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初中生強姦女生,檢方調解下雙方和解,男生回校上學_風聞
没有故事-还没写完的风闻小编2018-09-21 18:49






圖自微博網友@咱就一山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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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兒子終於重新回到學校上學了,太謝謝你們啦!馬上中秋節了,俺也不知道該怎麼感謝咱檢察官呢,給咱檢察院送個錦旗吧!”2018年9月的一天,魯山縣某鎮的王某(女)激動的緊握着檢察官韓昊的手説。這還要從一起強姦案件説起。
衝動是魔鬼王某的兒子小趙今年16歲,是該縣某中學初二學生。暑期的一天,小趙因一時衝動與一名17歲的女孩小花強行發生了性關係,案件移送至魯山縣人民檢察院審查逮捕,未檢檢察官發現犯罪嫌疑人小趙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仍存在模糊認識,被害人及其父母情緒也很激動,檢察官在審查卷宗、訊問小趙之後,2018年7月24日,魯山縣人民檢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
幫教首當先
小趙和小花均系未滿十八週歲的在校未成年人,如何貫徹落實“雙向保護、優先保護”的原則,做到既能充分保護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又能最大限度的關注未成年嫌疑人的成長,承辦案件的檢察官韓昊着實了下了一番功夫。一方面,邀請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李某對小花進行專業的心理幫扶,幫助小花解開心結,繼續學業。另一方面深入瞭解小趙的家庭成長環境,對其鄰居和老師進行了深入調查,開展親情會見,對嫌疑人小趙進行心理疏導,幫助其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和明辨是非,樹立正確的價值取向。
矛盾終化解
經過心理諮詢師李某耐心細緻的疏導,被害人小花逐漸走出了陰影,她的高一班主任錢某也反映説目前小花的狀態平穩,成績也比較穩定,小花也從原來的不願意接受辦案機關詢問、拒絕回答問題,到告訴檢察官韓昊説“我想讓小趙當面向我道歉”,這些變化讓檢察官韓昊深感欣慰。犯罪嫌疑人小趙更是在檢察官韓昊和駐所檢察官葉景會的教育引導下,將看守所變成了自己學習法律知識的地方,對自己的錯誤真誠悔悟,寫下悔過書和致歉信,希望能夠得到被害人小花的諒解,也希望自己能夠早日回到學校繼續上學。小趙的母親王某多次向未檢科表達了想要和解的意願,希望能夠賠禮道歉、賠償被害人小花的損失。而此時小花的父母看到小花的變化,態度也緩和了很多,辦案檢察官將雙方的父母叫到一起,給雙方拉家常、講政策、講法律,希望雙方能平心靜氣下來,面對問題,解決問題,一切都以有利於孩子的成長為先,雙方父母在未檢幹警的勸導下終於冰釋前嫌。隨即,未檢科聯繫當地調解委員會對雙方進行和解,王某賠償了小花父母八萬元人民幣,小花和其父母對小趙表示諒解,在未檢檢察官的促成下,雙方自願簽訂了和解協議書。
重新入課堂
2018年8月27日,案件移送至魯山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眼看着馬上就9月份了,學校就要開學了,未檢科檢察官很是着急,一邊聯繫小趙的班主任,深入小趙所在的轄區調查,看其是否有合適的保證人,能否實行有效的監護和幫教,一邊與執檢部門的檢察官葉景會深入關押場所與小趙見面談話、與管教警官談話、與同舍人員談話,深入瞭解其改造情況,看其是否符合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的情況,鑑於小趙主觀惡性較小、系未成年人、與被害方依法自願達成了和解、有幫教條件等,遂於9月2日啓動羈押必要性審查,將小趙的強制措施由逮捕變更為取保候審,使其在新學期伊始,能和同學們一起開始學習。“執法為民、盡職盡責、情繫少年、傾心相助”錦旗上的16個金黃大字,不僅是百姓對魯山縣人民檢察院未檢工作的肯定,更是全社會對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發出的訴求,“孩子們成長的更好,是我們最大的心願。”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檢察機關任重而道遠。
(文字:宋宛蓉 圖片:魏鵬程 編輯:魏鵬程 審核:王紅雲 孫紅豔)
魯山縣人民檢察院
目前,魯山檢察微信公號已經無法查找到該篇文章,最新文章截止於9月19日。

相關微博也已經刪除。

但是,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的官方微信公號8月10日發佈的《【基層動態】魯山檢察院司法救助讓受傷的花朵能夠重新綻放》一文中同樣也提到過一個同樣化名為“小花”的遭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
而小花更是因為侵害染上了傳染性疾病,急需治療,符合《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全面加強未成年人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規定,就與該院控告申訴檢察科聯合,瞭解當事人的基本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情況,首先進行心理疏導和安撫,使小麗和小花對此次事件有正確的認識,減低因案件產生的負面情緒,其次,主動告知小麗家長、小花家長申請司法救助的權利和程序,並壓縮申請時間,及時向縣政法委提出申請,為小麗申請一次性國家司法救助金1萬元,為小花申請一次性司法救助1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