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天賣200多萬元 警方:粉絲印刷出售明星照片集違法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08173-2018-08-30 17:03
pb聽過嗎?
非飯圈的人可能一臉懵逼。
解釋一下,pb全稱photo book,照片集。
一般是粉絲追明星活動時拍下來的照片,隔一段時間出個合集,再賣給其他粉絲。
內頁大概就是這樣:

這樣一看不就是寫真集嘛。
對,但你知道這樣的寫真集能賣多少錢嗎?
200多萬元。
有圖為證:

某兩位明星的粉絲出的照片集28日發售,29日截止,已經在某平台上售出16474件。單價149元,總計2454626元。
是的,就是那麼多。
賣得多證明人家粉絲多,本來也不是事。
但問題是,如果照片侵犯版權呢?
先是有網友發現,該照片集中的某張照片與視覺中國的圖如出一轍,只是進行了放大剪輯,順帶加了濾鏡。


視覺中國的圖你也敢盜?
29日,該售出該照片集的粉絲站解釋,圖源是電視節的官方媒體攝影師,只不過對方也把照片傳到了組委會圖庫,所以視覺中國才有同樣角度的照片。
並且表示,此套照片不會放入這次出售的照片集。

不到1小時,該粉絲站再次發佈微博稱自己“問心無愧”,“但不得不提前結束售賣”,“存在任何質疑和疑慮的都可以申請退款。”

然而,熱評區裏的粉絲都表示,“我不退”。

如果照片真的侵權,能維權的是視覺中國。
對於自願出錢購買的粉絲,“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本來是沒什麼可説的。
但是,如果出售照片集本身就是違法的呢?
30日,德州運河公安分局發佈微博稱,粉絲印刷出售明星照片集是違法的。其中牽涉了非法出版、肖像侵權及著作權等法律概念。

但是部分粉絲表示,這錢是拿來做公益的,不是商用。

做公益了嗎?
做了,該粉絲站的置頂微博就是關於捐建希望小學的。

並且出示了捐贈證書。

但是該警方官微表示,這是“打着公益的旗號侵犯他人權利”。

那是不是就不能做照片集了?
不,只要不以營利為目的,不做商業用途,就不違法。

該警方官微呼籲“希望明星都能夠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也希望粉絲能夠知法懂法,自覺抵制違法行為,不給非法出版物和藉機斂財的不法分子提供生存空間。”

出個照片集,輕輕鬆鬆就賣了200多萬。
粉絲的錢是好賺,但是遵守法律是最起碼的底線。
追星是個人自由,但是人家拿着你家哥哥非法賺錢,至少別傻乎乎地被人當槍使吧。畢竟侵犯的還是你家哥哥的權益呢。
不如趁此機會,學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