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涉及違規,為什麼滴滴仍停止深夜服務呢?_風聞
今天敲钟人不来-2018-09-11 22:21
昨晚播出的《新聞1+1》節目連線了發改委官員程世東評《滴滴消失的第一夜》:夜間停運難以理解、僅提前四天停運涉嫌違規、滴滴一家獨大給監管帶來難度、難以理解滴滴稱自己在虧損,媒體在這段時間應該一同監督而不是在寫軟文。


(戳這裏看視頻:《新聞1+1:滴滴“不太行”,靠啥出行?》)
在節目中,白巖松提問滴滴僅在距離停止服務的四天前才宣佈相關規定,是否涉嫌違規。程世東認為,滴滴方面的做法有一定的違規。
白巖松:
説到這次滴滴停深夜車的服務,還要關注一個數字就是四天,為什麼要説四天呢,從他發佈消息正式來停運暫停只有四天時間,但是我們突然看到一個相關政府規定,似乎有點不太對頭。《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説,**“網約車平台公司暫停或者終止運營的應該提前30日項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報告,説明有關情況,通告提供服務的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並向社會公告。”**這可是從2016年11月1日就開始實施了,接下來我們就要連線一下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城市交通室的主任程世東,程主任我們拿國家的相關規定來去套這次滴滴,如果暫停出行也算是一種停止運營的話,似乎跟這個國家規定提前30日來去要通報不太相符,這裏是否涉嫌違規?
程世東:
雖然我們這個暫行辦法裏邊沒有寫的很具體,不太非常好的界定,但是嚴格來講我個人認為還是算是有一定的違規,因為暫停一個時間段或者暫停某一個城市性質上應該是相同的,如果是這次暫停深夜影響還小一點,如果把暫停時間段換取早晚高峯的話對整個行業發展和對社會影響就非常大,就明顯會違反我們的規定。
9月4日,滴滴出行發佈了一份安全大整治方案。
其中一項措施為“於2018年9月8日23點至9月15日凌晨5點期間在中國大陸地區暫停提供深夜23:00-5:00時間段的出租車、快車、優步、優享、拼車、專車、豪華車服務”。彼時,便有有觀點認為,滴滴此舉程序不合規有悖《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

如白巖松所言,根據交通運輸部、工信部等7部委在2016年7月頒佈,並於11月1日起實施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網約車平台公司暫停或者終止運營的,應當提前30日向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報告,説明有關情況,通告提供服務的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並向社會公告。終止經營的,應當將相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交回原許可機關。”
這也意味着,滴滴採取暫停運營措施前,需完成三項程序:提前30日向相關部門報備;通告車輛所有人和司機;向社會公告。
據南方都市報9月4日報道,記者獲悉,滴滴出行並未按照規定提前30日向地方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書面報告。“我們從未收到滴滴方面關於暫停營運的任何報備”,廣州交委客管處副處長梁永棧向南都表示。
有業內人士表示,滴滴此舉或侵犯網約車司機等方面的合法權益。“滴滴平台上未獲得牌照卻進行網約車經營服務的,屬於非法運營,隨時能暫停或終止。但平台上不少司機已獲得牌照,進行的是合法運營,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若平台未提前報備,私自決定停運,將侵犯這些司機的合法權益。”
該業內人士還質疑,滴滴平台與司機的合約規定,入駐滴滴平台的司機不能同時入駐其他平台,這就意味着這條“排他”的規定將司機“限死”,一旦滴滴平台暫停服務,將給司機帶來不小的損失。
另外據經濟觀察網報道,一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對記者表示此次暫停深夜服務並非監管要求,而是企業從安全性角度採取的一次臨時性措施。

