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槍算什麼?_風聞
吉波尔战争祭司-黄泉巨龙吉波尔了解一下2018-10-07 14:37

(圖片素材皆來自於互聯網,有的稍加打碼)
什麼算玩具槍,現在成了麻煩的問題,説起來是有點奇怪的,但中國的社會生活中玩具槍地位如此尷尬,是不正常的。依筆者愚見,玩具槍應該有些作為玩具的限制,但也有該有明確的定義空間讓大小玩家能愉快安全合法的玩耍收藏,相關產業有所發展。可玩具槍外形若不仿真些沒有意思,太仿真又容易出問題;不能射擊沒有意思,射擊能力太高也是問題;管的太鬆不好,管的太嚴也是問題…本文從玩具槍算什麼這個説法聊起,就當拋磚引玉了..
雖然仿真槍認定標準絕對有問題,但是總體上對於有發射能力的槍型物有所限制是合理的,限制一些危險物品是合理的,但是….比起很多合法銷售的大威力物品比起來…玩具槍算什麼?
相比之下很多“玩具槍”(水彈軟彈聲光)真的是太安全了,雖然外形有一定威懾力,但受到太嚴的限制實在有些冤;而一些破壞力大得多的東西,卻沒有什麼限制,有些是限制禁止也無意義,但想想這種狀況也是有些奇怪,筆者不禁在嘀咕:玩具槍算什麼?

比如彈弓類似乎就沒有限制,明明威力很大,看到圖上那個射魚鏢了嗎,十釐米多金屬帶倒刺啊..

還有激光瞄準,説能打三十米呢,不過上圖那個四根皮筋似乎還算比較保守,下面這些6根的、扁筋的…

這些彈弓普遍能打鋼珠,威力絕對不容小視,有熟人拿很普通的木丫杈一根膠皮管的彈弓鋼珠打鳥,鳥的一側眼珠整個打出來了,眼眶那裏一灘血看着都慘,據説有些大威力的彈弓威力超過了部分警用槍械,但是卻又沒什麼禁止,或者説禁止也無意義,畢竟太容易製造了….

再有就是弓箭,我國禁弩但不禁弓,不過50磅的弓威力已經很大了…
萬一持有弓箭的沒素質、心理有問題..

這狗似乎還有救,但是之前那隻貓已經一命嗚呼了,能射穿狗狗,萬一用來傷人後果不堪設想,我就不説網上能買到多麼可怕的帶倒刺稜角放血槽的金屬箭頭了。
但是弓箭作為人類最早的拋射武器之一,製造也很容易,禁也沒什麼意義。我就不説我以前用樹枝捆繩子射個糖葫蘆竹籤,都能扎進裝水泥編織袋幾釐米..現在用什麼樹脂片輪胎線想想就給力。

説弓箭威力大,那是標槍沒出手,中學體育老師説過運動場上確實有槍下亡魂,這東西畢竟不容易使用,倒不怎麼讓人擔心,不過也算大威力投射物,這東西大概能把某些汽車打個對穿吧。

大衞雕像乃是名作,沒記錯的話大衞用投石索打死了巨人格利亞,他肩上那個東西就是投石器,
這也買得到,還很便宜。你要有大衞的力量和技巧,利用離心力甩出石頭去,格利亞你大概也能打個半死,弓箭可以説是運動器械,可投石索幾乎是單純的武器,禁止?這東西更沒法禁,畢竟繩子加布就能做,撿塊石頭就能幹仗,比如巴勒斯坦人用來對付以軍…

要不咱再説點近戰武器吧,板磚咱就不説了,咱説撬棒..

我猜有人認識撬棒是從奈亞子開始的..

1米2長近3公斤實心帶鈎帶尖的鐵棍,揮起來虎虎生風,開瓢斷腿似乎不在話下,但是這是工具..
不過説起來鐵管比這實惠多了..

