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但應該支持駐外大使館積極為中國在外公民利益懟外國政府,以後還要成為常態化_風聞
凯申日记本-凯申日记本官方账号-微信公众号【凯申日记本】2018-09-18 12:52
【本文是“從瑞典遊客事件看中國社會輿論”系列的第三篇文章(下篇),也是最後一篇】
前兩篇分別是:
上篇:日常交往中,我們應該如何擺正在華外國人的位置——由瑞典事件引發的思考
中篇:中國社會輿論對公權力執法過程中“我弱我有理”邏輯的評價變化和複雜情緒
在上一篇中分析過,瑞典遊客事件之所有會有這麼多的關注,一個原因是此事彙集了至少網絡上的四個敏感情緒點:
1、對“按鬧分配”、“我鬧我有理”的觀感。
2、對“警察粗暴執法”的觀感
3、對“敢於處理外國友人”的觀感
4、對“外交部為遊客發聲懟外國政府”的觀感
第一篇文章討論了第3點,第二篇文章討論了1、2點,最後一篇我們來談一下第4點。
瑞典遊客事件之後,中國駐瑞典大使館連續發聲,指責瑞典方面對中國遊客粗暴對待。在我的印象中,這似乎是第一次,中國駐外大使館在一個普通中國公民事件上,鬧出這麼大的動靜,對中國公民在外國的遭遇有這麼大的且連續的反應。
但很有趣的是,有些中國網民僅僅因為這位中國遊客本身行為有問題,就連帶着對大使館的這種維護中國公民合法權益、質疑瑞典警察執法不當的行為,開始了批判。
但這二者之間不是非此即彼的關係啊,中國遊客有問題,和瑞典警察有問題,這二者完全是可以共存的。中國大使並沒有説中國遊客沒問題啊。
可以批評這位遊客的表現有不合適的地方,但哪怕從你自身的利益出發,你最好也不要去否定駐瑞典大使館這種為中國人爭取利益的行為。
萬一你哪天出了國,遇到了某些事情,你能一定肯定,你會是“完美受害人”嗎?
如果你在“受害”過程中有什麼地方不那麼“完美”了,大使館因此拒絕了為你發聲,拒絕了為你向外國機構的交涉,你會發自內心感謝他們“嚴於律己(國人),寬以待人(外國人)”的精神嗎?
這次某些網友對大使館的批判,除了應激性地把“受害人的不完美”和“不應該為受害人”説話錯誤綁定在一起,還有一個因素,就是長期以來,我們駐外大使館其實沒有做到像這次一樣,在一個普通中國公民在外遭遇不良待遇時,這樣站出來多次、連續懟外國的政府機構。
換句話説,某些中國人對此還不太習慣。
其實,對於外交機構來説,就是為了本國公民發聲的,至於本國公民的行為本身是否真的違反了所在國的“規則”,那根本就不是外交機構該考慮的問題。
護犢子就對了。至於他行為本身怎麼不當,先和外人討了公道之後,關起門來怎麼教育都行。
舉個例子,美國公民在朝鮮因為違反了朝鮮當地的“規矩”被抓了起來,美國前總統親自求情,甚至親赴朝鮮。這個事情當時在中國,可是感動了一大批國人的:你看,偉大的美國,願意為了幾個普通的美國公民,這麼賣力為本國公民奔走,這就是選票的力量啊!這就是對人權的尊重啊!
更早的時候,所謂的中美兩國護照的謠言,更是反映了中國人對“護犢子”的渴望:
美國護照中寫着:不管你身處何方,美國政府都是你強大的後盾。中國護照中寫着:請嚴格遵守當地的法律,並尊重那裏的風俗習慣。微評:美國説:出去了有人欺負你,招呼一聲咱修理他!中國説:出去了老實點,聽人家話,少給老子惹麻煩。
在沒闢謠之前,在“認為消息為真”的前提下,可是有一大批中國網民對(幻想中的)美國這種“不管我的人做了什麼錯事,老子都要保護”的霸氣羨慕有加的啊。認為這是一個負責任大國該做的啊!
