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港澳台居民發居住證,意味着什麼?_風聞
何建宗-一国两制青年论坛创办人兼主席-原香港发展局局长助理2018-08-24 11:02
國務院近日公佈《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為香港市民在內地生活提供更大便利,幷將於9月1日正式實行。這項措施回應了過去一年眾多關於港人沒有內地身份證之下產生的各種不便的訴求。“一國兩制青年論壇”去年下半年發表了首個《港人內地讀書就業身份待遇問題研究》,幷提出十大建議。作為研究的負責人,筆者對於十大建議當中已經落實了三項(包括髮放居住證、取消就業證和畢業生就業“三方協議”涵蓋內地港生)感到欣慰。而事實將會證明,居住證的出現所帶來的變化遠遠大於證件本身,對港人影響的層次也將遠遠高於一系列便利措施。
由於歷史的原因,香港人一方面被稱為“同胞”,但也被歸類為“境外人士”。公平地説,這兩頂帽子既為香港人帶來大量優待,也帶來不少不便。而從優待變成不便,也深刻地反映了過去幾十年國家發展之快和港人到內地發展模式的轉變。

在改革開放初期,首先到內地發展的是香港商人,更準確地説是香港廠商。這主要集中在1980至1990年代初期。那是香港作為外商享受大量優惠政策的黃金時期,連帶香港的管理人員和其他物流貿易行業(包括貨櫃車司機)也風光一時!當年港人在經商過程當中固然遇到很多“不便”,但基本上都可以通過政府層面“解決”。在那個港幣比人民幣值錢、回鄉證是“身份象徵”、而內地身份證假證充斥的年代,港人對內地身份證的需求極低。
到了1990年代以後,專業人士開始進入內地,他們大多是外資派駐內地的高級管理人員,這批“開荒牛”享受着司機接送和各種補貼的富裕生活。內地人身份和身份證代表着的,也許是貧窮和落後。畢竟當年香港管理層和內地員工的工資差距可達10-20倍甚至更大。
從享受優惠政策 變爭取同等待遇
無論是當年的統戰需要,或者是作為先進經濟和文明城市的榜樣,港澳同胞的身份、權利和義務都有意識地和內地人區分,而這也意味着區隔和隔閡,背後支撐的是港澳經濟發達帶來的優越感。然而,在過去10年,尤其是過去5年,國家的快速發展和港人發展模式的一下子改變,導致港人從享受理所當然的“優惠政策”變成爭取“同等待遇”和“便利措施”,可謂始料不及。
最大的變化其實來自內地電子商務、政務和服務的快速普及化。筆者不會忘記在2014年,作為少數率先使用內地微信的港人,由於未能使用微信支付而被北京的士司機大罵的情景(當年是“滴滴”
“快的”兩大平台通過微信派現金的大戰時期)。同時,內地身份證也神奇地被賦予越來越多過去難以想像的功能:從醫院掛號、到取代車票直接上高鐵、到網上報考公務員考試,這18個號碼讓內地港人既羨且妒。在快要步入無現金年代的中國,沒有微信或者未能開通微信支付的香港人,難免有失落甚至被遺棄的感覺。
這種失落感的出現,也反映內地港人構成的變化。過去到內地開創新天地的主體,是港商和專業人士,是“優越的一羣”;而近年以至未來大灣區要吸引的人羣,則是到內地讀書、就業、創業、生活甚至退休人士。他們沒有私人司機接送,卻急切需要網約車的服務;他們包括沒有內地身份證的港生,在內地同學面前經歷了從日常生活租住旅館到尋找工作的尷尬,有苦自知。
從境外人士 變成中國公民
那麼一張居住證是否能解決所有問題?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但居住證的出台,首先反映的是內地對“港澳同胞”這個身份的理解的改變。香港人從作為統戰對象的“同胞”和作為管理對象的“境外人士”,變成真正意義的、享有權利和義務的“中國公民”,本身就是一個很大的進步。過去對於作為“境外人士”的港人,各種政策的出發點都是“非同等待遇”,至於是優越待遇(如大學生入學)或者是次等待遇則視乎某時某地的政策需要,導致在同一領域不同地方,或者同一地方不同政策範疇,都會出現不一致的地方。香港人作為境外人士的買樓政策經常大變,是一個最明顯的例子。
因此,筆者希望居住證帶來的更深層意義,是日後對待港人是從同等待遇作為起點,按實際情況制定區別政策,而非沿用過去管理境外甚至外國人的思維:一切從非同等待遇出發,再具體制定所謂“國民待遇”措施。
須克服在內地港人社保教育住房問題
一紙證件顯示的是身份,背後是權利義務和責任,它也是從身份到身份認同的關鍵。這次居住證的出台,體現了中央對港澳台居民要求更便利生活訴求的重視,更是體現了中央認同幷鼓勵港澳台居民積極融入內地的重要舉措。從內地通行證到內地居住證,從“境外人士”到“中國公民”,可以説,“一國兩制”已經踏入新的階段。而這個階段要克服的,既不是經濟發展的問題,也不是諸如普選這類政治議題,而是到內地發展的港人如何解決諸如社保、教育、住房、跨境福利等等社會性問題。
香港未來10年是進一步融入國家發展還是重回制度、身份和價值相互區隔的老路,如何有效處理這些社會政策性問題是一大關鍵。
原文載於《明報》觀點版(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