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1+1:官司也可以造假,為啥?怎麼治?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39354-2018-09-28 14:14
《新聞1+1》2018年9月27日完成台本
——官司也可以造假,為啥?怎麼治?

觀看視頻請點擊這裏
(節目導視)
解説:
假借條、假離婚、假合同,有人,甚至敢去法院去打假官司。
2018年9月27日 新聞: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公佈"關於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解説:
惡意訴訟,虛假訴訟,危害巨大。
李法官(電話採訪):
一些本來不應該進入法院的糾紛,通過非法手段進了法院,妨礙了執法秩序,另外,人民法院在一定情況下,作出的判決裁定,有可能會損害司法公信力。
解説:
治理虛假訴訟,維護司法誠信。
《新聞1+1》今日關注:官司也可以造假,為啥?怎麼治?
評論員 白巖松:
您好,觀眾朋友,歡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聞1+1》。
生活中有很多東西在造假,這個呢,咱們似乎習慣了,但是如果説打官司還有假官司,您會不會覺得像我最初聽到一樣,也有點懵,咱們這呢,先舉一個例子,什麼叫假官司,某一個企業已經進入到了破產程序,這個時候呢,突然發現,有十幾個要告他,告他什麼呢,欠工資,結果呢,他的態度非常好,立即承認了我,的確欠了這些工資,而且呢還要出具相關的證據,你會不會覺得這個企業真的有良心啊。
你看首先要賠人家的工資,但其實我們先注意一下《破產法》,《破產法》的相關條款裏有這樣一條,當你破產的這個企業的財產優先要先賠什麼呢,排第一位的就是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等等,原來那十幾個説他欠工資的這個官司呢,是假的,讓他判完了之後,他就悄悄的利用這種法律的條文,把自己的財產給轉移掉了,結果將來破產之後真的債權人,想要拿到錢,或者是拿到賠償已經不可能了,他用一場假官司把自己的財產轉移了,你説這夠“聰明”的吧,當然這個聰明要加引號了,可是生活中的司法程序中這樣的“聰明”人,很多,我繼續加着引號呢,所以昨天最高法,和最高檢,高法和高檢就聯合出台了一個司法解釋,針對的是虛假訴訟,這也就是造假的官司。
我們來看一下病例什麼叫虛假訴訟,虛假訴訟是指當事人之間惡意傳統,通過虛構法律關係,捏造事實,偽造證據等方式,企圖通過訴訟、仲裁、調節等方式,侵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與他人合法權益,或逃避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行為等等。其實這個太專業了,簡單的説,他利用打一場假官司讓自己真正得利益,這怎麼了得,咱們透過最新的司法解釋去了解很多活生生造假的官司。
(播放短片一)

解説:
儘管在2015年11月1日開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就已經增設了虛假訴訟罪,但在現實中,卻始終存在這樣一種現象:一方面,虛假訴訟犯罪大幅增長;另一方面,對這一類犯罪的打擊卻是困難重重。而就在昨天,隨着最高法和最高檢共同發佈《關於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使得這種局面,有望得到徹底的終結。
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審判員 李加璽:
採取偽造證據、虛假陳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關係,虛構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就是這個刑法裏面規定的,虛假訴訟行為。
字板+解説:
惡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債務的,捏造債券債務關係的,捏造知識產權侵權關係等,七種行為,被明確認定為"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
播報:
近年來,部分個人和單位出於種種目的,故意捏造事實,向人民法院提起虛假民事訴訟,意圖騙取裁判文書,牟取不正當利益。
解説:
假借條、假離婚、假合同,大量惡意訴訟、虛假訴訟的存在,首先會嚴重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對方當事人,不僅為了應訴需要花費訴訟費、律師費、鑑定費,而且,一旦法院產生錯判,就會給當事人造成巨大損失,甚至有人會破產。