要説民族文化的傳承也很重要,您看着2米長8斤半的方天畫戟如何?
傳統長柄冷兵器威力不小,你只要知道擺出馬步,左手在前手掌向上,稍稍握住槍身中間,右手在後,手掌向下握緊槍的尾部,右手用力前推再拉回,就能完成刺擊的動作,對付空手的一兩個人並不難,這也要禁止嗎?這是傳統文化,還需要好好發揚呢,而且槍、戟、棍這些東西目標比較大又比較奇特,所以也不是太需要防範不法分子濫用的,真正麻煩的可能是下面的東西:


劍是百兵之帥那大概是過去式了,近戰兵器的王者筆者認為可能是柴油鏈鋸,這東西要是用來作惡,碰上就傷磕上就殘,斬首分屍大卸八塊不是説着玩的,但是似乎購買並沒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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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槍算什麼?放着這麼些厲害的東西不管,媒體卻緊盯着水彈槍這樣傷害力很有限的東西非要搞新聞,只有軍報稍稍的發出一點異議;法規對此苛刻到離譜,嚴格執行顯失公正有悖常理還會被罵的狗血淋頭…兩高前一陣一個通知,大概防止了玩具槍讓一般人身陷囹圄的情況,大概也就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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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細算來上圖大概也是仿真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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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在現代就像刀劍在古代,是武器,是力量的象徵,男子基因中就有對此的追求。
玩具槍算什麼?可能也是對力量追求的一種象徵性的寄託,這可能是天性。
但是槍型物確實有其特殊性,比如外形有震懾力,而有些人僅僅拿着有點仿真度的玩具槍就飄飄然的表現起來了,也確實是問題…


還有某些人的説法是:官家比較忌憚人們由槍型物產生的力量幻覺及組織活動,比如一羣愣頭青、毛頭小子整天在練習模擬作戰好像是不安定因素…



但這也有點無聊了,比如上面這些人裝備很多都是照着美軍的套路來的,但是和下圖在阿富汗的美軍比起來,不是裝備問題,不是氣氛表情問題,不是戰術素養問題,而是氣質,士兵的氣質,沒有錘鍊是不可能有的。
不過説起來玩家不用解放軍的裝備,一那樣是違法,雖然工地上到處都是,軍品店網上隨處可買….二是美觀性確實不如外軍..

畢竟不只是小孩想玩玩具槍,水彈不明不白的,於是NERF這種孩之寶本來給小孩子玩的軟彈槍成了中國許多成年人的選擇,外形雖然離譜,價格也有些離譜,好歹安全又能射擊,最主要的是警察叔叔不太愛管….


不過一羣大老爺們玩這個直覺一股悲涼之氣破屏而出..
玩具槍,沒有仿真度也太無聊,畢竟人們有這種心理需求,哪怕廠家為了避嫌(雖然法律上似乎沒用)搞成這樣讓人索然無味


但玩家商家也可以把槍搞成這樣,啞光噴漆又不難搞嘛。
下圖是把聲光玩具槍,完全不能發射的AUG,做工粗糙,但是真槍的外形畢竟還是有市場的…廠家也是有心,把聲光槍做的相對真實。


説起廠家這又出了個問題,大多隻聽新聞説誰玩玩具槍被抓,某地查獲仿真槍一宗…
時常出現的情況,合法的生產玩具槍,比較合法的銷售玩具槍,購買卻有可能是非法的受罰的(僅限水彈軟彈),想來也是有些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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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槍算什麼?比起很多東西來威力寥寥,大概不該如此受限;
玩具槍算什麼?一種特殊的玩具,它是孩童軍事的啓蒙,是軍迷的愛好,對玩具槍的需求是人們基因中對力量嚮往的天性…..偌大的中國不應容不下這玩具槍,何況很多人的童年可是有氣槍和BB彈槍的(那些確實有些危險,保持禁止也好)。
依筆者愚見,水彈軟彈聲光這三種作為玩具槍已經可以了,如果法規能賦予它們合法的在家中適量持有的地位就很好了。但是槍外形不仿真有沒有意思,太仿真又容易出問題;不能射擊沒有意思,射擊能力太高也是問題,技術細節也是需要斟酌的。而為了防止槍型物的濫用,應重罰的是造成不良後果的,而不是家裏掛牆的,場地裏正規玩的。比如可以考慮規定公共場合漏械、肆意射擊人或動物以及持械參加羣體性事件以真槍論處,而wargame活動應該在合法註冊經營的場地或顯然不會令公眾困擾的地方,可以再讓遊戲者戴警示色臂套,以及規定玩具槍槍身必須有明顯能看出塑料材質的一定長度的警示色槍口、拉栓和扳機之類…
古代六藝有禮、樂、射、御、書、數。射換到現在就是輕武器射擊了…人們需要有個玩具槍玩,這是軍事文化和基本素養、勇武精神的基礎,也中國公眾相當缺失的部分,也是未來中國需要的,也是很大的體系性商機,妥善處理玩具槍標準,是能為國家和社會帶來多重好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