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不要也罷?交通部你三年前可不是這樣説的_風聞
朱八八-相信我,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错的。2018-08-27 23:21
這兩天,滴滴的順風車殺人案刷屏了。
事情的經過,各位應該都大體知道了:在温州樂清,一個滴滴司機在順風車載人的時候,把同行的女乘客謀害了。
輿論激憤,因為滴滴已經不是初犯了。
之前的鄭州空姐遇害案,羣眾至今還心有餘悸。怎麼才過了三個月,滴滴又出事了?

互聯網是有記憶的,但滴滴未必有。羣情激奮的人民驀然回首,發現滴滴三個月前發在微博上的道歉,早就沒了。
既然你不要面子,那就別怪羣眾這次去思考裏子的問題了。
接二連三的事故,很容易讓人們想到一個根本的問題:
這到底是司機人性的扭曲,還是滴滴道德的淪喪?
這事關滴滴的生死。技術問題可以討論,可道德基礎全憑感覺。這麼説吧,百度現在的股價可能靠AI翻盤,但如果血友病吧和競價醫療廣告的故事重新進入輿論的視野,那李彥宏估計又要重新請陸奇出山。
偏見也是一種意見,何況滴滴的案件,還有那麼多實錘。這種刻板印象一旦形成,滴滴的公關部就算再有錢,也可能回天乏術。
輿論的狀況已經非常不友善了。不僅人民日報發聲,就連交通部都親自出手,變身“新華社”,直接向滴滴喊話:
若不能為乘客生命安全提供有效保障,這樣的企業不要也罷!
這話説的很嚴厲,符合現在的輿情氛圍。滴滴該罵麼?的確該罵。
可話説回來了,活該捱罵的人,難道還在乎多一句捱罵麼?
我並不想當一枚槓精,我只是覺得這話誰説都無關痛癢,可唯獨交通部去説,卻有轉移視線的嫌疑。
為什麼?因為一個很基本的問題:
你可以現在不要滴滴,但當年滴滴究竟是怎麼來的呢?
當把時間軸拉回2015年,我們就可以看出一條清晰的邏輯線。
彼時的滴滴作為新興的互聯網+產品,譭譽參半。
支持者將其視為與時俱進的產物,共享經濟的典範。在降低空駛率、提升司機服務質量等方面,滴滴的確也完成了他的使命。
可對滴滴的喜愛,並不是因為滴滴真的出色,而是因為錢。
無休無止的價格大戰讓乘客在一開始產生了一個錯覺,原來出租車也可以這麼便宜。
平時30塊錢的路程,滴滴打車最厲害時可以優惠到4塊就能搞定,比坐地鐵還省。。。
被通行問題折磨得死去活來的羣眾們恍然發現,既然出租車可以做到這麼便宜,那出租車公司留着幹什麼?不分等着過年麼?
是的,以前我們沒得選。
可是現實世界仍然遵循着一個古老的法則,那就是等價交換。你享受了權利,那就得付出相應的代價。你享受了互聯網+超前的優惠,那就得承受便利背後的隱患。
那就是安全問題。
安全是有成本的。

其實安全問題早在滴滴等網約車平台上線之初就已經佔據了輿論的一席之地。可在實打實的優惠面前,羣眾選擇用腳投票,用實際行動證明了自己的無怨無悔。
關鍵是,受這種思潮的影響,連交通部都沒把持住。

