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路透社記者在緬甸被判7年監禁_風聞
b卡b刷拉卡-2018-09-04 14:36
緬甸一家法院判處兩名身為緬甸公民的路透社記者有期徒刑。他們是在報道軍方暴力鎮壓羅興亞穆斯林時被捕的。
英國《金融時報》 約翰.裏德(John Reed)曼谷報道

緬甸一家法院週一判決兩名路透社(Reuters)記者違反殖民時代《官方機密法》的罪名成立,此案令人擔憂該國是否會恪守推動新聞自由和法治的承諾。
法院判處32歲的瓦隆(Wa Lone)和28歲的覺梭(Kyaw Soe Oo)7年有期徒刑——兩人都是緬甸公民,在路透社擔任記者——罪名是非法擁有官方文件,這項罪名的最高刑期為14年。
兩人於去年12月被捕,當時他們正在緬甸北部的若開邦報道軍方暴力鎮壓少數民族羅興亞穆斯林的事件。若開邦是緬甸信奉伊斯蘭教的少數族裔羅興亞人聚居的地方。
兩名記者當時正在調查在若開邦西部一起涉及10名男子的屠殺事件。仰光的警察在當時請他二人赴晚宴,並在二人離席時突然將其拘捕。

緬甸當局認為兩名記者在報道羅興亞人的人道危機時非法收集和持有機密文件,違反了緬甸的保密法。據瞭解,被捕後,他們一直被關押在仰光臭名昭著的永盛監獄(Insein prison)。
多國政府和人權組織譴責了這起針對記者的指控。這起案件被視為緬甸在其事實上的領導人昂山素季(Aung San Suu Kyi)的領導下艱難民主轉型的標誌性時刻。
“對於緬甸、路透社記者瓦隆和覺梭、以及世界各地的媒體,今天都是悲哀的一天,”路透社總裁兼總編斯蒂芬·阿德勒(Stephen Adler)説,“這兩位可敬的記者已經入獄近9個月,而罪名是一些虛假指控,目的是阻止他們的報道並恐嚇媒體。”
阿德勒呼籲緬甸當局“即刻更正”這一判決結果。


路透社推特相關內容截圖
在仰光的美國駐緬甸大使館表示,二人被定罪“令所有支持新聞自由和緬甸民主轉型的人深感不安”,針對二人的罪名存在“明顯謬誤”。
二人在7月被正式起訴後選擇無罪辯護。兩名記者在庭審時對法官説,他們是被警方設局陷害,目的是阻止和懲罰他們報道軍方對羅興亞人的屠殺行為。
“我沒做錯任何事,”戴着手銬的瓦龍在判決宣佈後被送回監獄前向聚集在法院外的人羣表示,“我相信正義、民主和自由。”
覺梭表示:“你可以把我們關進監獄,但你無法關閉人民的眼睛和耳朵。”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稱,二人被定罪預示着緬甸重拾鎮壓媒體的做法;在持續半個世紀的軍事統治時期,這類做法曾是常見現象。根據新聞監督機構的説法,自諾貝爾和平獎(Nobel Peace Prize)得主昂山素季(Aung San Suu Kyi)在2016年上台以來,記者被捕和被提起公訴的事件激增。
聯合國駐緬甸人道援助協調員表示,聯合國對這一判決表示失望。
另據報道,去年,緬甸對位於若開邦的羅興亞穆斯林採取軍事行動,造成70萬居民流離失所。緬甸軍方公開承認去年多名羅興亞男子在監禁時被殺,但也指出國防軍和當地羅興亞居民都有參與,且再沒有後續事件。
聯合國在一週前曾指責緬甸軍方領導了“種族屠殺”,犯下了“反人類的罪行”。
(FT中文網/何黎 譯、人民網國際頻道、澳大利亞SBS廣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