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可能面臨的美國司法風險?_風聞
世界说-世界说官方账号-我们只做大家看得懂的国际深度报道与评论。2018-09-06 22:14
本文轉自微信公眾號:世界説(ID:globusnews)作者:餘佩樺 車欽儀
**△**京東集團董事局主席、CEO劉強東在美涉嫌“性侵”,京東開盤後大跌,旋即引發美國律所集體訴訟調查 來源:視覺中國
背景
京東集團董事局主席、CEO劉強東在美涉嫌性侵,京東股價連續兩日下跌。劉強東被美國明尼蘇達州警方釋放後,處於“取保等待正式起訴” (pending complaint) 狀態,未受到任何旅行限制,現已返回中國。
劉強東持有京東近八成投票權,外界關注接下來美國警方與檢察官、法院、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有可能對劉強東及其公司採取什麼措施?被控當事人不在美國的情況下,美國警察與檢方能如何推進調查?而京東作為美國的上市公司,當CEO涉及性侵犯案件,美國SEC又會否給劉強東或公司帶來額外製約?
一、劉強東是否會面臨起訴?若面臨起訴是否可以進行“庭外和解”?
此案目前檢方還未決定是否起訴。刑事訴訟中,起訴與否的決定由檢察官作出,而不是由指控人決定。只是從可操作性來説,如果出現指控人之後不願配合起訴的情況,檢察官也有可能不會進行起訴。
若檢察官決定起訴,“庭外和解”並不適用於這一類刑事訴訟案件。普遍而言,“庭外和解”指的是"settlement",常用於民事訴訟中。意即當原告和被告在法庭外達成一致時,向法官提出和解,法官賦予和解的條款以法律效力。最常見的和解方式是被告向原告提供金錢賠償。
劉強東涉嫌的“一級性犯罪”,是明尼蘇達州的法律裏最嚴重級別的性犯罪 (criminalsexual conduct) 級別,一級罪名通常為在嚴重情況下對受害者實施侵入性行為,或者受害人年齡低於13歲。若被正式定罪,最少判刑12年,最高可判30年。
如果被起訴,唯一可能在庭審之外達成一致的方式為"認罪協議" (plea bargain),即被告認罪,檢察官在原本要求的刑罰上酌情減少。
二、當事人已經不在美國,如果不赴美配合調查,案件是否能進入法院審理程序?
有困難。
史密夫斐爾律師事務所北京分所主管合夥人鄒兆麟對世界説表示,若當事人不返回美國配合調查,即便調查完成,檢方決定向法院提出訴訟,法院可能會評估認為傳喚被告的難度過高,而決定不審理。
即使法院決定審理,雖説美國法院可以進行“缺席審判”,但這種情況非常少見。因為美國刑事法規相當注重被告的發言權,即使是重大的刑事案件,美國法庭一般都會等到被告出席,才做出審判。
北京恆都律師事務所資本市場法律中心律師李強對世界説表示,根據美國《聯邦刑事訴訟規則》,進行缺席審判需滿足特定條件。如進入庭審階段後,被告人自願放棄出庭。
三、美國上市公司的CEO涉嫌性侵,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是否會採取行動?
現已有三家美國律師事務所宣佈,將調查京東是否涉嫌失實披露劉強東案情,導致投資者蒙受損失。不過SEC在現階段介入的可能性不大。
李強説,上市公司CEO因涉性侵案被採取強制措施,雖屬CEO個人私事,但因事件關係到公司高管聲譽,屬於SEC《S-K條例》規定須披露的"非經濟性"信息範疇。美國證券法對證券市場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所規定的範圍比較廣泛,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的任何不實、遺漏或誤述,或是不及時履行法定披露義務,無論該行為的主現狀態如何,均有可能被認定為欺詐行為。當上市公司的董事或高級職員違反聯邦證券法時,SEC有權提起訴訟禁止其繼續擔任該職務。
只是,SEC若在此階段介入,反而可能被京東控告為行政不公和干預市場。鄒兆麟説,第一個原因是,劉強東涉嫌的性犯罪,並不是涉及上市公司財務的經濟犯罪,不在SEC日常管理範圍內;此外,此案還在警方調查階段,還沒有出現任何有罪判決。
鄒兆麟對世界説表示,劉強東理論上可以不再入境美國,讓公司高管赴美處理一切公司事務,以此避免接受調查、遭到限制出境的風險,因為SEC等美國上市公司監管機構沒有任何強制CEO入境美國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