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理論分析_風聞
丢三落四大仙-2018-10-04 19:57
先説結論:一個不同文明間的關係圖

解説:1:假設:世界是物質構成的。每個物質都是複雜的。每一個概念都是描述物質的一個特性,無法描述他的所有特性。
2:考慮問題的方法:採用物理學上的方法,任何一個理論都有自己的理論假設,在這些理論假設的基礎上,形成一些概念,然後通過邏輯推導不同概念之間的關係。構成一個完整的理論體系。以上過程是一個邏輯的過程,這個過程中可以通過是否和假設概念一致來看自己的推導對不對。
3:使用以上的假設和概念來解釋現實中的實際情況。看自己的推導是否和實際情況相一致,如果一致則説明自己的理論適合現實的實際,否則就不適合現實。
4: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説法,社會關係的基礎是人和人之間的關係。因此,把人和人之間的關係看成考察不同文明之間的差異的基本指標。如果這個不一致,則倆個文明有本質的區別。
5:現實的考察:現實生活中,人需要面對的關係很多:如剛出生時候與父母之間的血緣關係。和親戚之間的關係,和老師之間的關係,和愛人之間的關係,和朋友之間的關係,和商業夥伴之間的關係,和工作時候領導之間的關係,和社會上領導之間的關係等。在這些關係上,儒家抓住了血緣關係作為自己的基礎,自由主義抓住商業上的關係作為自己的基礎,印度抓住了和社會領導作為基礎,伊斯蘭抓住了兄弟關係作為自己的基礎。而馬克思主義是以勞動之間的關係作為基礎。不同的文明在不同的基礎上展開自己的理論體系。
6:在這個理論基礎上,各個文明給出了不同的概念,雖然這些概念在都在使用,但是核心概念不一樣。如:儒家的基本概念有家庭,家庭之間應該父慈子孝。家庭中各個成員都有自己的稱呼,如伯伯,叔叔,舅舅,姨父,姑父,這些人員在對個人的關係上有親疏不同。而在其他的文明中就沒有這些稱呼,如英語中只有一個uncle就表示了這些概念,也就是在這種文明中不需要區分這些關係。然後擴展到家族,家族是整個社會的基礎。然後是朝廷,而這個朝廷是屬於皇帝那個家族的,不屬於民族的。同樣對應的軍隊也是屬於皇帝的,不是一個國家的軍隊。
6:為什麼用西方的自由主義解釋中國的現實很困難,因為雙方在不同的假設和概念基礎上形成的理論,這樣就會看不明白對方為什麼這樣做,比如在清末平等的概念傳到中國,守舊的人就會認為父子之間怎麼會平等。
7:為什麼會使用儒家作為中國文明的代表,這是因為第一:儒家是2000年曆史中國國家統治的基本思想。二:其他的諸子百家都沒有儒家這樣形成一個完整的思想體系。
按照傳統的理論對諸子百家的總結,實際上只有九家分別是:傳統上關於百家的劃分,最早源於司馬遷的父親司馬談。他在《論六家要旨》中,將百家首次劃分為:“陰陽、儒、墨、名、法、道”等六家。後來,劉歆在《七略》中,又在司馬談劃分的基礎上,增“縱橫、雜、農、小説”等為十家。班固在《漢書.藝文志》中襲劉歆,並認為:“諸子十家,其可觀者九家而已。”後來,人們去“小説家”,將剩下的九家稱為“九流”。
自此,中國古代學術界都依從班固,百家就成了“九流”。今人呂思勉在《先秦學術概論》一書中再增“兵、醫”,認為:“故論先秦學術,實可分為陰陽、儒、墨、名、法、道、縱橫、雜、農、小説、兵、醫十二家也。”
曾邦哲《結構論》提出諸子百家及三教九流是早期的學科分類體系,儒家、法家、兵家、縱橫家等偏向政治軍事與倫理領域,墨家、道家、名家、醫家和農家等偏向自然工藝與邏輯等領域,還禪家、雜家、書畫家等則偏向人文藝術等領域,並且,西方近代科學發展所需的一些因素在中華文化已經萌芽,比如,儒家的社會倫理化(科學社會規範)、墨家的實踐經驗化(實驗技藝方法)、禪宗的概念澄清化(理論思維頓悟)和道家的系統邏輯模式(全息結構模型),以及一些技術發明的原型等。
在偏重政治軍事與倫理領域的四家中,兵家:主要是在戰爭的理論上,而縱橫家則偏重於國家外交關係上的,這倆個都偏重於實踐,在傳統的理論上是屬於術。而在道上則只有儒家和法家,偏重於社會的關係和國家的治理上。因此中國在治理國家上採取的:1道家的無為而治。2:法家的嚴刑峻法。3:儒家的仁義治天下。4:外儒內法。
