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科考失敗怎麼辦?當教書匠去唄……_風聞
江南社会与文化-sao年~多读点书吧!2018-09-11 10:34
陳寶良:説“教書匠”——明清塾師的生計及其形象轉變

引言:從“富不教書”説起
所謂“塾師”,又稱“館師”“蒙師”,別稱“門館先生”,民間俗稱“猢猻王”“青氈生”(或稱“青氈客”)“青袍先生”。塾師是明清兩代基層私立學校的教師,屬於“無位無官”之人。
古人有言:財主落敗便教書。可見,塾師之業歷來被視為財主家業衰敗後的恆業,其背後所透露出來的信息,無非是一個“窮”字。此外,清代有一句俗諺,叫“窮不讀書,富不教書”(李光庭:《鄉言解頤》卷2《窮不讀書富不教書》,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53-54頁)。其意分前後兩層,就前者而言,貧寒人家既無財力供養子弟讀書,而且子弟一旦讀書,還會失去一個勞動力,影響家庭的生計。就後者來説,也包括兩方面的意思:一方面,富者不用發愁生計,不必低聲下氣去教書;另一方面,書中所載,諸如開蒙之《大學》,所訓“悖入悖出”“以身發財,務財用者必自小人”,若高聲朗讀,畢竟於富者臉面有礙。
有意思的是,明清民間儘管有“窮不讀書”之説,但從當時的實際情況來看,往往是“讀書之家,率多寒士,必以教讀為事。”究其原因,對於貧寒人家來説,惟有供子弟讀書一途,才能改換門庭。而現實卻是無比殘酷。在數目龐大的讀書人羣體中,只有少數幸運兒得以藉讀書而改變現狀,而其中絕大多數的貧寒讀書人為生計所迫,只好“以教讀為事”,即依靠處館維持基本的家庭生活開支。
塾師的種類、出身及聘師儀式
塾師從事地方子弟的啓蒙教育,藉此謀生,在明清兩代又稱“處館”。就塾師所處之館、塾而言,根據講授內容或受教育者的年齡差異,可以分為蒙館與經館兩種。蒙館即訓蒙,專教蒙童記誦。經館則治經學,專教學生治科舉之業。前者之師稱童蒙師,或稱訓蒙師,簡稱蒙師。後者稱舉業師。因治科舉業者多專治一經,故又稱此類館師為經師。
現在一説訓蒙處館,就聯想到三家村的一些老學究。學究式的訓蒙師,在明清兩代無疑屬於大宗,然若細究塾師的身份,無疑顯得更為複雜。換句話説,無論是中過進士、舉人者,抑或國子監生、生員、童生,甚至那些貧窮的官員,均不乏借舌耕餬口之人。首先,在明清兩代,無論文官,還是武官,因為家裏生計貧乏而教授生徒者,不乏其例。如明代江西副使李遠庵,罷職以後,在高淳、溧陽一帶教授生徒。還有明代武舉千户楊伯秩,家甚貧,在卞忠烈廟對廊開設蒙館。其次,狀元、舉人處館,在明清兩代也相當常見。如在明代相當聞名的錢福,曾經中過狀元,也曾處過館。在清代,凡是“舉業名館”,其館師大多是舉人出身。如吳鎮、莊允升兩位舉人,開設學館,有很多學子跟隨他們學習,最後登科甲者更是不勝枚舉。第三,國子監生與生員處館,更是本色當行。如明代國子監生陳克載,專門傳授裏中諸生《易經》,而韓邦奇及其兒子韓希魯更是將他招致家中教書。清代歲貢生方汝舟,也是靠課徒自給,遠方學子,紛紛前來求學。第四,明清兩代的老童生,雖未入學成為秀才,但家中生計也需顧及,於是只好開館授徒。如明代蘇州府常熟縣人鄒靜觀,萬曆初年老童生,縣試從未一取,卻自稱鄒解元。鄒靜觀師道甚嚴,每年新年正月初三,就開館教學。遇到節假日,也只放一天假。為此,很多人家爭相延聘,甚至必須提前一年下聘。當時常熟以老童生處館者,尚有龍門、蔣二等人,也是時人爭相延聘。