李加璽:
另外還有一些案例,根據我們掌握的情況來看,比如説前幾年發生的,一些當事人為了規避北京市機動車限購政策,採取偽造、借款、債權債務關係等方式,到距離北京市比較近的,河北省某地的人民法院,去提起民事訴訟,偽造一個以物抵債協議,約定以被告名下的,北京市號牌的機動車來抵債,通過這種方式,由人民法院來執行,被告名下的北京市,機動號牌的機動車輛,通過這種方式,使原告達到規避機動車限購政策獲得北京市機動車號牌的目的,這樣的案件也是存在的。
解説:
同時,無端挑起的訴訟,也會致使司法機關不得不進行調查取證和進行審理,不僅耗費大量司法資源,而且也面臨錯判風險。
但是,由於之前法律缺乏明確的具體的認定標準,使得虛假訴訟,大量出現在民間借貸、婚姻家庭、規劃拆遷以及國企改制等領域,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勢。
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審判員 李加璽:
比較突出的就是這個民間借貸,或者是逃避執行義務,逃避糾紛限購這方面比較多一些。
2015年的時候,我們最高法院的第二行為法庭曾經處理過一個典型的虛假訴訟的案件,這個案件就是兩個公司相互串通,捏造了一個借貸糾紛,債權總額是達到8650萬元,通過這種方式為了逃避這個被告,向其他債權人履行他的正當的債務,通過這種方式逃避其他債務的履行,當然最最高法院的第二行為法庭經過審理之後,是明確認定這兩個原告和被告兩個公司製造了虛假訴訟,最後是當庭判決不會上訴,並且對原告和被告各自罰款50萬元的罰款的處理,這個案件是一個非常典型的案例。
解説:
假借條逃避執行,假離婚為謀錢財,虛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又可以騙取銀行貸款,偽造的勞動合同,則可以套取凍結資金等,犯罪如果得不到有效打擊,假訴訟就很難得到治理,而此次兩高的司法解釋,應該可以徹底堵死現實中存在的這些套路。
公開報道顯示,包括北京、瀋陽、昆明在內的多地法院,從去年年底,就陸續受理、審結了一批虛假訴訟"首案"。
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審判員 李加璽:
第一點就是一個證據的固定,證據的取得和固定,第二點民事程序和刑事程序的一個銜接問題,因為這個虛假訴訟法在民商事審判領域,這個民商事審判領域中,這個在審理過程中發生相關的案件線索之後,這個案件線索的移送和這個刑事處理問題,我覺得這個民事程序跟刑事程序的銜接問題,恐怕在實踐中還需要進一步的明確。
白巖松:
當你去了解了一些虛假訴訟的這種案例之後,你會得出這樣的結論,真有“聰明人”,真有用心研究法律的“聰明人”,當然説的都是加引號的概念,他把這個法律研究透了之後,就鑽法律的漏洞,然後給自己謀求很大的利益,像剛才短片中講,比如説我欠很多人真欠其他人的錢,但是我跟我的一個好哥們私下傳統,我們倆打一場欠更大數額的這樣一場官司,最後我當敗訴了,把財產轉到這哥們這,其實這是我哥們,但是真欠錢的那些人想再拿到錢幾乎不可能了,然後鑽前些年鑽相關政策漏洞,北京你的機動車不是限號嗎,我打一場官司,説你欠我錢,最後把你的機動車賠給我了,號也就歸我了,現在這個漏洞被堵上了,你看這樣的假官司,可是真實的,不斷的發生在我們的生活中間。
好了,接下來我們要連線一位嘉賓,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的教授曲新久。

(視頻連線)
白巖松:
曲教授您好,你看不管是高法和高檢的司法解釋,還是包括剛才短片裏面的一些用詞,由於涉及法律,還是相當嚴謹的,這一嚴謹就把可能觀眾繞糊塗了,沒太聽明白,你要簡單的説,用通俗易懂,我們能明白的方式話,這個虛假訴訟他的核心是什麼,你怎麼解釋他,有沒有好玩的案例。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院長 曲新久:
虛假訴訟主要是一個假的事實,去捏造一個事實,發動一個訴訟,或者訴訟正在進行,從任何一個第三人,比如説加入進去,但是關鍵的證據就是確定債權債務的證據是偽造的,或者是捏造的,這樣獲得一種個人的利益,或者是損害其他人的利益,或者有的時候,損害一種抽象的公共利益,只是造成一個訴訟的,司法訴訟的過程,這個過程原本不應該通過訴訟去解決,這基本上就叫虛假訴訟了。
白巖松:
等於是司法被利用了。
曲新久:
是的,也就是不存在法律上的糾紛,但是別人利用這個糾紛來做出一個官司拿到那個判決書,他需要判決書做一些什麼事情,所以就發生了這樣的虛假訴訟。
白巖松:
我聽説前些年的時候,好多年前的時候,有持名商標的概念,很多人利用打官司把自己變成了別人以為的持名商標,這是怎麼回事?
