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清代怎樣考核京官:清人筆記中的京察_風聞
史遇春之尘境心影录-一个乡下读书人,恋乡土,爱读书……2018-10-06 22:35
作者:史遇春
人事考核,幾乎是每個人一生中都會經歷的事情。不過,每個人被考核時,其所面對的考核組織機構、考核標準千差萬別。
面對人事考核這個話題,每個人都可以從親身經歷中、從耳聽目見中有所感想、有所評論,有所思考。
那麼,歷史上,各個朝代對官員的考核又是怎樣的呢?是不是就全都是一言堂?是不是就全都是招財納賄?是不是就全都是烏煙瘴氣?是不是就全都是沒有章法?是不是就全都是裙帶關係、親戚關係、師生關係、同門關係……以及種種關係呢?
這些問題,暫時先擱着。
本文,就根據清人的筆記,説説清廷的京察情況,讓大家看看滿清是如何進行京中官員的人事考核的。
本文出自清人何剛德的筆記《春明夢錄》卷下。
何剛德曾任清廷的吏部主事,京察屬吏部的權限範圍,故而,吏部主事的筆記中所寫的京察,其所記述的事情,完全在其所在衙門的職權範圍內,他完全是親身體驗後的記述。
先説説京察。
京察原是明代吏部考核京官的一種制度。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時期(公元1368年~公元1398年)的京察制度規定,三年一考,後改為十年一考。明孝宗朱祐樘弘治年間(公元1488年~公元1505年)的京察規定,六年舉行一次。
清代沿襲明朝的制度,繼續京察,規定三年一考。
京察的考核,以“四格”、“八法”為升降標準。
“四格”分別為:守、政、才、年。守,代表操守,分為廉、平、貪;政,代表政務,分為勤、平、怠;才,代表才幹,分為長、平、短;年,指年齡,分為青、中、老。每格按其成績列為稱職、勤職、供職三等。列一等者記名,得有升任外官的優先權。
“八法”為:貪、酷、無為、不謹、年老、有疾、浮躁、才弱。分別給以提問、革職或降級調用的處分,年老和有疾者退休。“八法”後來去掉了貪、酷,改為“六法”。按照“六法”考核後,被認定為“不謹”、“罷(通疲)軟”者,革職處分;屬“浮躁”、“不才”者降職處分;“年老”、“有疾”者勒令退休。
前文已述,清代的京察是三年舉行一次。京察的年份也是確定的:根據天干地支紀年法,凡是遇到地支為“子”、“午”、“卯”、“酉”的年份,就京察一次,比如甲子年、甲午年、丁卯年、丁酉年就都是京察的年份。
每次到了京察的年份,由吏部主持,將在京的尚書、侍郎、都御史、內閣學士、副都御史還有盛京【是清朝(後金)在公元1625至公元1644年的都城,即今遼寧省瀋陽市。】侍郎作為一組,進行考核,這些人的相關考核資料整理成一本。
注意,京察第一組中,除了京師的官員外,還包括了盛京侍郎。
在外的督撫【總督和巡撫,明清兩代最高的地方行政長官。】,凡是在京師兼職的,也在京察範圍之內,這些人作為一組,進行考核,他們的相關考核資料整理成一本。這些督撫的考核,吏部要準備他們的簡明履歷清單,向主政者請旨。
以上這些人,在品級上,都是一二品的大員。
此外,京中的三品、四品、五品、六品京堂【清代對某些高級官員的稱呼。如都察院、通政司、詹事府、國子監及大理、太常、太僕、光祿、鴻臚等寺的長官,概稱京堂。】,內閣侍讀學士、翰林院侍讀學士、翰林院侍講學士、左右庶子【漢以後為太子屬官。兩晉、南北朝稱中庶子、庶子。隋、唐以後,改稱左右庶子。歷代相沿,清末始廢。】、府丞,這些人作為一組,吏部要準備他們的簡明履歷清單,他們的資料整理成一本。
然後,題本上奏。
所謂題本,是明清時期奏疏文種名稱之一。
題本的外形,是用紙摺疊而成的摺子。題本里面每一幅6行,每行20字,平寫18字,抬頭2字,首幅上方正中寫一“題”字,這是本面。自第二幅起為正文,開頭寫上具題者的官銜姓名及題報事由,接着敍述所報事情的緣起、情節及處理意見,文尾以“謹題請旨”或“謹題奏聞”結束。末幅正中寫具題的年月日,月日下開列具題者官銜姓名。封面及文尾都必須加蓋官印。
