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給崑山這為民除害的自行車大哥捐款_風聞
雷斯林-雷斯林官方账号-2018-08-29 12:22
作者:雷斯林
來源:為你寫一個故事 / 微信公眾號ID:raistlin2017

崑山社會哥用砍刀砍人被反殺的視頻你們應該也看過了。
沒看過的,可以看一下。
這件事,先從法律層面去説。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
還有個條例説,對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這種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行為,在犯罪行為持續期間,有無限防衞權。
也就是説這時候把人打死了,也是正當防衞,也不負刑事責任。
但無論如何,這裏都有個限定條件,叫“正在進行”,也就是説防衞行為必須發生在不法行為發生以後到結束前的這段時間。
那這次事件可以分為兩個階段來看。
第一個階段是寶馬車裏的人隊白衣男子進行圍毆的階段,這個階段顯然是不法行為持續時間,事實上一直到紋身男龍哥拿出砍刀揮舞的時候,都是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而且這時白衣男子顯然正在受到危害生命安全的犯罪。
如果這時候白衣男子一下把紋身男打死了,那他就是正當防衞。
不過這要求白衣男子是個絕世高手。
第二個階段則是龍哥把刀弄掉,直到白衣男子把刀撿起,砍出第一刀的階段。
這個階段很難説,從輕的話,可以判定為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階段。
如果白衣男子砍完這一刀轉身就跑,那他多半也不會有啥大事。
第三個階段就是龍哥往車上跑,白衣男子追砍的階段,這也是整個視頻大家看得最爽的階段。
這個追砍的動作,就是很大的爭議點了。
如果按照法條來判,這應該是故意傷害罪,連防衞過當都不是,因為這已經不是防衞行為了——當然可以説龍哥上了車可以把他撞死,但這個理由太牽強了。
所以其實最後白衣男子如何定罪,一方面要看法官的“酌情”,另一方面也要看致命的那一刀,究竟是第二階段還是第三階段砍出來的。
如果是第二階段砍出來的,不會有太大事,但如果是追砍致死,就難説了。
但拋開法律,從視頻我們可以看到:
1,寶馬車違規變道在先,追尾非機動車在後。
2,從之後朋友圈的爆料看,紋身男還喝了酒。
3,紋身男通體紋身,開車隨身帶刀。
4,紋身男一身肌肉並夥同兩個同夥毆打單車男。單車男並未還手。
5,紋身男不解氣,還要用刀攻擊單身男。
以上可以看出,該紋身男是一個不得理也不饒人的人,加上他的這個造型,隨身帶刀的習慣以及日常照片,説他不涉黑,我真的不太相信。

那麼假如這次單車男沒有把他砍死,一看就是黑社會的紋身男會怎麼纏着他,會不會連他以及他的家人都不放過?
所以我覺得單車男真的沒得選。
關鍵是騎自行車的這個白衣男也沒做錯什麼,他可能就是一天下班了騎車回家,就不得不面對這樣的抉擇。
他能遇到,我們也會遇到,這樣開車隨身帶砍刀的人,可以説在路上本來就是一個定時炸彈。
問題是,説打黑除惡這麼多年,怎麼在崑山(崑山屬於蘇州)這個一點都不落後,地處江浙滬核心位置的地方,還有如此猖狂的黑惡勢力,敢於在大街上,監控下,圍攻路人,隨身帶刀,隨時準備砍人。
這算不算工作失職?
説好的安全感呢?
所以先拋開法律不談,我覺得單車男真的是個英雄,和以前拳打鎮關西的魯智深,上山打虎的武松一樣,算是實打實的為民除害了。
如果他因為這件事,不得不坐很多年牢,我覺得江浙滬乃至全中國的人都應該或多或少給他捐點款。
建議他或者他的家人在公開的地方,給個捐款賬號,我先捐為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