米的亭子間,落到為一日三餐發愁的地步。他自己不懶不倦怠,可偏偏趕上了山河破碎的時代!
與胡汀鷺的惆悵嘆息不同,梁實秋來了一小段畫面感十足的抱怨:
廚房裏殺雞,無論躲在哪一個角落,都聽得見雞叫。廚房裏烹魚,可以嗅見魚腥。廚房裏生火,可以看見一縷縷青煙從地板縫裏冉冉上升……
這樣的嘈雜環境,哪能安心寫作。要知道,梁實秋可是個很隨遇而安的人。在四川時,同是與其他房客共租,他卻能將租所冠以雅舍稱號,還專作《雅舍》文。
我非顯要,故名公巨卿之照片不得入我室;我非牙醫,故無博士文憑張掛壁間;我不業理髮,故絲織西湖十景以及電影明星之照片亦均不能張我四壁。我有一幾一椅一榻,酣睡寫讀,均已有着,我亦不復他求。
是不是特別有《陋室銘》的感覺?梁實秋還是個非常豪爽的房客,三十年代在山東青島時,也租房。別的房客一般按月付,梁實秋倒好,一次性把全年的都交了。有次,只租用了半年,便要搬家。面對這樣的老好房客,房東拉不下臉,主動表示要把剩下的租金退還給他。哪知道,梁實秋不肯,還説明明是自己違約,這就當是違約金了。梁實秋大約可被評選為最受房東喜愛的十大房客。
魯迅、郭沫若、梁實秋等租房,是迫不得已。但有些文人租房,箇中原因卻成為了華語圈百年談資,比如徐志摩。祖上闊綽,父親是開明的富紳,再加上那天賜的才華,想把日子過差都難。但他居然還真過差了。有段時間,跟陸小曼住在破客棧,這是他1926年12月份寫給張幼儀的信中説的。後來終於,因筆耕不敢輟、到處講課,租到了上海的花園別墅。當時徐志摩收入,快有魯迅的兩倍,即600大洋。可依然供不起漫天撒錢的陸小曼。
陸小曼是怎樣撒錢的?司機、男僕、管家、貼身丫鬟(好幾個)、奶媽都沒落下。對,哪怕是做了人家太太,陸小曼還是習慣喝人奶,認為人奶比牛奶有營養。還是個購物狂,任何的事物,能買到最頂級的,就拿最頂級的,從不過問價錢。此外,也是最重要的,陸小曼沉迷抽大洋,那一口吸下去,大洋就成灰了。徐志摩無力招架,曾寫信給陸小曼:
致愛妻眉:銀行二十三來信,尚欠四百元,連本月房租共欠五百有餘。如果你那五百元是在二十三以後,那邊還好,否則我又該急得不得了!請速告我。車怎麼樣了?絕對不能再養了?
為了維持婚姻,被車房折磨得心力交瘁,徐志摩絕對不是第一個,更不是唯一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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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女性,
與她們“一間自己的房間”

同樣生在民國時代,女性文人們的住房條件卻更加堪憂。1928年,在寫給同時代女性的著名講稿《一間自己的房間》裏,弗吉尼亞·伍爾芙真心誠意地説:一年五百英鎊象徵着你有能力去冥思,帶鎖的房間象徵着你有能力去獨立思考。
大洋彼岸的中國,冰心、張愛玲、蘇青、丁玲、蕭紅、林徽因等,正在衝破廳堂與廚房,用寫作表達、塑造着自己。
冰心是伍爾芙的朋友,她深知伍爾芙《一間自己的房間》背後的焦慮與善意。年輕時在倫敦留學,她就花很多的時間,認真地租房子住。回國後與吳文藻結婚,婚房也是租的,西山大覺寺的一間客房,秋日滿目紅葉,可謂浪漫。二人到燕京大學教書時,學校為她們提供了一兩層小樓。後來清華、北大、南開三校南遷,他們隨着來到昆明,租至昆明遠郊,只因房租便宜。1940年,二人遷往重慶時,冰心拿自己的6000元版税,在歌樂山購下一處私宅,因為大家都擠到重慶去,租房太不易了。
冰心已屬幸運,蕭紅的崎嶇命運可能更是常態。與蕭軍在一起的那段日子裏,她就要麼輾轉於小旅館,要麼到處租小房間。在她的《黑“列巴”與白鹽》中,蕭紅揭開過與蕭軍生活的窘困。二人將白鹽塗到黑麪包上,假裝這是奶油配俄式香酥麪包。後來蕭軍拋下她,蕭紅連旅館房費都付不起。
跟端木蕻良的日子也好不到哪裏去。1941年,二人居於香港,在尖沙咀樂道8號租了一間房子,房裏擺設簡單到侷促,一張大牀,然後就是一張大寫字枱。兩個人寫作時,面對面坐着,蕭紅這一邊,連個放稿紙的抽屜都沒有。住不好、吃不好,蕭紅身體又弱,在這種情境下創作,其艱難可想而知。伍爾芙有句話一語中的,“思想的自由就是取決於物質財富”,倘若蕭紅沒有貧病的拉扯,她應該不會年紀輕輕就去世,應該會創作出許多更好的作品來。
丁玲也艱難。在北京租過筒子樓單間、西山農家院、大雜院。到了上海,還跟男友一起,與沈從文合租過一間屋,沈從文睡牀,丁玲與男友睡地上。在《記丁玲》裏,沈從文描述過了她在北河沿漢花園公寓樓第10號的租居情形:
冬天來時,房中雖有煤爐,卻無煤塊,客人來時,就得女主人用舊書舊報作為取暖的燃料。報紙完事後,外面寒氣十分逼人,室內無法工作,兩人(指丁玲與男友)就坐在牀上看書。
也有租房租的,令拜訪者羨歎的,這是張愛玲。二十世紀四十年代,她租住在上海靜安寺赫德路口192號(今常德路195號)公寓6樓65室。胡蘭成前去拜訪,震驚不已,那房間的華貴使他不安,雖然傢俱簡單、也不算很值錢,但胡蘭成感覺到了一種帶着刺激性的現代的新鮮明亮。這樣明亮有質感的屋子,免去了很多的打擾,“張小姐不見人的”,給了她足夠的寫作保障。就是在1943至1945年,張愛玲的多部中短篇小説出爐,包括《傾城之戀》、《金鎖記》等,引起了很大的轟動。
這些民國文人租房事,大多扎心。文章的最後,再扎一把。一般,民國時期人們不願意把房間租給單身者。而那時期大多文人,對諸如婚姻等的社會傳統與規範,總懷有質疑與批判。或許有更多的梁實秋與沈從文,丁玲和蘇青,僅因為租不到房,沒個寫作的屋子,只能在無奈與焦慮中,耗盡才華。這樣看起來,現在文藝青年們,雖然仍然掙扎在上海北京一間間合租房內,但比起他們,還是幸福得多了。
與在一線城市奮鬥的諸君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