曲新久:
這就完全是假的了,就是説原告告被告,説你侵犯了我的商標權,我的商標是一個持名商標,法院因為我們對持名商標準不嚴,所以會説被告人侵犯了原告人的持名商標,因為原被告甚至可以進行和解達成賠償,然後原告就可以拿判決書説你看我這個商品是持名商標了,所以在自己的這個產品上標註持名商標,但是後來這個漏洞已經被撤銷了,就是工商機關並不認可這種持名商標的認定了,但是在當時的時候很多人在自己的產品上打上持名商標,對消費者是一個很大的誤導和侵害了。
白巖松:
這簡直是太聰明瞭,等於説大一場假官司,不太費勁,你要真想去工商或者是等部門弄個持名商標那可費大勁了。
曲新久:
法官甚至參與到其中,當時有的案件儘管當時沒有虛假訴訟,如果法官知道雙方在打假官司的話,性質就很嚴重了,所以當時我們的司法機關,實際上許多法官判刑的,比如説主要的罪名就是一種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判的罪,當年儘管沒有虛假訴訟罪,2015年以前,當時一些非常嚴重的侵犯他人利益的,或者是侵犯公共利益的一些行為還是可以使用其他罪名處理的,但是對於大量一般的虛假訴訟往往沒辦法處理。
白巖松:
曲教授你怎麼看待昨天高法和高檢聯合出台這樣的一個司法解釋,在這個時候,出台這樣的一個司法解釋,他背後的必要性和時機你怎麼看待。
曲新久:
這個司法解釋比較重要,像很多社會上律師或者是這個司法機關非常關注司法解釋的出台,司法解釋其實出台還是相對比較慢的,也是比較慎重的,因為2015年的時候,有了新法修整案,規定了虛假訴訟的這個犯罪,也是從2015年10月1號開始追究虛假訴訟罪的刑事責任,但是這個過程當中,其實大家在一些技術性上的問題是有分歧的,達到什麼樣的情節可以定罪,可以刑事訴訟,比如説虛假訴訟的主要表現形式哪些方面,實踐中中有不同的認識,也有不同的處理,這樣來最高院和最高檢就認為是有必要在執法司法上進行一個統一的解釋,這樣來講有一個統一的規範的標準。

白巖松:
您看曲教授,這次司法解釋當中,明確了常見多發的六種典型的虛假訴訟犯罪行為,這個可以給大家念一下,不瞭解的通過這個瞭解一下,原來有人這樣打假官司,官司造假的,第一個,與夫妻一方惡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債務的,我這個是要舉一個例子,與其中一方捏造了一個,你們夫妻共同欠我東西,這樣等他們真離婚的時候,可以轉移到相當大的財產,另一方,不知情的一方你説多倒黴吧。
第二個,與他人惡意串通,捏造債權債務關係,和以物抵債協議的,剛才短片中其實舉過這樣的例子,第三個與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或者是其他管理人惡意串通,捏造公司企業債務或者是擔保義務的,類似同上,第四,捏造知識產權,侵權關係,或者是不正當競爭關係的,剛才我們舉很多年前持名商標這樣的例子,用打官司讓自己變成持名商標,你要想真讓自己變成持名商標,百年老店,得經歷了好幾代人的努力,這個多不公平吧。
第五個,在破產案件審理過程中申報捏造的債權的,就像我剛才説的,欠人工資,結果先用欠工資的方式,把錢閃出去了,其實是假官司,第六,與被執行人惡意串通捏造債權或者是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優先權擔保物權,最後還有一個兜底性條款,單方或者與他人惡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權,繼承等民事法律關係的其他行為等等。就要問一下曲教授,你怎麼看待這次司法解釋當中,明確列出常見多發六種類型,這個是不是可以覆蓋大多數虛假訴訟的案例?