反而對(幻想中的)中國這種“請尊重當地的規則”的“軟弱”行為,很嗤之以鼻啊。
中美護照謠言事件,之所以後來在網絡上被反轉,是因為它被證明是假的,而不是因為這個段子體現出的價值觀不被認可,至少在當時是這樣的。
而現在很諷刺的是,當中國真的試着按照段子里美國的做法(其實還差非常遠)開始去做的時候,我們很多自己人反而批判説,應該按照段子裏中國的做法去做。
如果把中國輿論場整體視為一個觀察對象和研究對象,你會發現,它經常出現“葉公好龍”的有趣表現。
“葉公好龍”現象的原因之一,是網民很容易被某一個事件或者消息所激發起情緒,而在一個羣體輿論中,那些越簡單直接,越“解氣”的評價,往往會在其他言論中脱穎而出,成為被傳播最廣的觀點。而這種“解氣”的觀點背後,又經常會忽視事物原本另外的傾向。也就是説,這次羣體輿論以一個明顯傾向性的觀點“解”了“氣”,甚至推動了社會向這個傾向性進行了一段程度的發展,結果到了下次,真的“身臨其境”地感知到了另外一種環境,它又會從另外一個角度來一次明顯傾向性的“解氣”批判,把社會向另外一個傾向性推動。
那麼,如果宏觀層面地去看這個社會輿論,它就像一個錐子尖上的圓盤,一會向這個方向傾斜一定的角度,一會又向另外的方向傾斜一定的角度。不停做着這種不倒翁式的運動軌跡。
作為一個個人,一個普通網民,如果你希望成為輿論的控制者和引領者,至少成為在輿論風向中有獨立思考能力的觀察者,而不是成為那個“烏合之眾”組成的輿論大圓盤本身的一分子的話,還是要翻開課本,複習一下馬克思主義哲學和毛澤東思想:
要兩點論,不要一點論。在注意到一種主要傾向的時候,要注意可能掩蓋着的另一種傾向。必須充分地看到和抓緊主流方面,同時逐一解決非主流方面的問題。既要看到事物的正面,又要看到事物的反面。要看到已經出現的問題,也要估計到我們還沒有察覺而可能出現的問題。
其實如果看過往的很多網友留言,尤其是一些出國網友的留言,經常會看到對中國駐外大使館各種“不作為”、“官僚主義”的抱怨,抱怨服務海外華人不力。
而這次,大使館為了一個普通中國公民的遭遇和權利而多次抨擊外國當局,不就是一個改變嗎?
我們可能一開始不適應,有一部分國人太善於“反思”、“自省”了,除非自己是“完美受害人”,否則是“不好意思”在“同胞有錯,對方也有錯”的情況下,去向外國當局爭取自己應得的那份利益的。
但我們應該要學會適應。這才是真正的“與國際接軌”。
當然,有的朋友會説,這次很可能是因為中國和瑞典兩國產生了一些矛盾,是政治原因,而不是真的僅僅為了這個遊客,是有政治目的的。
這其實是另外一種“完美受害人”的思路。別説沒有政治目的,就算有政治目的,那又怎麼了?
當年英國首相布朗,為了一個毒販阿克毛,英國外交部在24小時之內連續傳召中國駐英大使傅瑩兩次,要求就處決一事做出解釋。英媒形容,長達40分鐘的會談無果而終令英國外交大臣十分氣憤,她斥責中國“毫無憐憫之心”。中英多項交流計劃因此停止,英國首相布朗也推遲訪華。
這TM的可是一個毒販啊!毒販!毒販是什麼概念?
連一個在中國犯下重大罪行的毒販子,英國當局都用這麼無理霸道的行為來粗暴干涉中國內政,這個時候怎麼想不起來“遵守中國人的規矩”了?
