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兩女子因“同性性愛”被施鞭刑 創該國首例_風聞
b卡b刷拉卡-2018-09-04 12:04
《海峽時報》消息,當地時間3日,兩名馬來西亞女性因違反伊斯蘭教法律,進行了同性性愛而被公開施以鞭刑,創該國首例。這激起了人權活動人士對這種“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懲罰方式的憤怒。
報道稱,兩名女性在州首府瓜拉登嘉樓的沙里亞高等法院被用藤條施以鞭刑。她們身穿着白色連衣裙、頭戴穆斯林頭巾,被束縛在施刑的凳子上。
據法庭上的一名記者説,一名法官在當地上午10點前宣讀了判決。隨後每個人都被鞭刑六下,其中一名婦女淚流滿面,有許多人圍觀了全過程。

資料圖(澳大利亞SBS廣播公司)
另外報道還稱,本案中的兩名女子分別為22歲和32歲。今年4月份時,她們在公共場所的一輛車裏被伊斯蘭教執法人員逮捕。
上個月中旬,二人認罪,並分別被當地宗教法庭判處6下鞭刑以及806美金(約合人民幣5500元)的罰款。伊斯蘭法官伊斯麥爾(Kamalruazmi Ismail)表示,必須給予足夠的懲罰才能成為一個教訓,讓兩名女子跟其他人都能深深記得。

穆斯林在馬來西亞佔有很高的比例,也使得社會風氣較為保守,導致當地的女同性戀、男同性戀和跨性別(LGBT)人士受到很大的迫害。此外,馬來西亞許多地區是在伊斯蘭法律的管轄之下,該法律大多數視男女同性戀為犯罪行為。
據外媒早前報道,伊斯蘭執法人員在4月8日時,發現兩名在車上發生性行為的女子,並在車子座椅底下搜出情趣用品,最後將兩人逮捕。兩名女子在法庭上承認與對方發生性行為,並稱她們認為女女性交比跟男性發生性行為安全。
法官伊斯麥爾則在庭上表示,“今天這個懲罰會讓你們跟大眾永遠記得,你們犯的罪違背了上帝所説的自然,罪刑相當嚴重”;隨後判處兩人6下鞭刑和806美元的罰款,若是她們拒絕繳交罰款,很有可能要入監服刑4個月。

對此,馬來西亞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 Malaysia)表示,鞭刑屬於一種酷刑,並呼籲政府能廢除對弱勢團體(指LGBT、同性戀)施加懲罰的法律;該組織的臨時董事李(Gwen Lee)則表示,馬來西亞國內歧視LGBT羣體的氣氛日益高漲,這些人對LGBT羣體生命的威脅隨之增高。
馬來西亞人權組織婦女援助組織(Women’s Aid Organisation)同樣表示,該組織“對這種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感到憤怒和震驚”。他們認為,兩個自願的成年人之間的性行為不應該被定罪,更不用説被鞭打懲罰了。
大赦國際表示,這是“對LGBT羣體在馬來西亞遭受嚴重歧視的可怕警醒,也是一個跡象,表明新政府與前任政府一樣,容忍使用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刑罰”。
報道中指出,馬來西亞認為口交和肛交是“違背自然的秩序”,當地民法規定,可對違法者進行鞭刑和罰款,最高還有可能被處以20年徒刑。因此,法院官員Wan Abdul Malik Wan Sidek為這一處罰進行了辯護,稱其不像根據馬來西亞民法對許多罪行實施的鞭刑那麼嚴厲。
據瞭解,馬來西亞實行雙軌法律制度,伊斯蘭法庭可以為穆斯林公民處理宗教和家庭事務,如通姦等。在伊斯蘭教法下,鞭刑是用一根相對較細的藤條在衣着完整的受刑者身上實施,更多的是羞辱而不是痛苦。
在馬來西亞歷史性的5月選舉中,一個改革派聯盟上台,這讓人們燃起了希望——在馬來西亞,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人可能會面臨更少的歧視。過去,馬來西亞當局經常針對這些人。但是,活動人士表示,在這個多民族國家,同性戀者所處環境似乎已經明顯惡化。
(高州陽光論壇、微博賬號“微天下”、澳大利亞SBS廣播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