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我主持一方的教育改革試點·····】(續)_風聞
锦绣云溪-2018-08-23 10:33
記得原來的教育方針這樣説,我們的的教育,是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體育等各方面都得到發展,成為有社會主義覺悟、有文化的勞動者。社會發展了,我們的文脈仍然一致,黨的十八大指出,“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這些都説明,社會是教育的主體,本着這種精神,如果我主持一方的基礎教育改革試點,會明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應該盡到社會貫徹教書育人的責任,“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我將採取以下措施:
第一,改革基礎教育學生在校時間。這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每週在校六天,週六下午五時半前放學;二是每天在校時間,有午睡時,可接近十五小時,無午睡時,可接近十四小時。每天可早六時半後入校,晚九時(或八時)半前離校;三是每年上學期,延長至七月二十日放暑假。社會是基礎教育的主體,家庭不是教育的主要陣地,主要陣地應該是學校。我認為,減少在校時間,是社會推卸教育責任的作為,當然要改革。因此,增加學生在校時間,不但是教育責任的必須,同時也是考慮學生家長家庭的各種子女教育的困境,是“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的必須。當然,這也是考慮到現實硬件條件的允可,如學生三餐就餐條件,上下午中補餐條件,教室空調,電腦電視齊備,等。
當然,這樣基礎教育的學生在校時間的改革,強制性的只是時間的大體範圍,在這個大體範圍內應有極大的彈性。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靈活表現在這樣幾個方面:家庭有條件,不願週六在校者,不願早讀者,不願晚自習者,甚至不願下午課外活動者,也包括不願三餐在校者,均可與學校班主任備案,自行安排。
需要説明,這樣的時間安排,起於小學高年級到高中畢業,小學中年級可選擇晚上一堂自習。小學初年級與幼兒中大班自然不上晚自習,托幼在校時間雙方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