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警 車在路上跑,難道不是誰違法違規誰負責?_風聞
今天敲钟人不来-2018-10-08 15:37
今天,應該是全網上下都在艾特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天津交警”,希望他們能夠出面回答一下這個問題:車在路上跑,到底是不是誰違法違規誰負責?
事情起於早上8時許,@天津交警 發佈的一則微博,提醒私家車車主警惕移動盲區:
車輛交錯之間,會產生不停變化的移動盲區,特別是通行狀況複雜的十字路口,為了防備事故發生,“躲”在其他車輛側面通過路口會安全一些,其他車輛減速,要想到為什麼。

根據這個官微提供的視頻可見,這個“前車之鑑”是:
事發時,十字路口上的交通指示燈顯示為綠色,一輛紅色車輛正常行駛;旁邊車道的紫色車輛速度較快,行駛在紅色車輛的左前方,由此形成官微口中的“移動盲區”;

視頻後半段,就看到一個穿着紫色衣服的中年婦女駕駛着電動車飛馳而過,直接與紅色車輛迎面撞上;


最後面的結果自然是撞得“人仰馬翻”,可是字幕卻在提醒私家車車主,“通過路口時警惕移動盲區內的危險,別的車減速,多想想為什麼”。

這段視頻引起了很多網友的不適,尤其是視頻中提供的案例與希望向私家車車主普及的駕駛技巧“警惕移動盲區”的初衷是明顯不符的。
有網友詢問,視頻中的事故明顯是騎着電動車的中年婦女已經違法闖紅燈了,為什麼要讓合法行駛的私家車車主去注意如何安全行車呢?
但是,@天津交警 卻振振有詞地回覆説,“一個成熟的駕駛人知道如何趨利避害,避免事故發生,腦子裏想的是‘我該怎麼做’,而不是別人應該怎樣,要説的是如何安全駕駛。”

這樣的回覆更是點燃了網友們的怒火,有人形容説,自己是三觀“稀碎”。
其實電動車和私家車就像是一對“馬路冤家”一樣,電動車埋怨私家車違停佔道,私家車抱怨電動車無視交規、橫衝直撞,一旦發生事故,電動車卻又成了“弱勢羣體”。電動車成為網友吐槽最多的“馬路殺手”。
而據觀察者網查詢,在以往多數電動車闖紅燈違法駕駛導致事故的案例中,多地交警都是判電動車主負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




最近發生的案例是在上個月的12日,浙江磐安縣發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騎着電動車闖紅燈被一輛私家車撞飛,造成電動車男子鄒某受傷,兩車受損。磐安交警表示,鄒某在事故中負全責,不僅要負擔自己的醫藥費,還要對私家車的修理費負責。

由此可見,在交通法規面前,並沒有弱者強者之分,只有守法與違法之別,非機動車如果闖紅燈導致交通事故,同樣也要承擔責任。
@天津交警,作為一個道路交通執法的官方微博,普及安全駕駛的技巧或者是要領無可厚非,但是不應該罔顧事實,偏袒“弱者”,顛倒是非。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