在明清兩代,民間尊師重學風氣頗盛,故各地自行延師訓蒙之事並不乏見。如明崇禎年間纂修的《興寧縣誌》卷一《風俗》,對廣東惠州府興寧縣的延師習俗作如下記載:“如明年敦請,則於今年八、九、十月具關,親送其家。至明年春王月,擇吉辰,設盛筵,率子弟拜從。”上面所謂的“具關”,其實就是聘請塾師的聘書,在當時稱為“關聘”“關書”或“關約”。下引一件明代聘請家塾師的聘書加以説明。聘書雲:“予家塾師久虛,敬煩足下,敢具幣以告。”(朱察卿:《朱邦憲集》卷五,《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影印明萬曆六年朱家法刻增修本)又清代小説《儒林外史》也記載了一則塾師聘書,上寫:“愚表弟虞梁,敬請餘大表兄先生在舍教訓小兒,每年脩金四十兩,節禮在外。此訂。”兩相比較,明代關聘中僅雲“具幣以告”,而在清代的關聘中,則已經明確立出每年的“脩金”與“節禮”。
塾師的生計
“窮”“苦”二字,大致已經道盡明清塾師的生活境遇,堪稱塾師生存狀態的實錄。塾師之“窮”,究其根本原因,還是因為收入過低。明清兩代的塾師收入,大抵包括束脩、節儀與飲食供給、兼職收入三部分。
先説束脩。塾師出任館職,無論是蒙師,還是經師,無非是為了謀取館穀與束脩,藉此養家餬口。相比之下,蒙師的館穀或束脩就比經師低許多。以明代的官方社學師來説,多屬訓蒙師,其束脩一般為每年二十兩銀子,少者則為十五兩。有些義學的業師,“月奉四斛”。南宋以後,多以五斗為一斛,兩斛為一石。月俸四斛,即二石,一年二十四石。若折成銀子,大概也在十五兩左右。在明代,一般經師的束脩,大概在每年三十兩至五十兩銀子之間,多者亦有超過五十兩,甚至超過一百兩者。與明代塾師的脩金相比,清代塾師的脩金就稍顯微薄。總體説來,清代塾師脩金,低者為每年十兩至二十兩銀子之間,高者則在四十兩至五十兩銀子之間。
塾師處館,除了最為基本的脩金、館穀之外,還會有其他一些額外收入,諸如“禮聘銀”“節儀”。所謂“禮聘銀”,即聘師時一次收取的禮金。“節儀”又稱“節禮”,通常是指塾師從東家那裏獲得的節日贈儀。以禮聘銀為例,明代塾師應聘設教之後,就會收到來自東家的禮聘銀。至於節禮,通常是指遇到清明、端陽、中元、冬至等四時節日時,塾師可以從東家那裏得到贈儀。若是塾師至家館教學生徒,東家還需要提供塾師的一日三餐。從清代家館來看,主人家除了提供塾師每日飲食以及睡房之外,有時還要根據季節的不同,贈送塾師衣服。若是塾師無人伺候,那麼東家會安排書童、管童等二三人前去服侍。
在明清兩代,因為脩金、節儀之類的收入相對微薄,尚不足以維持全家的生計,所以塾師通常會從事一些兼職,藉此補貼家用。這些顯然屬於塾師的外快收入。明清塾師的兼職收入大致包括下面幾項:一是利用自己曾經兼習過的地理、算命一類雜術,從事堪輿之術,以獲取好處。如清代小説《儒林外史》中的虞育德,除了處館之外,“後來又替人看葬墳”,就是典型一例。二是書春帖(即對聯)。清末李虹若有《書春》詩一首,雲:“教書先生臘月時,書春報貼日臨池。要知借紙原虛話,只為些須潤筆資。”(李虹若:《朝市叢載》卷七《都門雜詠》,北京古籍出版社,1995,153頁)所記即為教書先生在臘月裏靠替人寫春帖,以賺取些須潤筆之資。三是安排婚禮、代寫婚書。如清代江西贛縣有一位塾師,專門替男女雙方安排婚禮,再兼之鄉下偏僻,缺少士人,所以兩姓之間的婚書,均出自這位塾師之手。
