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來談“高鐵霸座男”事件的現實意義_風聞
哎咿呀-2018-08-24 14:52
最近,“高鐵霸座男”很火。
火到什麼程度了呢?火到了甚至快要連他小學時候偷看女同學洗澡,都快被廣大的吃瓜羣眾扒出來了。
現在,這個事件又火了,源自於濟南鐵路局的調查聲明:“高鐵霸座男”的行為“違反道德但卻並不違法”!
呵呵!我真想呵呵這位調查人員一臉!山東作為中國官僚主義最嚴重的地方(沒有之一),一些官員“和稀泥“的水平還真是高!
為什麼我説這是濟南鐵路局“和稀泥”呢?其實,這起事件雖然流傳甚廣,大家議論紛紛,但對於幾方涉事者,並沒有太多實際利益的牽扯,換句話説,這個事件的“形式意義”是大於“實際意義“的。
為什麼這麼説呢?首先,這起事件的“受害方“,也就是那位女乘客,她受到的“侵害“更多的是形式上的,因為根據描述,霸座男雖然佔了她的座位,但霸座男自己本身是有座位的,如果女乘客不計較“名分“,其實坐在哪裏差別不大;同樣對於霸座男而言,坐在哪兒其實也沒太大區別,雖然事後反映出其實他是特別享受這種戲耍別人的過程,但在實際操作中,只要管理者不較真,他一般也會沒事;最後,在和稀泥的濟南鐵路局看來,這起事件屬於換座問題,不屬於座位被佔問題,再加上給女乘客補了商務座,所以他們以為此事應該皆大歡喜才是。
可是,這樣處理能夠皆大歡喜嗎?當然不能!我們先來看看“霸座男”挑事兒的動機:我認為雖然他壞的冒煙兒,但卻不傻,如果對面不是一個剛剛畢業的小女孩兒,而是一個一百公斤身高一米九的肌肉男,他一定會乖乖回到自己的座位,不會給自己找不自在。如今他欺凌了一個弱者,尤其是在公權力面前,他自己明明是錯的,卻能堂而皇之的侵佔別人的權益而毫髮無傷,這種行為讓他很爽。説到底,在他心裏,公權力是沒有是非觀的,是沒有原則性的,他侵佔了女乘客一丁點兒的權益,並不是什麼大事兒,而只要不是大事兒,公權力就懶得管了,最後果然乘務員變相給了女乘客一點補償,就把這事兒了結了。
這是很簡單的邏輯:我侵佔了女乘客一點兒權益,她打不過我,公權力不會管,所以我毫髮無傷;如果對面是壯漢,我侵佔他的一點兒權益,他打得過我,公權力不會管,所以我不挑事兒。
那麼,我們再假設:如果當時商務座沒有位置呢?乘務長要如何補償女乘客“換座”的委屈?再進一步,如果霸座男本身沒有座位,最後女乘客沒有座位了,事情該如何收場?再進一步,如果不是在高鐵上,而是在一列總時長几十個小時的列車上,這個事情該如何收尾?那個時候,這樣的事件還是不是“僅僅違反道德,但不違反法律“了?
濟南鐵路局的官僚們口口聲聲法律法律,好像一切都是法律不完善的錯。殊不知在他們眼中,何曾一刻有過“依法治國“概念的存在?他們所擅長的,從來都是“依鬧治國“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