曲新久:
基本上前六種類型是我們這幾年來總結的非常常見的六類案件,有一些案件還有一些交易的交叉,第七個是原則性的一個兜底性的規定,出現新的虛假訴訟,和前六種情況基本相似就可以追究虛假訴訟的刑事責任,所以這樣一來,這個第一條規定,給司法機關起了一個很好的指引和指導作用,這樣大家在定虛假訴訟的時候很快知道,前六類案件是最為典型的,與六類相似也是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
白巖松:
這個兜底條款更重要的是,也許現在發生不多,但是未來要做出一種所謂留白,你不能夠否認我們有很多人相當聰明的,可能學會新的鑽法律漏洞的可能,是這樣嗎?
曲新久:
對,管理當中,社會生活當中,經常有一些公共政策出台以後,那有的人想得到一個判決書,通過判決書規避公共正,片子當中提到的北京限號的時候,汽車限號有的人轉讓自己小汽車,這個漏洞在行政獨釣的時候,就沒有人進行虛假的訴訟了,有的時候公共政策管理過程當中,容易出現新的漏洞,有的人可能琢磨需要一個司法的判決,這樣發一個假的訴訟,實際上最常見的還是用虛假訴訟的方式損害對方和第三方的利益,而且法律規定很清楚,特別明確,如果像詐騙罪,侵佔罪,貪污罪是按照重罪進行從重的處罰。
白巖松:
其實出台相關司法解釋,也就是再次要去強調,你如果這種虛假的訴訟承擔相當大的責任,另外剛才曲教授解釋了機動車牌的這個,當初北京限號的時候,他就可以擁有了這種機動車牌,然後打一場假官司轉給別,自然轉給別,底下悄悄已經把錢給他了,等於變相的把這個車號轉給了不該擁有車號的人,當然現在這個漏洞基本上被堵上了,接下來繼續關注這樣的司法解釋,尤其是對未來的司法的生活,包括很多打着引號的“聰明面向”的人,會起到怎樣震懾的作用。
(播放短片二)
解説:
三年前,在最高法首次舉辦的推動中國法治進程十大案例評選中,一起歷時近五年、涉案金額上億的民商事案件,就位列其中。這起案件,之所以被認為具有推動中國法治進程的標誌意義,就在於它是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的第一起虛假訴訟案。
在法庭上,上訴人上海歐寶公司稱,被上訴人遼寧特萊維公司欠他們8650萬元鉅款,加上利息,欠款總額過億。讓人有些費解的是,對於這筆鉅額欠款,遼寧特萊維公司則是完全承認。
但是,對於這筆鉅款,該案件的申訴人謝濤卻並不認可。
申訴人謝濤代理律師:
歐寶公司與特萊維公司之間的所謂借款,根本就不是真實的借款。
解説:
申訴人謝濤,原是遼寧特萊維公司的一名項目員工。2007年,他籌措270萬元,加入特萊維公司老闆王作新開發的特萊維國際花園地產項目。但是,當項目賺了一個多億,謝濤想拿回本金並享受利潤分成時,卻發現特萊維國際花園還未出售的兩萬多平方米房子,被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查封了。原因是,遼寧特萊維公司欠上海歐寶公司8600多萬債務。
申訴人 謝濤:
他(王作新)説的我自己封自己,就是你所有外邊債權人,都勝訴了在法院,你只能得到一張空紙判文,將得不到實際的執行結果,執行不了。
解説:
自己查封自己,目的是賴掉債權人的債務。特萊維公司的小伎倆不僅於此。原來,遼寧特萊維公司實際控制人是王作新,他的債主上海歐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叫曲豔麗,是王作新的妻子。原來,這是夫妻檔間演繹的一場虛假訴訟。在法庭上,對這筆高達8600多萬的債務,上海歐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宗惠光,根本無法自圓其説。

法官:
經辦人是誰呀?這些合同的具體經辦人。
宗惠光:
這個有的是我籤的。
法官:
哪個是你籤的?