如果沒有政治目的的考慮,難道是因為英國當局喜愛毒販?因為英國首相和外交大臣喜歡吸毒販毒?還是因為英國首相布朗先生傾慕這位阿克毛的宗教信仰?
我們長期以來,痛恨外國人在中國的各種特權,痛恨“一等洋人”在中國的地位。有沒有想過它的背後是什麼原因?
為什麼我們的各級政府官員,我們的政府執行機構,怕得罪外國人?遇到外國人就容易“特意”好好服務,生怕外國人不滿意?除非是外國人犯了明顯的大錯,否則能寬容就寬容?
還不是因為外國人背後有外國政府,如果外國人不滿意了,向外國政府告知一聲,外國政府就可能會向中國施加外交壓力,在外交壓力之下,本着“外交無小事”的原則,這些“得罪”了外國人的基層官員,就可以在“維護中外關係”的考量之下,被撤職,丟掉工作,或者轉崗,遭受處分。
這算什麼?這實際上不就是“按鬧分配”嗎?
因為外國政府能鬧,敢鬧,他們在中國就能獲得超額的利益。
“按鬧分配”是這個星球上國家間交往時真正的普世價值,我們過去對這個“普世價值”學的太少了,接下來應該補補課了。
當然了,這裏的“鬧”不是像那位遊客一樣,在外國警察面前撒潑打滾,而是要以國家的身份出面,用國家的實力去“鬧”,這樣才有效果,才能爭取到更多的利益。
美國總統特朗普,就是“按鬧分配”的典型成功者。北美自由貿易區好好的,他一鬧,就能在墨西哥身上獲得更多的利益。他一鬧,日本韓國就要考慮多給美國人輸送一些利益,就要在貿易上讓步。他一鬧,動輒退出各種機構組織,毫不顧及別人的評論。他一鬧,歐洲就要在提高軍費上讓步,在汽車關税上讓步。
“鬧”是需要實力的,經濟實力和軍事實力是“鬧”的基礎,美國是世界第一強國,有按鬧分配的本錢。我們雖然不需要打滾撒潑到美國的程度,但我們現在也是世界第二經濟大國,國家在瑞典警察確有執法不當的前提下,出個面捍衞中國公民本該獲得的那部分利益,怎麼了?有什麼問題嗎?
“鬧”有什麼好處?好處就是可以憑空製造出籌碼來。
比如現在我們兩國正常交往,商業往來。這個時候我開始“鬧”,比如接見你國家的一個分裂者,比如為了我的一個公民在你的國家被判刑而抗議,那麼這件事就成為了一個議題,就可以在接下來的談判中,憑空製造出了這樣一個籌碼。比如,你做一個讓步,多買我的一些東西;我做一個讓步,接下來不接見這位分裂者了。這樣“鬧”出來的政治籌碼,是可以變現的。
過去,我們在西方國家身上吃這種虧太多了。
他們隨便收留一個什麼什麼分裂分子,隨便指責我們按照中國法律對他們的“公民”判了刑,我們就要去耗費外交資源去解釋,去鬥爭。而我們卻幾乎從來沒有主動在這方面去“鬧”過他們。
來而不往非禮也,憑什麼你能“鬧”我,我就不能“鬧”你?
與本國實力不相符的“老實”,在別人眼裏就是無能的表現;敢鬧的,善於鬧的,才能獲得利益。不鬧的,老實埋頭學習做題的nerd的,那就是傻啊,不欺負你欺負誰?