對於個人的定義來説,有楊朱,但是楊朱的理論沒有流傳下來,只有在孟子中提到的一句一毛不拔,孟子批評他無君。還有墨家的博愛,就是對所有的人平等的愛,但是孟子批判他是無父。也就是沒有親情所在。法家的幾個主要人物李斯和韓非子都是儒家荀子的學生,而荀子是儒家,他和孟子最大的不同是人性本惡。孟子的是人性善。法家的思考是在人性惡的情況下,通過什麼樣的方法來治理這個國家。因此法家的法還有方法的意思。如早起法家的法,勢,術中的勢和術就是方法論,包括兩面三刀等説法。因此法家對於任何人之間的關係和國家的定義取自儒家。他只是在實現這種道的方法上的區別。法家強調嚴刑峻法。儒家強調的是教化,樹立榜樣的力量。
中國傳統的法家集大成者是韓非子,在他以前,法家已經有三派,各有自己的思想路線。一派以慎到為首。慎到與孟子同時,他以“勢”為政治和治術的最重要的因素。另一派以申不害(死於公元前337年)為首,申不害強調“術”是最重要的因素。再一派以商鞅(死於公元前338年)為首,商鞅又稱商君,最重視“法”。“勢”,指權力,權威;“法”,指法律,法制;“術”,指辦事、用人的方法和藝術。也就是政治手腕。韓非認為,這三者都是不可缺少的。他説:“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則不非,鬼則不困。勢行教嚴逆而不違,……然後一行其法。”(《韓非子·八經》)明主像天,因為他依法行事,公正無私。明主又像鬼,因為他有用人之術,用了人,人還不知道是怎麼用的。這是術的妙用。他還有權威、極力以加強他的命令的力量。這是勢的作用。這三者“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韓非子·定法》)。他總結的法家的三個法,術,勢。他主張以法治國、用術御臣、以勢制人,將法、術、勢三者有機結合到了一起,使法、術、勢成為了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因此他們被稱為“法術之士”。
他們之所以稱為法術之士,是因為他們提出了治理大國的法術。這些法術把權力高度集中於國君一人之手。他們鼓吹的這些法術就是愚人也能懂會用。照他們所説,國君根本不需要是聖人或超人。只要忠實地執行他們的法術,哪怕是僅有中人之資也能治國、並且治得很好。還有些“法術之士”更進了一步,將他們的法術理論化,作出理論的表述,於是構成了法家的思想。
由此可見,把法家思想與法律和審判聯繫起來,是錯誤的。用現代的術語説,法家所講的是組織和領導的理論和方法。誰若想組織人民,充當領袖,誰就會發現法家的理論與實踐仍然很有教益。很有用處,但是有一條,就是他一定要願意走極權主義的路線。
在法家思想裏,也沒有階級的區別。在法律和君主面前人人平等。可是,法家不是把平民的行為標準提高到用禮的水平,而是把貴族的行為標準降低到用刑的水平,以至於將禮拋棄。只靠賞罰,一視同仁。
但是在這裏有一個人是例外的,就是王或則未來的——王太子。在商鞅變法中,太子嬴駟那年大概十四歲,年輕氣盛,受人利用。反對新法的人利用他的性格特點,挑唆他殺人,結果他就上當了,殺了很多人。商鞅在處理這件事的時候,考慮到太子尚未成年,所以按法令處理了他的監護人,即他的兩個老師公孫賈和嬴虔。公孫賈臉上刺字、嬴虔被割了鼻子。這樣太子犯法只能由其師傅待罪,太子傅是“替人受過”!還有曹操斷髮的故事,因為曹操的馬踏了田地,按照他定的法律應該要砍頭的,但是因為他是領導,所以只做了斷發。
有以上可以看到,中國傳統的法法律只是皇帝管理臣民的一個工具,皇帝和王是獨立在法律之外的,不具有對所有的人一視同人的力量。如果王是獨立在法律之外的,那麼,其他的官員和貴族也在找法律的空子,進而所有的人都盡力找法律的空子,不受法律管轄。
而在希臘確認為法律是對所有的人都有效的。就像陶片放逐上説的:雅典政治家阿里斯提德(Aristeides)就曾在放逐投票時,被一個目不識丁的公民請求代寫上阿氏自己的姓名投入票櫃,阿里斯提德問那人何以要放逐他,那人答道:“不為什麼,我甚至還不認識這個人;但是到處都稱呼他為‘公正之士’,我實在聽煩了”。 就像西方的諺語“法律無法保護平民,也就無法保護國王”
關於諸子百家的解讀,可以看他們的著作,如果沒有時間,可以聽易中天在百家講壇上講的《諸子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