具題上奏之後,處理如下。
京察中的一品、二品朝廷大員,會公開降下諭旨。諭旨中會説明京察結果,是升是降,清楚明白。
京察中的京堂等官員,則需要由吏部安排,帶領引見。
這其中,由主政者降下諭旨,可以議敍的,執行部門要奉旨議敍。
所謂議敍,是清朝的制度,在考核官吏以後,對成績優良者給以議敍,以示獎勵。議敍的方法有二:一是紀錄,分為三等,以次計,有紀錄一次、紀錄二次、紀錄三次的差別;二是加級,以級計,有加一級、加二級、加三級的差別;這些合起來,共可以分為十二等。
一般情況下,議敍的結果有三種,議敍加一級,從優加一級(待考),紀錄二次。
根據京察結果:這其中,有照舊供職的;這其中,有按照原來的品級退休的;大體而言,京察之後,官員的職位品級都是會有所調整的。
這就是三品到五品官員參與京察的情況。
五品以下的官員,包括翰林、詹事、六科給事中、都察院十三道監察御史,各部暨內閣附院等各個衙門的人員,以及小京官、筆帖式(清代官府中低級文書官員、執掌部院衙門的文書檔案的官員,主要職責是抄寫、翻譯滿漢文。),都是先由其所在衙門的長官按照守、政、才、年四格,對其進行評定,並需要書面材料,填寫明白。
四格綜合之後,將所考核者定為三等:一等勤職、二等稱職、三等供職。這也要白紙黑字,題寫清楚。
另外,按照京察六法(原為八法,見上文)標準,需要進行議處的人員,也要題寫明白。
然後,這些資料造冊密封,送達吏部、都察院吏科、京畿道等規定的衙門。而且,時間有嚴格的要求,必須在封印前送齊。
各衙門交送的京察資料開啓封印之後,相關工作由吏部主持。吏部會定期通知照會都察院吏科、京畿道,一起閉門查驗核對所有資料。吏部還會內部組織對所有資料進行閉門查驗核對,吏部內部的這項工作,一般是在吏部的考功司進行。
京察資料查驗核對完畢,由吏部組織,都察院吏科、京畿道前來吏部考功司,舉行閉門會議,就京察事宜進行面對面的交流溝通。
會議結束後,才可以開門。
然後,由吏部長官會同大學士、都察院長官、都察院吏科、京畿道等,對京察官員進行當面考察。
事先,要計劃安排,通知傳喚各衙門被考核人員在吏部大堂集中,按照順序,一個一個過堂唱名。
凡是京察被評定為一、二、三等,即勤職、稱職、供職的人員,過堂時,當差的人員會唱“應留”二字。
過堂完畢,就算考察結束,然後,京察結果就定稿。於是,將應留的人員,按照考定評語的等級次序,抄寫整齊,做成黃冊,進程給主政者。
那些被填寫註明在六法(原為八法,見上文)之列的人員,也要由冊子上評定的結果,按照制度和慣例進行議處。
一切都要等主政者降下諭旨後,才由吏部奉旨張榜宣示。
在六法之列的人員,凡不謹、罷(通疲)軟、無為者,全都革職;凡年老有疾者全都退休;才力不及者降職二級,調往別處任用;浮躁者降職三級,調往別處任用。
其中有年齡超過六十歲,在京察之中沒有獲得一等的人員,則會被歸入老人班。老人班的人員,會另行安排向主政者引見。這些人處理的結果,要麼照舊供職,要麼按照原來的品級退休,這都是臨時聽候諭旨安排的。
至於京察人員的引見,也是按照次序進行的。
先要將京堂引見完畢。
剩下的人員,則要分期分班,由吏部安排人員,帶領他們,引見給主政者。
如果引見中,有人員被圈出,在引見結束之後,還要再次安排引見一次。
京察一等記名,諭旨以道府升用者,則由軍機處遇到道府員缺時,請求簡拔。
京察三年舉辦一次,升明退暗,這和古代的遵行大道是等同的事體。
何剛德在吏部任職期間,經歷過兩次閉門考察,他在考察中,擔任幫印的差使。
丙午年(清德宗光緒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農曆丙午年)京察,何剛德一等記名,按照制度和慣例,他需要回避,所以,這一年的閉門考察等事宜,他就沒有參加了。
(全文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