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處罰,180天禁乘,“霸座女”的處罰來了_風聞
东八区北京时间-不分东西南北,只知上下左右2018-09-20 11:04
來自@衡陽鐵路公安處 的消息,2018年9月19日,周某某(女,32歲)乘坐G6078次列車強佔他人座位且不聽列車工作人員勸阻。我處經依法調查取證,認定其行為構成“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對周某某處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同時@廣州鐵路 也發文稱,鐵路客運部門將根據國家發改委等八部門下發《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的規定,在鐵路徵信體系中記錄9月19日G6078次列車旅客周某某信息,並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購票乘坐火車。該旅客將自公示期滿無有效異議之日起,180天內無法購買火車票。


19日,網上傳出一段永州至深圳北G6078列車上一女乘客“霸座”視頻。視頻中女乘客所購車票是靠過道座位卻執意坐在靠窗位置的座位上,列車工作人員與其反覆溝通請她坐回車票對應座位,但女乘客堅持拒絕並稱自己沒有坐錯座位。
事件發生後,鐵路公安部門隨即介入調查,對事件進行調查、取證。
對於罰款200元、禁乘180天的處罰,新京報發佈評論文章《處置不能總在下車後》稱:
作為普通乘客,我們需要問的是,為什麼每一次面對“霸座男”、“霸座女”霸佔其他乘客座位的事件,高鐵運營部門、列車乘警都沒有當場給予有效的處置,除了進行苦口婆心的文明勸説之外,任由“霸座男”、“霸座女”我行我素?
從這個角度來説,面對層出不窮的“霸座者”,若車上有列車乘警,那麼在除了耐心勸説之外,對一些不聽勸告、情節惡劣的乘客也應當場採取有效的處置措施。只有提高他們的“霸座”成本,才能有效遏制這種霸座行為的發生。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