在安全整治中,在一些時段暫停一系列的業務是必須的措施嗎?環球時報編輯耿直哥9月10日晚轉發網友微博稱,政府調查組進駐滴滴後從來沒有要求過讓其在夜間停業整頓。
記者4日當天便向滴滴方面詢問了有關這一“深夜暫停服務方案”的具體情況,滴滴方面沒有給出正面回覆。直到現在鬧得人仰馬翻之後,一位滴滴員工才向財新網表示:
近期公司安全壓力實在太大了,每天這麼多訂單,誰也不敢保證不再出現突發狀況。一開始,公司考慮了多個替代方案,如夜間限制女性乘客發單,或女性乘客訂單隻限於女性司機接單,但出於公平和實際操作的考慮(沒有那麼多女司機),沒有采納。而且,監管部門入駐檢查差不多要持續一週多,公司內部擔心期間再出現問題,同時參考過往的運營數據,最後決定先把壓力最大的深夜服務停掉,算是一種表態吧。
還有分析人士同樣對財新網記者表示,從涉性犯罪的特徵來看,大多數的案件都發生在深夜至凌晨女性單獨乘車的情況下。因此暫停這一時段的服務,可以理解為滴滴在力保整改期間不出現惡性案件,避免在極端壓力下徹底歸零。

而在《新聞1+1》節目中,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城市交通室的主任程世東對白巖松表示,“至少我很難從安全角度理解夜間停運,因為不管是從人車的合規化、預防性的安全保障角度來看還是從安全應急狀況下與公安部門這種聯動,其實都不能解釋或者難以理解這種夜間停運。如果真的是從安全角度考慮這個問題的話,我感覺反而反映出對自己的這種安全狀況沒有充足信心,因為我們傳統的出租車和一些其他平台都是24小時營運的,是這樣。”
要知道此前的温州樂清女子遇害案,可不是發生在夜間?
而我們再回過頭看滴滴方面9月4日給出的公告,只是談到**“請廣大用户合理安排出行計劃”**,而沒有談及任何其他的補救措施。

除了停止深夜服務之外,滴滴方面自稱要上線的“一鍵報警”功能,但是在發生了廣州女子稱遭滴滴司機“挾持”的事件後,其回覆稱:
“一鍵報警”是提供車輛、司機信息及所在位置,並將此以短信方式發送至乘客本人及其緊急聯繫人手機上,方便乘客與警方溝通,並不會直接發送到警方處,目前該功能還在不斷更新完善當中。

更為荒謬的是,今天澎湃新聞還報道了這麼一則事件:《一滴滴網約車超速被查:司機正睡覺,無駕駛資格的乘客在開車》:
因為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駛,一輛滴滴網約車被交警查獲——警員發現開車的竟是沒有駕駛資格的乘客,而滴滴司機則在副駕駛座上睡覺。
澎湃新聞9月10日從浙江高速交警總隊嘉興市支隊二大隊獲悉,當時,乘客徐某駕車在限速100公里/小時的高速公路上以124公里的時速行駛,而兩年前,他的駕駛證已因機動車未掛號牌被一次性記12分並扣留,至今未重新取得駕駛資格。
因在駕駛證被扣期間駕車且超速,徐某被處以罰款;41歲的滴滴車主朱某被交警批評教育。
記者10日下午聯繫滴滴公司,客服在詢問朱某全名、手機、車牌後稱會去核實並積極處理。被問及平台是否會因允許乘客開車而處罰司機時,客服表示會安排專人解答。但至發稿時,滴滴公司未作回覆。
……

值得關注的是,9月5日,交通運輸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應急管理部、人民銀行等多個部門人員及相關專家組成的檢查組已進駐滴滴公司,針對網約車、順風車平台公司的安全專項檢查工作正式啓動。
此次檢查將在全國範圍內對所有網約車、順風車平台公司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影響公共安全和乘客人身安全的問題進行系統排查;對有關部門監管職責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相關問題和隱患提出整改意見並督促指導平台公司整改;對發現的違法違規企業和經營管理人員、失職瀆職工作人員提出處理和問責意見。
據人民網報道,**至9月9日,聯合檢查組對於滴滴方面的階段性檢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從11日起,還將陸續進駐首汽約車、神州專車、曹操專車、易到專車、美團出行、滴答出行、高德等網約車和順風車平台公司,開展安全專項檢查。
希望這次滴滴的整改行動,能起到實際效果,不能只想着如何迴避責任,繼續以利益為重,而應該在反思中進步。國家應當加大監管力度,保障人民羣眾的出行安全。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