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高院的這個判決一出,國內有人立刻酸了,我就是看不爽……_風聞
今天敲钟人不来-2018-09-06 22:43
今天,應該不少人都看到了這條新聞《印高院做出歷史性判決:同性性行為將不再是犯罪》。
沒有看到的這裏也簡單説一下,9月6日,印度最高法院做出歷史性判決,推翻一殖民時期確立,已實施了近157年的同性性行為禁令。此前,印度刑法禁止同性戀性行為,認為這是“違反自然定律的性行為”,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印度最高法院在經過長達數週的考慮後判定,該法律是“無可辯護且不合常理的”。

印度同性戀團體在示威
同性戀的議題放到全世界哪個國家都是比較敏感而且引起爭議的話題。
無疑,這樣的報道在國內也是引起了很大的反響,該罵的還是會罵,不過他們要罵的可能不是激進主義者,而是在他們眼中扮演“攔路虎”角色的政府。類似於“看看隔壁,看看我們……”的言論不絕於耳。


能説出這樣言論的人,既不瞭解中國之國情,也不瞭解同性戀,只是在假仁假義地説些道貌岸然的話,自以為自己站在了道德制高點上。
首先,大家絕對不能簡單理解“同性戀合法”這個概念,因為它是很籠統而寬泛的。一般來説,同性戀羣體在一個社會中被接受大概需要經過下面幾個步驟:
1. 同性戀行為罪化; 2. 同性戀行為非罪化; 3. 同性戀婚姻合法化; 4. 同性戀歧視罪化。
不用解釋,大家也清楚這是一個層層遞進的關係。如果某些人認為,這是社會文明進步必須要走的幾個步驟,那就算是了。

再仔細看看報道,印度最高法院作出的判決只是確認同性之間發生性行為不再是犯罪,相當於是邁入到了“同性戀非罪化”的第二個階段。至於部分網友説的“看看我們”,那我們還真的得好好來看看我們國家是什麼情況。
1990年,世界衞生組織(WHO)正式將同性戀從疾病名冊中去除,認為同性性傾向乃人類性傾向的其中一種正常類別,同性戀不是一種疾病或不正常,且無需接受任何形式的治療。
我們國家在1997年新版《刑法》中刪除流氓罪,標誌着同性戀在中國除罪化。2001年,在“中華精神科學會”推出的第三版“中國精神疾病診斷標準”(CCMD-3),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分類中刪除,這意味着中華醫學會不再將同性戀看作疾病,同性戀在中國大陸實現了“非病化”。
這兩個動作是非常巨大的進步,而且也推動着我國成為少數的、知名的對LGBT羣體零政治迫害的國家。所以,我就想不明白了印度做了一件我們在20多年前就已經做到的事情,有什麼值得吹捧的。
現在,我國處於從“同性戀行為非罪化”邁向“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這麼一個過渡期。而且也必須承認,陸陸續續有不少國家和地區都相繼承認同性婚姻的合法地位。國內有些人能夠説出“看看別國,看看我們……”類似的言論,説明他們急了。

我就想問幾個問題,從“同性戀行為罪化”到“同性戀行為非罪化”歷經了多少年才完成這個跨越。而下一個跨越希望實現“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真正的同性戀羣體或者是為他們發聲的人羣是不是也應該做好一定的心理準備?
2011年,孫海英、呂麗萍夫妻仍然發表“反同”言論,認為應該將同性戀者“關進監獄”。當時雖然也是有很多知名人士,例如李銀河、蔡康永、伊能靜等出來批駁,可是同樣也不是沒有人支持孫呂兩人的言論的。所以現實的羣眾基礎擺在這裏,你就是再怎麼心急也不能吃熱豆腐。
再問下一個問題,目前已經實現“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地區,它們有沒有出現“消化不良”的後遺症?眾所周知的有荷蘭、比利時、西班牙、加拿大等國,而美國則是部分州承認“同性戀婚姻合法化”,部分州仍然堅決反對。
我們拿和我們情況最為相似的美國來做比較:
2016年6月12日晚間,奧蘭多同性戀酒吧遭受槍擊,造成49人死亡。美國政府將此次槍擊事件定性為恐怖主義襲擊事件,可是美國民眾都知道,發起襲擊的罪犯內心對於同性戀是非常極端歧視的態度的,不然有何緣故襲擊一家同性戀酒吧;
2017年6月,美國最高法院宣佈,同意審理一起宗教自由案件:一名麪包師拒絕為一對同性戀夫婦提供結婚蛋糕。麪包師稱,基於信仰他不能勉強自己為一對同性戀夫婦製作蛋糕。但其所在科羅拉多州反歧視法案中,性取向受到保護。他認為自己的宗教自由受憲法保護,應該在反歧視法中享有豁免權。
……

還有更多的例子可以舉出。從這兩個例子不難看出,當一羣人通過一定方式爭取到自己權益的同時,另外一羣原本可以對此保持沉默的人會因為事態的變化而選擇站出來,他們或採取極端的方式,或者是硬碰硬的方式,這就是“消化不良”,這就是後遺症。
永遠不要想着一步到位,不要想着大躍進,我們吃過虧。
至於有些人舉出一些影視劇被下架的例子出來説國家和政府在開歷史的倒車的,更加不值得一駁。有的時候,這樣的舉措反而是在保護同性戀羣體。不表態支持其實是以靜制動,永遠把鍋扣給國家和政府,就是抓住了國家層面輕易不能就某個議題表態的小尾巴,沒什麼值得説嘴的。
更何況現在的輿論場這麼亂,哪是那麼容易看清是是非非的呢?輕易被帶節奏的事情也不止發生一兩次了,最為著名的是下面這個案例:

而攪動輿論的往往不是來自同性戀羣體的人,反而是那麼看了點西方理論的皮毛、認為支持同性戀合法是時髦新潮的非同性戀者。對於這些人,一定要敬而遠之、劃清界限。
用@piangod 的一段話來結尾吧,因為我覺得沒有什麼比這段話更能形容當下的局面的了:
其實,我們國家從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繁衍壓力上講,都有着對同性戀寬容的客觀條件和社會氛圍,我們現階段唯一要面對的是社會歧視這個慣性問題,這與社會文明進步的程度有關。所以,一方面要讓前三排理解在同性戀問題上中國在世界上有先天的人權優勢,這是一個可以隨着國家物質進步自然生長的道德制高點;另一方面民間圍觀者尤其是微博,要明白就像同性戀的存在是不以主觀意志為轉移一樣,社會發展階段也是客觀現實,必須要等。
要噴就用力噴,我不會回覆的。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