就明清兩代的實際狀況來看,下層讀書人的貧困化已是不爭的事實。為此,就需要對明清塾師的生活質量加以具體的分析。按照明代的物價水平,八口之家,在京城維持一年的生計需銀五十兩。京師號稱“桂玉之地”,百物皆貴。若在一般城市或鄉村,大概最低脩金三十兩,基本可以維持一家人的生活。這從清人小説《儒林外史》中可以得到印證。從小説可知,清代塾師若想維持一家人的正常生計,必須每年賺得脩金三十兩。若以每年三十兩脩金作為維持一個讀書人體面生活的標準,那麼,明清塾師中的大多數應該處於這一標準線之下,故民間才有窮教書的印象。
明清塾師的苦狀,其實不僅限於收入之低、待遇之差,更是因為讀書人的內心感受之苦和精神上缺乏自由。明人文徵明所著《館師嘆》一詩,其中“半飢半飽清閒客,無鎖無枷自在囚”一句,(褚人穫《堅瓠五集》卷三,《筆記小説大觀》第15冊,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1983,162頁)基本道出了苦狀的緣由。清人有一則《村學先生自敍》,塾師自言境遇道:“自家日常看着幾個書生,羈羈絆絆,與犯罪囚徒無異。年終算着幾擔束脩,多多少少,與僱工常行不殊。”(錢德蒼輯《解人頤》下冊,嶽麓書社,2005,15-19頁)其意大體與文徵明所言相同。前者是説物質待遇的貧乏,而後者則是説精神上的枷鎖。
物質待遇與教學條件之差,在一些塾師看來,只要秉持一種“孔顏之樂”的精神,尚可應付自如。最讓塾師不堪承受者,就是自己一旦成為塾師,為了些許的束脩,猶如鳥入囚籠,成為“不枷不鎖的自在囚”。照理説來,塾師俗稱“西賓”,憑自己的知識吃飯,原本應該與“東翁”保持一種平等的關係。但事實並非如此。前引文徵明《館師嘆》詩亦云:“課少父兄嫌懶惰,功多子弟結冤仇。”究竟是聽從子弟“父兄”之言,抑或遷就就學的“子弟”,塾師確實陷入了無所適從的兩難境地。為此,《長恨歌》雲:“拘縛矩頭嚴,護短不教加鞭撲。撫育少功程,又責先生才不足。”(錢德蒼輯《解人頤》下冊,第87頁)明確揭示出了塾師教學過程中的為難境況。
民間的塾師形象及其轉變
在明清民間的印象中,塾師已經被塑造成“腐儒”“冬烘先生”的典型。無論是歷史典籍,抑或謎語、笑話、詩歌、八股文、戲曲、小説等文學作品,無不將塾師歸於腐儒一類範型人格。
在中國的儒家文化傳統中,稱謂無不體現一種等級差序。明清兩代,塾師有“先生”之稱。這無疑是一種榮譽稱謂。塾師一旦至富豪家館中處館,館中僕人通常稱塾師為“師爺”。師爺一稱,原本是指塾師,後來才漸漸演變為幕賓的通稱。“先生”“師爺”二稱,顯然是一種榮譽稱謂,其背後藴涵着師道尊嚴的深層意義。
從“先生”至“師傅”的稱謂演變,塾師地位轉衰已初顯端倪。根據明代史料記載,福建莆田民間通常稱授經之師為“先生”,而浙江吳興則稱宦家童僕為“先生”。這是“先生”一稱榮耀性下滑的反映。又山西洪洞稱秀才為“師傅”,而別處則稱工匠曰“師傅”。儘管從起源上講,“師傅”一稱亦屬尊稱,但一旦工匠也通稱為“師傅”,則塾師已經從稱謂上淪落為與工匠齊名。
至“學匠”“教書匠”之類稱謂的出現,塾師形象更是一落千丈。考“學匠”一稱,至遲在明代末年已經出現。如在明代的館師中,其身份通常以生員居多。所以,明代的生員又有一種別稱,即“學匠”。這就是説,塾師在民間百姓的眼中,已經等同於泥匠、木匠、磚匠、鋸匠、銅匠、鐵匠,僅僅屬於謀生行業中的一行,顯然是塾師地位下降的一種側面反映。現代民間俗稱教師為“教書匠”,在明代已開其先河,至清代最終形成。清人曾衍東在其所著《小豆棚》之《陸修》一則後,有如下批語:“吾鄉富甲某,忽欲延師課子。會當夏月,曬麥於場,雨驟來,諸傭工皆為之蓋藏。富甲問曰:‘教書匠何以不至?’師聞之,怒而去。”這是清人稱塾師為“教書匠”的典型一例。
