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稻城亞丁景區實行有償搜救:最低1.5萬元起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18-08-23 14:39
原標題:四川稻城亞丁景區實行有償搜救:按區域最低1.5萬元起
甘孜州稻城亞丁景區有償搜救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亞丁景區遊客生命安全,使景區內遇險人員獲得及時、有效的救助,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亞丁景區範圍內非法登山、非法穿越等户外活動及未按規定線路、區域旅遊而發生事故的人員。
第三條景區人員搜尋救助實行管理局領導、統一指揮、就近快速原則,堅持自救與他救並舉。
第二章 險情報告
第四條管理局各部門應按照各自的職責及時收集、研究分析可能發生險情的信息和情況,並及時接受各種渠道及時發佈預警信息。
第五條管理局各部門應建立健全應急值班及通訊聯絡制度,確保通訊信息聯絡暢通並隨時接受景區救援求助報警,報警電話0836-6790606 18090139130。
第六條景區內遇險人員應及時向管理局求助,説明險情,並配合管理局救助。
第七條險情報告應儘可能包括並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 險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現狀、已採取的措施、已發出和已收到的救助請求及相關人員聯繫方式;
(二) 遇險人的數量、傷亡情況;
(三) 事發現場的天氣情況及環境情況等;
(四) 其他險情信息。
第八條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謊報險情或故意誇大險情或縮小險情,並在誤報警後應立即主動採取措施消除影響。
第九條搜救人員接到險情報告後,應及時對險情救助工作進行評估,並制定及時有效的搜救方案。
第三章 搜救行動
第十條險情發生後遇險人員應採取一切有效措施積極自救。
第十一條景區人員發現有人遇險時,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應積極救助遇險人員。
第十二條景區搜救行動應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一) 確定遇險性質、救助要求;
(二) 及時制定搜救方案;
(三) 組織協調搜救力量;
(四) 指揮搜救行動;
(五) 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搜救方案;
(六) 繼續、中止或結束搜救行動;
(七) 總結、評估。
第十三條各單位或部門應服從管理局搜救中心的搜救協調,及時派出搜救力量參與搜救活動。
第十四條參與搜救行動的人員應及時向管理局搜救中心報告出動和抵達營救現場的時間、獲知或發現遇險人員的情況。
第十五條受暴雨、泥石流、滑坡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致使搜救行動不能無法進行,可以中止搜救行動;如獲悉新的信息或認為需要時,應當恢復搜救行動。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可以終止搜救行動:
(一) 所有可能存在遇險人員的區域均已搜尋;
(二) 遇險人員已成功獲救。
第十七條遇險人員應服從景區搜救中心和現場指揮的指令,及時接受和配合救助。
第十八條獲救傷病人員應及時送到到當地醫療衞生部門進行救治。
第十九條搜救行動結束後景區搜救中心應及時對搜救行動進行總結評估,並針對相關管理和制度進行完善和規範。
第四章 搜救路線及搜救費用
第二十條亞丁村至夏洛多吉區域,搜救費用2萬起。
第二十一條亞丁村至央邁勇區域(藍月山谷),搜救費用2萬起。
第二十二條亞丁村至仙乃日區域,搜救費用2萬起。
第二十三條亞丁村至卡斯地獄谷區域,搜救費用2萬起。
第二十四條亞丁村、葉兒紅村至康古貢嘎銀河區域,搜救費用1.5萬起。
第二十五條 以上搜救費用僅包括搜救人員的勞務費用和搜救裝備、工具的使用費用,不包括由此產生的交通費、救火費和醫療費用等其他費用
第二十六條景區搜救付款可採取現金支付或轉賬支付。
轉賬支付賬號名稱: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亞丁景區管理局。
開户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稻城縣支行。
帳號:22589101040001096。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遇險人員瞞報、謊報遇險情況,造成的景區損失和產生的損害後果,由遇險人員自行承擔。
第二十八條景區搜救工作人員在搜救工作中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管理局按照相關制度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稻城亞丁管理局
2018.08.21
來源:@稻城亞丁景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