在一個法制化國家的公民社會內部,上述觀點當然是錯誤的,但別忘了,國際社會是個無政府、弱秩序的半叢林社會。
過去中國實力不夠,加上韜光養晦,不願意惹事,更不願意去主動指責對方,中國文化也是內斂型的。所以只有被別人處處針對,處處指責的份。現在中國總體經濟實力已經是世界第二了,我們手裏能“鬧”的東西已經大大超過以往,不能再這樣忍氣吞聲當老實人了。
“人權”手段,是過去多少年來西方經常用到,我們過去實力弱,經濟不強,國內人權狀況不太理想,只能捱打。那麼接下來能不能用?假以時日是完全可以的。像瑞典這樣的小國,雖然有自己的先進技術,有一定的壁壘,但終究也只是產業鏈條上的一部分。我們國內的企業繼續發展自己,一旦攻克了某些技術,將其白菜化後,西方的同等企業就只能歇菜,退到下一個技術壁壘後面。像瑞典這樣的小國,不像美國那麼強大,一旦其支柱企業所掌握的技術被中國拿下,它的經濟造血能力就會迅速衰落,經濟不行了之後,你還能掏出錢給難民嗎?你還能支撐你的高福利嗎?你還能保持社會穩定嗎?如果不能,那這個過程中國家內部必定伴隨着非常多的“違反人權”的事情發生。這些都是彈藥,都可以將來被我們所用,來高高在上擺出一副“痛心疾首”的道德優越感面孔:“你這個人權問題啊,是體制導致的,只有改變體制……”

總結的再露骨一點,在國際上,“人權武器”未來可以被我們怎麼用:
1、通過發展本國企業和技術,先從經濟層面摧毀對方的生產力
2、生產力衰退後,社會必然動盪,而為了維護秩序,必然會出現各種在白左意義上的“破壞人權”現象
3、把這些現象解釋成體制和道德問題,在國際上佔據道德高地,通過指責這些去主動“鬧”,來在與對方的外交過程中憑空製造政治籌碼,獲取實際利益。
反過來,中國的技術發展之後,提供的就業機會就會更多。社會內部就會有更多的人“能夠站着把錢掙了”,就越來越會拋棄low的腐敗文化和舊文化,整個社會就會提升,人權水平就會改善。就會更有利於對外使用“人權武器”。
而且,哪怕中國大使這次確實有政治考慮,但這畢竟是開了一個好頭,之前為什麼我們的大使館不敢不願去為中國人的利益發聲?一個原因也是怕麻煩,怕因為你一個小小民眾,而影響了兩國關係。
而如果藉着這次契機,政府突然發現,我這樣做,不但影響不到什麼兩國關係,反而還能在國內增加支持度,而我只不過是説了幾句話而已,那麼對我而言,這就是一個低成本高收益的好事啊,以後就更有動力去這樣做。我們的公民在國外也就能獲得更多來自祖國的支持,底氣就會更足。
同樣,如果我們的國家多次出面捍衞本國公民利益,形成了常態和習慣,那麼外國政府再遇到涉及我國公民的執法的時候,就會心裏多想一想,不要欺負他們,得秉公辦事,否則形成外交壓力,就可能會對我的工作崗位帶來影響。
反之,如果外國政府長久以來發現,在我的地盤上,就數中國人最好管,怎麼弄他們他們的政府也無動於衷,就會更加變本加厲,甚至炮製出專門針對中國人的歧視性潛規則。比如某個東南亞國家海關專門針對中國人收的小費。
所以,接下來,如果南海方面再有緊張局勢,我建議,駐這個國家的中國大使館也應該拿出一兩件具體的例子來,比如A先生B女士在這個國家的海關遭遇的不公平待遇,配合國家“鬧一鬧”。
當然了,最終的目的,還是要形成駐外使館捍衞中國國民利益常態化,但哪怕是基於政治考量的偶發行為,其實也可以作為一個“捅破窗户紙”的契機和開端,是有利於接下來形成常態化的。這種由偶然事件的特例做法逐漸變成常態,以前是有例子的,比如日本釣魚島的“國有化”觸發了中國的釣魚島巡航,然後逐漸變為常態化。因此,作為中國國民,哪怕為了自己日後出國時的切身利益考慮,這次也應該對大使館的行為予以支持和鼓勵,而不是打擊其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