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街頭砍人案,電動車司機是正當防衞嗎?_風聞
大音希声0-2018-08-29 23:44
今日,熱搜排名最靠前的無疑是崑山街頭砍人案,事情的經過,簡單概述為:寶馬車司機劉某因變道與電動車司機於某發生爭執,劉某在人數佔優,且不佔理的情況下,推打於某,後返回寶馬車中將隨車帶的砍刀拿出,追砍於某,在追砍過程中,砍刀不慎落地,被於某撿到,於某將劉某砍傷致死。該事件爭論的關鍵在於於某是正當防衞、防衞過當還是故意傷害、故意殺人?雖然網友對此一致傾向於正當防衞,但在法律界,卻對此爭論不下,那麼,作為一名法律從業者,我簡述一下自己的看法:首先我們必須清楚的是什麼是正當防衞,是指為了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或者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對實施侵害的人所採取的合理的防衞行為。其中對於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衞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衞過當,不負刑事責任。其次,我們對視頻內容進行分解,看是否屬於正當防衞或構成犯罪:1.在發生爭執時,劉某一方佔有人數上的優勢,劉某先是徒手推打於某,後用砍刀追砍於某,不論是否像有些網友説的是用刀背,管制刀具的使用,已經使於某的人身安全處於危險境界,於某的人身權利正受到不法侵害,此時已符合正當防衞的先期條件,而且還是無限防衞;2.劉某追砍過程中,刀脱手落地,劉某、於某爭搶刀具,此時可以認為於某的危險狀態仍然沒有解除,通過視頻可以看出,在爭搶過程中,於某在搶到刀後順手刺向劉某,此時於某的行為可認定為正當的防衞,因為劉某在爭搶刀具,於某的人身安全依然處於危險中;3.劉某被刺受傷後,開始逃跑,此時已經劉某已經受傷、且已經開始逃避,應該認為劉某的不法侵害已經停止,於某也應停止防衞行為,但通過視頻可以看出,於某繼續追砍劉某,甚至一直追砍到路邊,此時於某的行為已經由正當防衞轉換為故意傷害。我看網上很多説,劉某是跑向車的方向,有可能車上還有道具甚至是槍支,但這僅僅是猜測,猜測並不能成為正當防衞的依據,尤其是在劉某逃向路邊的時候,於某依然繼續追砍,顯然已不屬於正當防衞。4.關於本案的定罪量刑,於某並非蓄謀犯罪,而且刀具(犯罪工具)是劉某攜帶,於某有正當防衞的情節,這些都屬於從輕、減輕的情節。但筆者認為,最重要的定罪量刑的依據還是對劉某致命傷的鑑定,如果劉某的致命傷為爭搶過程中刺傷所致,其他傷口不致命,於某可能僅僅是故意傷害,如果是後面的傷口所致,有可能會成立故意傷害致人死亡。以上僅僅是筆者的管窺之見,具體情況還要看公檢法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