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有多致癌?IARC結論引質疑_風聞
鹰击长空-黑名单专治乌贼、反智、喷子、谣棍和杠精2018-08-29 17:52
【前言】一個客觀全面的表述,是將正反兩方的文獻和觀點都完整清晰的表達,不論是IARC(國際癌症研究所)聲稱的“草甘膦可能致癌”,或者是其他同等權威的機構宣佈的“草甘膦不大可能致癌”,雙方觀點都要拿給公眾看,讓公眾自己判斷,僅僅拿一方的論調就大肆炒作才是真正居心不良的做法,才是真正值得公眾警惕和應當保持理性質疑態度的原因。而反轉人士恰恰在這點上劣跡斑斑,甚至還為自己的造謠和造假行為(把IARC的“可能致癌”歪曲誇大成“明確致癌”)不斷狡辯和尋找各種各樣的藉口!

圖:在觀網評論區都在歪曲並誇大事實的反轉人士
3月20日,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發佈報告稱,草甘膦“很可能”對人類致癌。據稱,該評價由來自11個國家的17名專家審定,將發佈在IARC第112卷論文集。該報告再次引發業內對IARC致癌評價的質疑。
IARC是世界衞生組織(WHO)下屬的一個專門癌症研究機構,主要使命為進行和促進對癌症病因的研究,並在世界範圍內進行癌症的流行病學調查和研究工作。該機構還負責編纂關於各種因素提高患癌幾率的專題論文集,這些因素包括化學品、混合物、輻射、物理和生物製劑以及生活狀態因素等。長期以來,各國的衞生組織都依靠該論文集作為控制致癌因素的科學基礎。
自1971年以來,IARC已發佈111卷論文集,對約970個藥劑和物質進行了評估,其中超過470個被確認為對人類致癌、很可能致癌或可能致癌。
IARC將致癌物質分為四類。1類:對人類致癌;2類:可能對人類致癌;3類:不明確是否能對人類致癌;4類:不太可能對人類致癌[1]。其中第2類又細分2A和2B,2A為很可能對人類致癌 (probably);2B可能對人類致癌 (possibly)。

香煙、酒類飲料、中式鹹魚等被列入1類,更多生活中的常見物品被列入2類,即可能對人類致癌物,包括咖啡、鹹菜、銀杏提取物,蘆薈提取物(化妝品)、手機的無線電波等,甚至理髮師、消防員、乾洗業、油炸食品廚師也被歸為其中。(更新:2016年6月,IARC宣佈將咖啡移出2B類致癌物名單,歸為3類。)
2014年4月,IARC的諮詢小組在推薦2015-2019年評估主題時,將農藥確認為“高優先級”,並隨後向相關專家(截止2014年7月)和相關研究(截至2015年2月)提出請求提供針對大量有機磷殺蟲劑和除草劑(二嗪農、草甘膦、馬拉松、對硫磷和殺蟲畏)的證據。
這些殺蟲劑和除草劑於3月3-10號在IARC的會議上被審查,草甘膦由此被列入2A等級,成為“很可能對人類致癌物”。
“有限的證據表明,除草劑草甘膦可能導致非霍奇金淋巴瘤。同時,有充足的證據可以證明草甘膦對實驗動物致癌。”IARC在其報告中稱。
而這一結論與農藥殘留聯合會議(JMPR)得出的結論相反。JMPR是一個專家活動團體,由世界糧農組織(FAO)和WHO聯合管理,他們發現草甘膦“不太可能致癌”。
草甘膦是否致癌?
草甘膦是孟山都公司於1971年開發的低毒性、易溶解的廣譜除草劑。1974年,孟山都公司以“農達”為品牌,首次商業化推廣該產品。目前,草甘膦是世界上應用最廣、產量最大的農藥品種,年銷售值高居農藥之首。2000年,孟山都草甘膦專利到期,眾多國家的農藥生產廠家都參與生產草甘膦原藥。其中,中國是草甘膦第一大生產國和出口國。
草甘膦的作用機理為通過限制植物中一種特異性酶(EPSP Synthase)的活動,抑制雜草生長。由於這種酶在植物中分佈廣泛,且對於植物芳香族氨基酸的合成是必須的,因此通過使用草甘膦,農民可以控制大部分田間中的雜草。由於人與動物體內不存在這種酶也沒有相應的氨基酸合成途徑,所以草甘膦只會作用於植物。
事實上,在應用過程中,草甘膦始終受到美國環境保護署(EPA)、美國農業部(USDA)、歐盟委員會、WHO等眾多機構的全面審查[2]。
EPA曾數次對草甘膦進行致癌評估。1985年,EPA將草甘膦劃為C級,“可能致癌”。1991年,重新評估後,EPA將草甘膦調為E級,即“不對人類致癌”。
IARC稱綜合考慮EPA及其他最近顯示草甘膦致癌研究為陽性的報告,判斷有充足的證據證明草甘膦對實驗動物致癌。“草甘膦也可破壞人類細胞的DNA及染色體,儘管細菌測試的結果為陰性。”IARC在報告中説,“一項調查發現,噴灑草甘膦配方後,附近居民血液中標記的染色體損傷增加。”[3]

