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搞死是犯罪,別讓刑訊逼供來背鍋_風聞
椒江叶sir-2018-09-08 10:17
別往刑訊逼供上扣帽子污名化!
刑拘就是用刑啊,手銬腳鐐鎖住不就是刑嗎?
刑訊的正確理解應該是刑事措施強制下的訊問。逼供,不逼多少人會主動交代自己罪行?所以關鍵點就在,不在訊問的時候做那些比如膠帶纏口部、兩腳綁前面椅背、鑰匙捅腳心、上抬背銬手臂等違反規定的。但逼是一定要逼的,不逼的結果就會像章瑩穎一樣到現在還找不到!
把整人虐人致死説成刑訊逼供,那下一步是不是鼓吹警察審訊律師坐邊上?紀委檢察辦案,脖子上去弄個執法證掛掛?我跟所有的小夥伴們都説過,維護正義也會面臨程序正義與結果正義的抉擇,但那不是兩難的,而是要必須堅持程序正義,積極主動與嫌疑分子鬥智鬥勇。
把案子搞出來,跟把人往死裏搞是兩回事!不要把所有的涉及執法審訊工作違法犯罪行為就草率的歸納為刑訊逼供,把人往死裏搞是典型的明知故犯違法犯罪行為。紀委檢察經常監督別人,這點應該比公安更懂得亂來的危害。
沒有必要同情關在籠子裏的前執法者,把人搞死導致的最直接結果就是身陷囹圄,自身付出慘痛代價也讓執法體系為之蒙羞!寄生於執法行為的違法犯罪行為傷害最大的是國家的執法權威!
讓人同情的是被違法犯罪行為傷害到的普通羣眾,通過嚴懲越軌者可以讓他們獲得一些安慰。罪惡的產生不僅在那幾個關在籠子裏的人,那一行那一業以及整個執法系統都得舉一反三,吃藥整頓!以免一而再再而三,必須整頓到無人敢於越雷池!哪怕有人想借助公權力殺人滅口,也必須會被及時制止!
現在社會有很多情緒,互聯網的發達有促進了各種情感思緒的交流傳播,對一些極端案件事例的各種不同解讀讓各種人發表各種不同的意見建議,紛繁複雜,各有千秋,就我個人看,有正常情緒宣泄也有夾雜自身利益的訴求。
對人對己,講兩句:
莫亂來,亂來你就會變成階下囚!
做好事,有原則守紀律遵章守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