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台搶孩子”事件續:老人搶孩子視頻監控曝光 親孫子一早已隨家人外出_風聞
东八区北京时间-不分东西南北,只知上下左右2018-10-06 22:53
今日北京警方通報“北京豐台搶孩子”事件,經核查,系老人李某某因常年看不到兒媳和孫子,糾集朋友欲搶回孫子,當日依據手機照片和身形將住在同小區的事主張女士錯認為老人兒媳,進而變為“搶子事件”。
記者進一步採訪瞭解到,當日老人集結了朋友分頭去兒媳小區,因兒子先期生氣離開等巧合,產生了一羣人辨錯兒媳搶錯娃的鬧劇。

資料圖:電影《親愛的》劇照
孫子出生第二天後奶奶再沒見過孩子
記者採訪瞭解到,2016年6月8日,李某某的兒子和兒媳張某某(非事主張女士)結婚後孕育一子,但在懷孕期間雙方為了坐月子等問題產生矛盾。孫子在2017年7月30日出生,8月1日,雙方便因爭奪孩子在醫院報警,此後李某某再也沒有見到孩子。
期間,兒媳張某某和其父母一直住在角門的小區撫養孩子,女方態度堅決,不讓婆家看孩子。李某某和兒子租住在燕郊,因為想念孩子,母子倆曾先後三次來到兒媳所在小區討要孩子,兒媳也因此在屬地派出所報警。
張某某在丈夫户籍地起訴離婚,2018年8月21日,法院判決兩人不準予離婚。但此後老人仍見不到孫子,便和朋友沙某某、高某某等人約好搶回孩子。10月2日一早,李某某及兒子、朋友等6人分別乘車、地鐵趕往角門某小區預爭奪孩子。但在當日一早到了小區後,李某某兒子不想讓母親介入夫妻糾紛,被李某某拒絕,其子臨時生氣乘車返回燕郊。
兒媳清晨離開 老人錯把鄰居當兒媳
為了還原當日事件情況,今日警方向媒體公佈了相關監控視頻,顯示在角門東里某小區,當日早晨7點46分,兒媳張某某與父母帶着孩子(李某某親孫子)從角門東里小區東門外出。當時姥爺抱着小孩出了小區,張某某在後邊推車和姥姥一起走出。
10時許,沙某某出現在小區北門。10點28分,事主張女士獨自推着孩子從小區東門出來。通過視頻可以發現張女士確實從臉型、眼鏡和體態上像老人兒媳張某某。據介紹,就是這時老人李某某從後側臉認為對方是兒媳,叫沙某某一起追上去,但她因腿腳不好摔倒,沙某某追了上去。另一段視頻顯示,沙某某與高某某、運某某相遇,和推着孩子的張女士擦肩而過,沙某某向後來兩人指了指張女士,隨即自己跟了上去,一直進入商場內。
10點34分,張女士推着孩子進了商場北門,沙某某隨後跟了上去。後李某某乘坐管某某開的車趕到(之前曾乘坐該車從燕郊來涉案小區),和運某某、高某某在商場會合。10點40分,運某某、高某某進入商場北門,進商場後與沙某某會合。其間通過監控錄像可以看到沙某某朝幾人招手,示意上去。
孩子父親不知搶錯人
當日下午1時許,沙某某等人又帶着李某某回到了商場。據商場營運部工作人員説,當時辦公室只有他值班,大概下午1點多,一個老太太(李某某)帶着年輕點的女士(沙某某)來到辦公室,直接問他是不是商場負責人,稱“我的孩子被你們員工搶走了,我就想起是不是上午搶孩子的事情了。”
這位工作人員説,自己安撫老人後便通知員工聯繫警方。其間,李某某介紹了家裏情況,稱兒子兒媳感情不和在鬧離婚,情緒激動,語速很快。後又進來一名男子揪着保安領帶,情緒很激動。
後經警方調查,該名情緒激動男子就是李某某兒子李某,他早晨和母親分開後,在回燕郊的路上聽説孩子被找到了,便乘車往回趕,但他當時並不知道母親搶錯了人。
“我們調取了監控記錄以及乘車記錄等,可以看出在搶人時李某某因摔倒以及兒子不在現場,並不知道沙某某等人搶錯了人,而沙某某等人也不認識李的兒媳。”民警介紹。在將涉案6人傳喚帶到派出所,經調查印證該事件是一場誤會。
釋法:老人搶“孫子”系誤會不構成拐賣兒童罪
豐台警方表示,通過居住情況查詢,事主張女士和李某某兒媳確實都住在一個小區,警方在作出處理決定前調取了證據,包括李某某兒子兒媳的離婚判決書、多次報警記錄等,認為該案不構成拐賣兒童罪,並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違法行為對李某某、沙某某等4人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並在調查清楚後已經和事主説明情況。
針對此案,北京市嘉觀律師事務所律師畢文勝認為,搶孩子在刑事上涉及拐賣兒童罪和拐騙兒童罪,前者是人販子以牟利為目的,後者是為了收養或奴役。該案中,李某某等4人本身為搶回自己的孫子,行為從刑法上都不構成上述罪名。最後警方因對方擾序做出治安處理是依照職權作的行政處罰行為,該案從案件接警處置到調查處理都是符合法律程序的。
北京天馳均泰律師事務所律師陳猛認為,該案以治安處罰法對搶孩子人員進行拘留,若事主張女士認為,涉案人員對自己和孩子的人身和精神造成侵害,可以進一步到人民法院起訴索賠,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新京報 記者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