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税法二審!起徵點5000不變,贍養老人支出納入專項附加扣除_風聞
今天敲钟人不来-2018-08-27 16:58
據人民日報客户端報道,備受社會關注的個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27日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二次審議,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徐輝向大會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個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關於個税起徵點,二審稿中未對起徵點進行修改,維持了一審稿中起徵點調至每年6萬元,即每月5000元不變。


6月19日,《個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隨後在6月29日,草案在中國人大網上公開向社會徵求為期一個月的意見,記者注意到,一個月內共有67291人提出了超13萬條的意見。
根據草案,個税起徵點擬由每月3500元提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不過,起徵點的內涵有了變化,之前3500元的起徵點是針對工資、薪金所得一項,而新的起徵點是針對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這四項綜合所得。
在公開徵求意見階段,很多人認為起徵點5000元依然偏低,建議進一步提高到7000元乃至1萬元的呼聲很高。
不過最新消息是,**此次進行二審,**個税起徵點仍為每年6萬元(每月5000元)保持不變。
另外,二審稿中的一個新變化是,贍養老人的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由此前居民個人的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四項支出可以在税前予以扣除,增至五項。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有關方面提出,為了弘揚尊老孝老的傳統美德,充分考慮我國人口老齡化日漸加快,工薪階層獨生子女家庭居多、贍養老人負擔較重等實際情況,建議對於贍養老人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

資料圖:工資條。中新網記者李金磊攝
二審稿明確,新個税法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税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税款,並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徐輝在報告中指出,這次改革,通過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增加專項附加扣除,優化調整税率結構、擴大低檔税率的級距等方式,減輕了廣大納税人的税收負擔,使個人所得税税負水平更趨合理,實現了從分類税制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税制的重大轉變,個人所得税制改革邁出了關鍵一步。
(人民日報客户端、北青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