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我怕你個公務員哦”,女醫生自殺拷問的是“正確的邊界”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10118-2018-08-28 21:07
今天上午臨到吃午飯時間,突然發現有一件事情在微博上迅速發酵膨脹,內容是“女醫生在泳池被13歲男孩冒犯,隨後不堪重負自殺”。
事情的經過不是非常複雜,但先後經歷了兩次反轉。事件的主人公是一位姓安的醫生,安醫生事發當天跟丈夫去游泳——根據虎撲網友的説法,她在那裏辦了年卡,兩個人經常在那裏游泳。
按安醫生同事張醫生的説法,有兩位13歲的男孩在泳道里“冒犯了安醫生”,具體來説,安醫生説這兩個男孩摸了她的屁股。
安醫生隨後與男孩發生口角,男孩對安醫生做鬼臉、吐口水。孩子的母親則向媒體回憶,安醫生當時很兇,觸碰之後,雙方各自遊走。
安醫生的丈夫見狀,非常生氣,跳下泳池,將一個男孩的頭按進水裏並扇了他的耳光。
此後發生的事情,網傳一位電視台記者的説法是,安醫生去了更衣室後,孩子的母親帶着人衝進去“吵、鬧、打”,安醫生寡不敵眾,於是報警。

新京報的説法也類似,被安女士丈夫教訓之後,兩名小孩道歉並喊來父母,他們的父母喊人在洗手間打了安女士。警方介入之後,安女士夫婦向對方道歉。
事情本該到此結束,按道理來講,小孩子和大人都犯了錯誤,也都向對方道歉,算是各自扯平了。
但是此後的事情就有點令人意想不到了:按記者的説法,警方在做筆錄時登記了工作地點,因此對方父母得以在第二天,鬧到安女士和丈夫工作的單位,要求領導將安女士開除。
張醫生的説法是:“當着病人的面説,這種醫生還有資格當醫生嗎,都不要找她看病了。”

更出人意料的操作是,他們還將剪輯過的視頻發到了網上,給安女士造成輿論壓力。


這條消息隨後被多家媒體在微博上轉載。

不知道是不是“鬧到單位”和網絡輿論為當事人帶來了巨大的心理壓力,8月25日下午5點鐘左右,安女士在自家車內自殺。事情隨即在微博上迅速變熱,現在的情況是,網友開始指責男孩家人,扒出了男孩就讀的學校和他家人的工作。
事情如今已經變成一個徹頭徹尾的悲劇,安醫生的丈夫失去了愛人,女兒失去了母親,一個家庭就這樣破碎了。而泳池裏究竟發生了什麼,監控裏完全看不清楚,只有安醫生自己和兩個男孩知道,可是安醫生自己已經無法發聲了,事情的真相可能永遠沒有人能夠知道。
但是我注意到的一個點是,男孩的家人是非常明確地、有意識地在網絡上散佈不利於安醫生夫婦的輿論,其中提到的一句話是:“我怕你個公務員哦!”


這個邏輯蠻好理解的,按老説法,男孩的家人是個“個體户”,相對而言,安女士夫婦的“醫生”和“水利局”都是有編制、有單位可循的工作,兩個人是“有工作”的人。所以男孩的家人可以通過“找單位”的方式,為二人施加壓力。
而這種壓力,很多時候都會有效果,在從前,“萬事找領導”也算是“常規操作”。不僅僅因為事業單位領導有更大的權限,更因為醫院是事業單位,水利局是國家機關,兩者很大程度上都是“吃財政飯的”,財政收入又來源於人民的税收。
也就是説,這兩個單位,在改革開放之後,依舊保留着“人民的名義”,需要“為人民服務”。於是,對有關工作人員在各方面的要求,通常是更為嚴格的。
比如,企業主的私德混亂,可能已經是社會上司空見慣的事情,前段日子“南京水遊城打小三”,已經激不起太多的波瀾。但是如果是機關、事業工作人員,那麼“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便是嚴肅的底線之一。
再比如,如果是私企員工在泳池發生衝突,可能老闆並不會過多介意,對員工的形象要求也不會太嚴格,除非員工的影響力已經對公司的整體形象造成損害。但是安女士是一位醫生,來者便可以質問她“這樣的人還有資格當醫生嗎”,這一事件很可能成為她的“劣跡”“污點”,在每一次職稱晉級時被重温一遍,乃至於成為她不再適合在事業單位就職的理由。
類似的事情,還有上個月的“老人在窗口前雙膝跪地辦事”。甘肅禮縣一位老人在醫院辦事時,由於窗口高度不便,又無凳子,自己身患疾病,便只好雙膝跪地辦事。事情的處理結果來得非常迅速,整改加高窗口、登門道歉,並對結算中心負責人和窗口工作人員作停職處理。


