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企業內部實現民主從國企開始_風聞
雷斯林-雷斯林官方账号-2018-09-25 14:42
作者:雷斯林 微信公眾號:為你寫一個故事 / raistlin2017
昨天新京報有個新聞,説人社部召開了一個名為“深化民營企業民主管理,增強創新發展內生動力現場會”上發表了講話,稱民營企業應該以職工為本,讓職工共同參與企業管理,共享企業發展成果,要在民營企業內部實現民主,才能激發員工創造的積極性。


查閲人社部公眾號,也找到相關會議記錄,和報道沒有太大出入,其實邱領導説的這番話沒什麼問題,用創業圈的話來説,就是有股權激勵的人,辦事肯定比普通員工更用心更賣力。
但我總覺得這番喊話的對象錯了,不應該喊給民營企業聽,而應該喊給國有企業。
原因有三。
第一是民營企業根本不需要這樣的喊話和建議,因為股權激勵在民營企業身上根本不算什麼新鮮事。
早在1952年,美國輝瑞製藥公司就設計推出了非常完善的股權激勵計劃,而中國改革開放也已經40年了,在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民營企業們也早就自發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激勵制度。
如果哪個員工確實是個人才,民營企業要麼給他開很高的薪水,要麼給他公司股權,和他“共享企業發展成果”,否則根本留不住他。
至於那些不創造價值,或者只創造很少價值的員工。如果企業也給他們股權,只會傷害優秀員工的工作激情——吃大鍋飯只會讓社會從一部分人窮,一部分人富,變成所有人都窮,這在中學歷史課本上都學過,就不展開講了。
在充分競爭的市場經濟下,真正有能力的人根本不會被埋沒,因為他們可以自由選擇去哪家公司,甚至他們也可以開自己的公司賺錢。
就像馬克思就説的:
“資本家害怕沒有利潤或利潤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樣。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大膽起來。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潤,他就保證到處被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死的危險。”
説到底,在保護私有財產的情況下,民營企業家們只會用盡一切辦法去追逐利潤,根本不用擔心哪個民營企業放着更好的制度不用。
放着錢不賺的是聖人,而一般聖人不會去苦兮兮地開公司。
需要引入更合理激勵制度的不是私企,而是某些國企。
之前在高鐵上看過一個宣傳片,説是某機械廠有個老職工,掌握世界一流的頂尖技術,如果沒有他,可能整個車間都很難工作,可以説是擁有過硬技術的頂尖人才。
但就是這樣一個頂尖人才,影片的後半段卻説他生活清貧,並沒有很高的收入。宣傳他多麼不食人間煙火,大有“不拿組織一針一線”的意思。
可能影片是想説奉獻精神,但其他有能力的人看到了,是會覺得偉大,還是覺得寒心呢?
可能是一邊覺得偉大,一邊覺得寒心吧。
至於這是不是普遍現象,我沒在國企呆過,沒有什麼發言權。但既然這樣的事情能作為典型事蹟宣傳出來,我想一定不會是個例。
所以我説需要引入更合理激勵制度的不是私企,而是國企。
第二是私營企業在法律上根本就是私人財產,我國法律保護私有財產不被侵犯。
我國公司法清清楚楚寫着公司的權力機構是股東會,大家按股份投票。公司作為企業法人,享有獨立的法人財產權。
説白了是誰投資誰受益,公司是股東們共同所有的,而不是僱員。
但國企不一樣,國資企業説到底,應該是全體人民共同享有的,於情於理都是國企更
應該由全體職工共同參加管理。
但現實如何。我不説,很多人也應該知道。
第三,我們也可以講講歷史
其實把私營企業變為國有,讓全體員工參與管理的事情過去也不是沒有,剛解放時對官僚資產階級財產的直接沒收,對民族資產階級財產,通過改造,公私合營等方式進行隱性沒收,其實都屬於讓私營企業僱員直接參與企業決策,享受企業成果。
但最後的結果並不理想,雖然貧富差距確實幾乎消失了,但那時候是大家都窮,我國人民生活水平和國外同時期不可同日而語。
不拿紐約,倫敦這種老牌發達國家做對比,就説韓國首都漢城(首爾)和日本首都東京,60,70年代的樣子,也會發現比同期的北京發達不少。
70年代的漢城
30年代的日本東京
60年代的日本東京(已經和當時的北京上海有了很大差距)
但現在的北京,上海都是強於首爾,直逼東京的國際化大都市,這和改革開放以後,強調包產到户,,推行市場經濟,並且越來越重視民族私營企業是息息相關的。
保護私有財產,強調個人奮鬥才能解放生產力,才能讓人民心甘情願的,自發的,想破腦袋去創造利潤,為整個國家創造更多工作崗位,貢獻更多税收。
所以現在全世界市值最高的十家公司裏,有3家來自中國,其中兩家都是民營企業。在國際上和美國扳手腕的華為是民營企業,讓中國的移動支付體系領先世界的阿里,騰訊是民營企業,在無人機這種高科技領域擊敗美國,佔有世界最大份額的大疆,也是民營企業。

在國企更多的還在靠資源,靠壟斷創造利潤的時候,我國的民營企業已經走向世界,用創意,科技去賺全世界的錢,然後貢獻了我國近50%的財政收入。
遍觀過去這幾十年的歷史,已經證明了我國的經濟健康、快速發展的程度,與社會對民族資產階級的包容程度是成正比的每在民族資產階級受到壓制的時期,我國的經濟就會處於低潮和畸型發展甚至停滯、倒退的谷底;每當民族資產階級受到重視,其權益受到尊重和保護,我國經濟發展的速度和質量就會跟着上來。我國用幾十年走過的彎路的沉重代價,換回的其中之一就是這麼一個簡單得不能再簡單的教訓:民族資產階級是拉動我國經濟和社會長足、健康發展的最主要的、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生力軍。
這是過去幾十年中,民營企業的創始人以及股東們拼搏出的結果。
這時提出要在企業內部實現“民主”,要職工共享企業的發展成果,究竟是一種好心的建議,還是一種試探呢?
如果這是建議,我覺得更需要該建議的應該是國企而不是民營企業。
如果這是試探,可就太讓人心寒了。
當然邱小平領導至少本身説的是沒有問題的,另外一位建議“私營經濟應逐步離場”的吳小平説的就露骨得多了。

今年是改革開放40週年,在這樣一年看到一條條這樣的消息,不知是悲是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