當時的交通部手提十六字方針“以人為本、鼓勵創新、趨利避害、規範管理”,在創新的大旗下鼓勵滴滴發展。
鼓勵發展沒錯,市場配置資源也沒錯,可問題是,説好的"好好發揮政府作用”到底哪裏去了?
當樂清警方都及時無法讓滴滴客服迅速調取司機信息的時候,當初力挺滴滴的交通部一定沒有想到,今天的自己竟然會如此決絕,説出“這樣的企業不要也罷”。
從前愛得那麼深,都是給現在挖的坑,世間事大抵如此。
交通部如果當時更有定力,監管得更加嚴格一點,很難説今天的局面一定會變得更好,但起碼,不會變得更差。
3年時間,對於飛速發展的互聯網公司來説,已經是滄海桑田的改變了。
3年了,我們見證了微信的崛起,見證了微博的頓挫與重生,也見證了直播行業的下落。共享單車從炙手可熱變成了燙手山芋,今日頭條從改變人們的信息接收方式到如今的人人喊打,還有抖音、拼多多、趣頭條。。。3年了,足夠一家曾經渺小的公司成長為中國互聯網世界裏無可撼動的小巨頭,在納斯達克敲鐘上市。
所有滴滴的擁躉也見證了網約車平台百川爭流,最終匯於大海的鉅變。現在的滴滴,作為中國獨角獸的代表企業,已經完成17輪融資。今年4月,滴滴才剛完成了一輪55億美元的融資,投後估值約為500億美元。有媒體報道稱,滴滴正在和多家投行洽談IPO事宜,期望在2018年下半年上市。上市後估值或達到700億美元到800億美元之間(摺合人民幣4800億-5500億元)
5000億市值的公司説不要就不要,交通部也真的豪爽。。。
既然滴滴的安全問題已經發生,滴滴也做到了大而很難倒,那麼現在交給政府部門的難題,就不該只是批評了事,而是建立更加嚴格的准入制度。
這次出事的是滴滴的順風車。從產品邏輯上,順風車是自帶社交屬性的一種,而且乘客這次不只是司機服務的對象,更變成了司機消費的社交產品。因為乘客在支付更低價格的同時,付出的代價就是司機挑選乘客的權利。鄭州空姐遇害案以後,滴滴曾經取消了默認公開乘客身份信息的設計,但很快發現,順風車的成單率驟然降低。
**為什麼?因為司機不愛幹了。**除去油錢和時間成本,外加滴滴收取10%的服務費,順風車司機根本賺不到錢。賺不到錢我還不能挑選乘客滿足我的社交需求(説白了就是潛在的約炮對象),那我憑什麼要做這一單生意?
乘客不滿意,司機不滿意,滴滴順風車做的也是厲害。
可順風車的需求卻一直襬在那兒。
作為一塊一年給滴滴提供8億元利潤的順風車市場來説,滴滴又捨不得這塊看上去帶有”公益性質“的肥肉。兩相權衡,滴滴又改了回去。
怎麼辦?除了滴滴投入成本加強對順風車司機的身份核實以外,主動配合政府和警方工作是目前看來能保住這家5000億市值巨無霸公司的唯一出路。
矯枉過正,過猶不及。如果滴滴真的沒了,那被輿論噴了三年的出租車公司會做得更好麼?説白了,產品和需求不以輿論風潮中誰聲音大為轉移,再怎麼大聲疾呼約炮有害,也架不住豆瓣陌陌探探的一天天往上竄的市值。交通部可以毀滅滴滴的肉體,卻無法消滅順風車自帶社交屬性的邏輯。
現在可以直接處罰滴滴了事,可滴滴沒了,將來還能罰誰呢?
講道理,出租車公司殺害乘客的案子也不在少數,而且理由也是一個比一個更奇葩。。。
車費沒算對,把乘客砸死的。。。

有純粹圖財的

也有圖色的

即使沒有滴滴,出租車司機殺人和乘客殺人的案件一直都有,這是任何社會沒有辦法杜絕的。企業運營過程中的過失可以追責,但是把社會現象完全怪罪於企業麼,也的確過於武斷。
如果滴滴很小的時候,交通部真的以創新為契機,借勢改革全國的出租車公司;
如果滴滴很小的時候,交通部能把最壞的情況想象得更多一點。。。
如果滴滴很小的時候,交通部能做的更多一點。。。
可惜現實哪有那麼多如果。
然而真正諷刺的是,昔日屠龍的勇士,身上也漸漸長出了龍的惡鱗。早已變身出租車公司的滴滴,現在也只剩下了互聯網+的新衣。司機嫌份子錢貴,羣眾抱怨打車費沒降,歷史週而復始。
這樣的局面,誰又想看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