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霸座”男子致歉,之前不明白列車長為什麼向着女乘客説話……_風聞
今天敲钟人不来-2018-08-23 07:41
8月21日,一段“女乘客在G334次列車上遇座霸”視頻熱傳。男子在女乘客上車前,先坐在了屬於女乘客的座位上,乘務人員與男子溝通,但男子拒絕起身,並稱“站不起來,到站幫我找個輪椅”。22日晚間,當事男子孫先生錄製視頻,對霸佔座位一事深表悔恨和自責,向當事人表示誠摯道歉。
對於網上曝光本人乘高鐵霸佔座位這一事件,我深表悔恨和自責。在此,我向當事人和全國人民表示誠摯道歉,我深刻反思,我的這種行為嚴重違反了社會公德,對當事人造成了極大傷害,對社會造成了惡劣影響,痛定思痛,我保證在今後不再犯此類錯誤,一定加強個人修養,提高個人素質,也懇請全國人民給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道歉全文)
不過,在稍早前,該男子接受新京報採訪時仍然表態稱:因為上車早坐錯了座位,要跟女乘客換座位她沒同意,但列車長來了完全向着女乘客説話,自己不是很理解,所以態度不太好,現在很後悔……
根據孫先生介紹,在列車長之後,乘警也過來讓自己回座。不過**“經過商量,乘警説讓我坐在那個位置上(女士的座位)。”**
而據北京青年報報道,被霸佔的女乘客王新穎(化名)被安排到商務車廂的位置,列車長讓其稍等一會,如果解決了就回自己的座位坐。“但後來等到的結果是列車長和乘警過去勸他無果,我就在商務車廂坐到了終點”。
另據大眾網8月22日報道,記者採訪了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表示,目前,鐵路部門已對此事件介入調查。根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要求,旅客須按票面載明的日期、車次、席別乘車。同時,列車上的工作人員,對待乘客也要做到耐心細緻的溝通。對於這位霸佔別人座位的男乘客,工作人員也已經做到了“待客之道”。
然而,**經列車長及乘警勸説,該男乘客依然不讓出座位。**無奈,女乘客最後被安排到商務車廂。記者瞭解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第一百六十條規定:尋釁滋事或破壞公共秩序情節惡劣的,可處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此鐵路部門呼籲,請廣大旅客按票面載明的日期、車次、席別乘車,共同營造一個良好的乘車環境。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應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第一百六十條規定,尋釁滋事或破壞公共秩序情節惡劣的,可處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霸座的行為,説輕一點,是對其他乘客乘車權益的剝奪;説重點,已經涉嫌影響乘車秩序和公共秩序。望相關部門對此類行為應該予以重視並嚴肅處理。
(新京報動新聞、大眾網、北京青年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