宗惠光:
這個現在説不清楚了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長 胡云騰:
像這麼大的資金往來,他們對於誰籤合同,數額是多少,在什麼地方籤合同都不是很清楚,顯然它不是真實的交易,也不是真實的資金往來。
解説:
最終,上海歐寶和遼寧特萊維兩家公司,被判各罰款人民幣50萬。
但是,儘管該案具有標誌意義,但是,自從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虛假訴訟罪以來,虛假訴訟案在各地的審理中,卻並不順利。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長 胡云騰:
民事訴訟,誰主張誰舉證,如果雙方他們兩個勾結好了,比如説簽訂虛假的合同,然後搞虛假的這種經濟往來啊,很難查實它是虛假的。
解説:
欺騙手法多樣、隱蔽性強、線索發現難、調查取證難,這是虛假訴訟審理所面對的現實。以遼寧特萊維公司和上海歐寶公司之間的這場虛假訴訟為例,正是由於第三人謝濤的申訴,再加上最高人民法院委託上海高院、遼寧丹東中院對兩家公司之間、十幾年間往來的幾萬筆賬目進行核查,才最終確認該案就是虛假訴訟。
虛假訴訟,背後反映的,依然是一個誠信。而此次對於虛假訴訟的有力打擊,又會給中國的誠信建設,帶來什麼影響呢?
(視頻連線)
白巖松:
好,接下來繼續連線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的教授曲新久。曲教授您看,剛才那麼大虛假訴訟涉及到8600多萬元的標地,但是最後用了上限懲罰他,也就是各罰50萬元,因此現在有一種聲音説,恐怕加大對虛假訴訟的懲戒力度,你怎麼看待這種看法,好像最近我們只要涉及這方面都覺得很多的懲罰太輕。
曲新久:
是的,2015年以前,實際上對原被告相互勾結,然後損害第三方第一的案件,當時呢,我們並沒有把他按照犯罪來追究刑事責任,最嚴重的頂多是司法拘留,也就是關幾天,然後給一個比較高的罰款,本案當中罰款最高50萬,所以這樣一來處罰的成本是非常低的,而且比較難發現,就是因為申訴人,其他的厲害人受到侵害了相對容易發現,如果侵害公共利益,比較隱蔽,公共利益可能也比較,一般的人不太瞭解,沒有直接的利害人可能更難發現一些,這個刑法訴訟案為什麼規定虛假訴訟的罪,就是保證訴訟的真實性,公平性,正義性,避免要法律成為別人謀利的工具,所以就2015年以後,刑法修整案久了,就增加了虛假訴訟罪。
白巖松:
您覺得圍繞第一個改了發條,加大了力度,設了這樣的虛假訴訟罪,接下來又有了昨天這樣的司法解釋,你覺得今後在法律懲戒這方面,是否可以起到拒絕相當多虛假訴訟的這種。

曲新久:
可以講加上昨天出台的司法解釋,打擊虛假訴訟的法律規定方面,就刑事法律規定方面,已經完全是完備了,很早以前,比如説2015年以前,甚至是像通過虛假訴訟來欺騙法官,做出一方敗訴,實際上就是詐騙犯罪了,我們實踐當中認識不太一致。有相當一部分案件是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到了2015年法律規定,這不僅是虛假訴訟的犯罪,而且是詐騙的犯罪,那麼在虛假訴訟也構成,詐騙罪也構成要按照重罪從重處罰,這個法律沒有漏洞。
比如説在很長的漏洞,我們建國以來,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原告人,被告人偽造證據一直不作為犯罪處理,頂多是司法拘留,罰款,罰款都不高,而是要幫助原告和被告維持證據,可以作為犯罪,這個漏洞一直存在,2015年以後,虛假訴訟罪名的增加這個漏洞徹底掉了,打擊虛假訴訟上,現在的法律加上昨天的司法解釋完全完備,所以看未來我們的司法在民事審判工作當中,法官善於發現可疑的地方,包括裁判書,公共關注這種判決,當事人發現這方面的問題。
白巖松:
非常感謝曲教授給我們帶來的解析,我們也聽到很多的建議,加大對虛假訴訟的懲戒力度,針對重點領域案件的受理等等要告知,因此大家一起使勁,可能官司造假就會越來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