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出台重磅規定,解決基層困擾,打擊形式主義!_風聞
观察者的观察者-观察自己的生活,观察别人的社会,先思而后发2018-10-09 23:59

今天傍晚,一則重磅通知悄然發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問題導向非常明確,就是名目繁多的各種檢查、督察和調研。
一、出台背景
為了更好推動黨的十九大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經中央領導同志同意,現就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通知。
(我認為這是中央已經充分認識到了層層加碼的各類檢查、督察活動太多而且不規範給基層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和困擾)
文件原文也有印證“但也存在名目繁多、頻率過高、多頭重複、重留痕輕實績等問題,地方和基層應接不暇、不堪重負,幹部羣眾反映強烈,既不利於集中精力抓落實,也助長了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損害黨羣幹羣關係”
二、具體舉措
1.嚴控源頭
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必須從源頭抓起,從上級機關做起。除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和依法依規開展的督查檢查考核外,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不得自行設置以地方黨委和政府為對象的督查檢查考核項目,不得在部門文件中自行規定全國性督查檢查考核事項,確需開展的要一事一報。
2.嚴格限制頻次和檢查明目
要嚴格控制總量和頻次,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原則上每年搞1次綜合性督查檢查考核,同類事項可合併進行,涉及多部門的聯合組團下去,防止重複扎堆、層層加碼,不能興師動眾,動輒對着縣鄉村和廠礦企業學校,影響地方和基層的正常工作。
部門督查檢查考核不能打着中央的旗號,日常調研指導工作不能隨意冠以督查、檢查、巡查、督察、督導等名義。
3.中央統一統籌
實行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制度。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擬開展的涉及地方黨委和政府以及本系統全國性的業務督查檢查考核事項,要按照歸口管理原則,年初分別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研究審核,由中央辦公廳統一報黨中央審批,以年度計劃的形式印發執行。對緊急突發事項的督查檢查,可以按程序報批後實施。省區市開展的全省性督查檢查考核也要制定年度計劃,報中央辦公廳備案。
4.改進檢查、督察方式注重實效而非形式
(1)要完善考核評價體系,突出黨中央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科學合理設置指標,視內容區分發達與欠發達地區、城市與鄉村、地方與部門、機關與企事業單位等,體現差異化要求,避免“一刀切”、“一鍋煮”。
(2)改進督查檢查考核辦法,必要的記錄、台賬要看,但主要看工作實績,不能一味要求基層填表格報材料,不能簡單以留痕多少評判工作好壞,不能工作剛安排就督查檢查、剛部署就進行考核,不搞花拳繡腿,不要繁文縟節,不做表面文章。
(3)堅持走羣眾路線,加強常態化了解,多到現場看,多見具體事,多聽羣眾説,更多關注改革發展、政策落地情況和羣眾獲得感滿意度。
(4)督查檢查要突出問題導向,既着重發現落實中存在的問題,又及時瞭解有關政策需要完善的地方。對督查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要以適當方式進行反饋,加強督促整改,**不能簡單以問責代替整改,也不能簡單搞終身問責。**創新督查檢查考核方式,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優化第三方評估,提高督查檢查考核的質量和效率。
(5)開展專項清理,從中央和國家機關做起,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決撤銷形式主義、勞民傷財、虛頭巴腦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大幅度壓縮數量,**對縣鄉村和廠礦企業學校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要減少50%以上。**清理後保留的事項實行清單管理,可以公開的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執行到位,嚴防反彈回潮。各地區各部門清理情況報中央辦公廳。
(6)要強化督查檢查考核結果的分析運用,鮮明樹立重實幹重實績的導向,對政治堅定、奮發有為的幹部要褒獎和鼓勵,對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的幹部要警醒和懲戒。對各種告狀信、檢舉信,經核實有問題的要依紀依法處理,沒問題的要及時澄清、公開正名,對誣告陷害的要嚴肅追究責任,推動形成勇於擔當作為、敢於抵制歪風邪氣的良好政治生態。
(以上內容均摘自《關於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看完這份中央發佈的最新文件我是欣慰和振奮的,説明我們近期所反映的問題真真切切傳達到了中央,督查檢查考核工作是推動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的重要手段,是改進黨的作風、激勵廣大幹部擔當作為的重要舉措。近年來,督查檢查考核工作不斷加強,但是隨之而來的是官僚主義與形式主義換着花樣侵害基層,特別是扶貧領域,有的地方連老幹部局都跑到基層去檢查扶貧工作,實在是太大的負擔,一級一級應付檢查耗費了不少的人力物力!
希望這次中央的整頓能和精準扶貧專項巡視結合!狠狠的剎住這股不正之風!但是要防止以文件落實文件,以通知落實通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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