民間對塾師形象的塑造,顯然來源於現實生活中塾師地位的下降,隨之導致諸多嘲諷村學究作品的出現。如有一首詩謎,專門嘲諷村學究。從詩謎不難知道,在民間印象中,塾師通常不過是身長九尺、鬚眉皓白的高瘦老翁,彎腰時如同一張持滿之弓。他們在村塾中教書,不過是藉此謀生而已,對村童全無約束。在童蒙眼裏,塾師不過是“腐儒”與“冬烘先生”而已。如明人湯顯祖所作戲曲《牡丹亭》中的陳最良,就是一個“腐儒”的典型形象。正是這個陳最良,在教學上盡心盡責,對女弟子杜麗娘管束甚嚴,但在生性活潑的丫頭春香看來,他不過是個“村老牛”“痴老狗”而已,“一些趣也不知”。即使是女弟子杜麗娘,儘管對陳最良有所尊重,卻亦一心想着後花園中的景緻,顯然不以陳最良的酸腐樣為然。尤其是到了清末光緒中葉,當時新式學校漸興,而未經改良的私塾的弊端更是暴露無遺。為此,有人寫就一詩加以嘲諷,其中“先生頭腦是冬烘”一句,(徐珂《清稗類鈔·謔諷類》,中華書局,2003,1631頁)更是道出塾師思想已與日新月異的世界鑿枘不合。
詩謎、笑話、詩賦、小説、戲曲等文學作品中對下層讀書人的描繪,諸如酸秀才、窮教師之類,無疑體現了傳統社會對讀書人的定型思維。儘管這種思維有簡化以及抹殺個性差異之嫌,而且只能視之為市井俗文化對讀書人的偏見或定見。然而值得關注的是,在這種偏見與定見之下,同樣部分反映了塾師的真實生活乃至面貌,並引發後人對其形成原因作更深層次的思考。
結束語
中國的俗語有云:一日為師,終生為父。就這種角度來説,師道堪比父道。換句話説,明師如同嚴父。而揆諸明清教育社會史,卻並非完全如此。在以科舉考試為核心的教育系統中,正如黃宗羲所言,“師道多端,向背攸分”(黃宗羲:《黃宗羲詩文集•文集》卷九《廣師説》,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1996,294頁)。可見,學生最為看重的是便於自己仕進之途的“保舉之師”“考試之師”,而不是從小啓蒙自己或者替自己傳道解惑的“受業”或“問業”之師。德業不再是維繫師生關係的紐帶,而是被利益乃至利害關係所取代。凡是對自己科名、仕途有利者,可以視之為“恩師”,甚或“親爺孃”,而那些真正的“受業”“問業”之師,則可以視若途人,轉瞬即忘。塾師之被輕賤,塾師形象之墮落,於此均可找到解釋的理由。
當然,師道淪喪,不可能由塾師一概任其責,而是與科舉習氣對明清教育制度的影響休慼相關。深受科舉習氣影響的明清士大夫,一方面,只重同年,不重窮交。這是因為,同年必是縉紳,而窮交不一定是縉紳。另一方面,重座師,不重經師。原因很簡單,座師必為貴顯,而經師則不必是貴顯。座師與門生之間,無非是科舉之下的利害關係,並無真正的師生之誼。而經師與子弟之間,雖有授受之誼,卻反而被漠視。
儘管如此,從總體上説,明清塾師羣體中還是不乏安貧樂道之輩。他們僅僅是藉授徒作為自己的生計,而且能做到“克志勵行”。可見,將塾師視為“讀書種子”,或者説“鄉曲之導師,地方之柱石,一方文家之重鎮”,(王爾敏《明清社會文化生態》,台灣商務印書館,1997,59-60頁)其實亦不為過。不僅如此,塾師對於普及教育,提高明清教育的整體水平,更是功不可沒。明清兩代民間識字率的提高,即是明證。
文章來源於《文史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