讓人民羣眾“跪地辦事”,事態影響自然極壞。但如果事件沒有上網,只是結算中心的凳子壞了,那麼這個事情,還值得將一位結算中心的負責人作停職處理嗎?從窗口的高度來看,如果有凳子的話,那麼這個高度其實沒那麼不合適,是凳子的缺失才造成了老人跪地的結果。
而對那位窗口工作人員的處理,也有可商榷之處。如果是年輕人,“跪地辦事”應當不會引起這麼大的波瀾,窗口工作人員,可能也已經習慣了多人跪地辦事,並不會理解為“對她下跪”,雙方彼此除了不便之外,都不會作過分的解讀。只有當事件被髮到網上,上升到“人民羣眾在為人民服務的單位跪地”的高度之時,一個簡單的跪地動作,才發生了質的變化。
又比如2015年,在處理“1·2”火災過程中,哈爾濱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石嘉興因為身穿一件價值萬元的羽絨服,引發了網民的高度關注。事後,他不得不作出回應,説明羽絨服是女兒在國外購買,價值為幾千元。

類似的是,剛剛過去的吉林長生生物疫苗案中,國家藥監局副局長徐景和因為身穿一件burberry上衣接受央視採訪,受到了網民“官員身穿名牌”的猛烈吐槽,環球時報的胡錫進看了也發急,但不是發急他的貪污,而是預料到他在這樣的當口竟然身穿名牌出現,一定會踩爆公眾情緒的地雷。

這裏也有一個值得商榷的部分,就是政府官員到底可不可以在公眾場合穿着名牌、貴重服飾?
這種講究似乎始於“表哥”楊達才,起因是民眾通過官員的吃穿用度,巧妙地洞悉他們的貪腐事實。但是事情在發展過程中,逐漸演變成為,任何一位官員身着貴重服飾,都會引起額外的關注。但一個簡單的疑問是,拋開貪腐因素,以這些官員的合法收入,真的買不起一件巴寶莉的t恤衫,或國外代購的羽絨服嗎?這兩樣東西,至少都比一台Iphone來得便宜吧。
對“為人民服務”的工作人員的嚴格要求,當然是值得嘉許的。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這種嚴格要求的邊界,又常常是模糊的。比如事件之中的安醫生,就因為在事業單位工作,她在泳池的口角,便可能成為進步路上的阻礙,以至於被拿來當做人家攻擊的工具。就因為她是醫生,她的丈夫是水利局員工,人家就可以用“醫生無德”“水利局員工毆打未成年人”這種説法來上綱上線。
這種對工作領域之外的私生活的要求,是否處在了一個合理的標準上呢?
身為官員,當然要艱苦樸素、以身作則,自覺站在最廣大人民的立場之上,這一點不論何時都不應當動搖。但是,在消費升級、物質水平日益豐富的今日,官員如果在自己的合法收入範圍內支配自有財產,是否也應當嚴格地接受公眾的道德審視呢?
舉這些例子,並不是為了給“表哥”之流洗地,而是想借此指出一個值得商榷的問題——我們對於“為人民服務”的隊伍的要求,哪些才是合理的呢?
因為在我國,各級機關幹部與工作人員,所負的是“無限連帶責任”。一旦犯錯,層層上溯,一直可以追責下去,直到盡頭為止。所以,每一個錯誤對於這支隊伍而言,都是意義重大的。我們的羣眾,也時刻監督,不允許這支隊伍犯任何的錯誤,一旦犯了錯誤,就要受到追責。在這樣的前提下,任何一個錯誤都有可能被無限放大,上升到政治的高度,乃至於對整個隊伍都提出嚴肅的拷問。
但是,問題是,人非聖賢,是不可能不犯錯誤的。如果要求一支隊伍,永遠不犯錯誤,那麼只有一種可能,就是撒謊——“不犯錯誤”這件事的存在,本身就是一個錯誤。
知乎上有一句話,“不討論是不是就問為什麼, 都是耍流氓”。類似地,當我們在熱點話題之中討論政府工作人員的“錯誤”時,對於“錯誤”的定義,我們的心裏真的清楚嗎?到底什麼樣的錯誤才是錯誤,什麼樣的錯誤可以不必要受到如此嚴厲的追責呢?
安醫生之死未必是因為受到了這種壓力,但男孩家長藉助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而對她進行的攻擊,卻將這一點暴露了出來。安醫生之死的背後,“正確的邊界”到底在哪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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