歐盟認定食品安全的唯一權威機構EFSA對於草甘膦的同行評審報告封面
而2014年1月,德國聯邦風險評估所(BfR)為歐盟完成的長達4年的草甘膦評估發現,“草甘膦不太可能造成人類致癌的風險”[4]。他們審查了所有IARC考慮的數據,並加上更多其他的數據。
IARC致癌評價引質疑
IARC的致癌分級依據是致癌證據的確鑿程度,與致癌強度或對人類的實際威脅程度沒有任何必然聯繫。
對於2A類的分級,IARC定義為有限的證據表明很可能對人類致癌,即:與癌症有聯繫,但不排除其他致癌的解釋。
事實上,IARC的評級一直飽受詬病。國際流行病學研究所(International Epidemiology Institute)的Joseph K. McLaughlin和Robert E. Tarone曾撰文批判IARC因其流程和表現出來的偏見而導致致癌“假陽性”的判斷[5]。
比如,咖啡被歸類為2B“可能對人類致癌”等級,但流行病學的重要證據表明咖啡很可能並不引起人類癌症。
IARC也曾明確表示,使用手機可能導致罹患腦瘤。隨後又稱,不能確定使用手機會引發腦瘤。
此次,IARC將草甘膦列入評估範圍,卻忽略了更多毒性更大的其他除草劑。
對於草甘膦的致癌評級,“相關的科學數據被排除在審查之外。IARC收到並選擇故意忽視大量科學研究(特別是遺傳毒性研究),這些研究支持草甘膦對人類健康沒有風險的結論。” 負責全球法規和政府事務的孟山都副總裁Phil Miller博士回應稱。
**IARC評級還有一個隱患是忽視了劑量。劑量決定毒性,劑量越大,接觸的時間越長,患癌症的概率也越高,但仍然不一定致癌。**比如剩飯菜中的亞硝酸是明確的致癌物,但正常食用劑量很低,遠低於暴露劑量,因此不會有顯著的致癌性。而IARC並未給出草甘膦致癌風險與暴露劑量的定量關係。
“草甘膦對人類或任何其他動物無毒,只有相對較高的劑量才會出現急性反應,”佛羅里達大學園藝學教授Kevin Folta博士説。
他指出,草甘膦的半數致死量(LD50)約為5000 mg/kg。也就是説,體重200磅(約90千克)的人,要喝下兩磅(0.9千克)41%濃度的商業濃縮劑才會有50%的致死率。
**IARC報告不提劑量,也沒有草甘膦致癌風險與暴露劑量的關係數據,因此並不具備實際指導意義。**就比如,花生和玉米中的黃麴黴素都被認定為致癌物,如果不談劑量的話,花生和玉米都沒法吃了。

世界組織下屬四個機構中有三個認定草甘膦的安全性
再者,**安全並不等於絕對沒有風險,很多時候風險可測可控也是一種安全。**相對於其他毒性更大、污染更嚴重的除草劑,草甘膦在農業領域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替代性,因此即便有風險,但只要嚴格按照規範使用,風險仍然在可測可控的範圍內。
IARC旨在維護人類健康,對致癌性歸類傾向嚴苛可以理解。但是,“和食品安全一樣重要的問題結論必須無偏見,縝密且基於遵循國際公認標準的優質科學。” Phil Miller説。IARC基於只持續一週的會議、根據有限數據的審查就對草甘膦做出評估,是否過於草率?

在不存在草甘膦的年代,人類使用的是毒性更大的阿特拉津以及臭名昭著的橙劑。
況且,歸入“很可能”或“可能”致癌級別的化學物質很可能將遭遇“有罪假定”,這對公平和基於科學安全的爭論沒有幫助。
原文發表於《科學新聞》(科學新聞2015年3月刊 農業生物)
參考文獻:
[1]http://monographs.iarc.fr/ENG/Preamble/CurrentPreamble.pdf(p.22-23)
[2]http://songshuhui.net/archives/83840
[3]http://www.glyphosate.eu/regulatory-documents/regulatory-documents
[4]http://www.iarc.fr/en/media-centre/iarcnews/pdf/MonographVolume112.pdf
[5]http://www.bfr.bund.de/en/frequently_asked_questions_on_the_health_assessment_of_glyphosate-127871.html
[6]http://cebp.aacrjournals.org/content/22/1/11.f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