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世界中心【7】爭奪海上的利益(下)_風聞
金玉金良言-起点历史频道的萌新。2018-10-09 07:08
轉至天涯樓主:温駿軒

既然“領海線”就是邊境線,那麼鑑於海洋比陸地難管(陸地上還可拉個網),就有必要有外面再劃一個緩衝區,當然不能當國土那樣管,但還是有些權力的。
這就是“毗鄰區”,範圍是領海線再往外推12海里。簡單點説這塊地方你可以隨便進,但我已經有權力查你了。
毗鄰區定義:是指鄰海以外而又與鄰海相連,由治海國對海關、財政、移民和衞生等特定事項行使管制權的一個海域。
先劃了塊海當領土(領海),再弄了點緩衝區(毗鄰區),按説沿海國的安全基本得到保障了。
不過海權可不僅包括自衞權,更重要的還有經濟利益,比如水裏的魚,水底的寶藏,再下面的石油。要是不劃個區域,那些有實力的大國還不守在你門口搶錢。
於是“專屬經濟區的概念”應運而生了。説白了意思就是這塊地方就是我的,路過可以,搶錢的不行。這個區域是離海岸線200海里(領海和毗鄰區包括在內)
需要説明的是“專屬經濟區”和“12海里領海”“毗鄰區”的概念都是1994年生效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確定的。在此之前的並不代表大家就沒有意思到海上的經濟利益。
爭奪海上的利益最主要的就是底下的石油了,鑑於以前的技術力量,大家主要盯着的是家們口淺海地區的石油,所就是所謂“大陸架”下面的石油。
於是1958年《大陸架公約》定立了,條約的定立主要是約定沿海國家有權開發大陸架上的資源。 這“大陸架”的概念就是説,你的陸地肯定是有一個角度緩緩伸入海洋的。這塊伸進海底的陸地深度一般不會超過200米,那麼只要能認定是你的陸地延伸的你就有對上面的資源的專屬權。
問題每個國家的大陸架長度不盡相同,特別是那些島國的“大陸架”少得可憐。因此大家覺得有必要統一一下標準,於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定出了個200海里“專屬經濟區”的概念,也就是説不管你大際架多長,大家的搶錢範圍就是200海里。
當然,既然是新法,也就要把權力再擴張一下,不能光管地下的油,水裏的魚啊,環境啊一類的都包括進去了。不過這些都不重要,關鍵是下面的油(當然也有其他資源)
這樣一定大陸架短的國家固然高興了,但大陸架長的國家肯定不願意了,於是〈公約〉為了平衡也肯定了“大陸架”的概念。具體作法是先把大陸架的範圍不管長短都先定在200海里(稱為法定大架)。
為了照顧大陸架長的國家(長的一般都是大國,惹不起),再定一條就是“自然大陸架”可以延伸至350海里(一般最長也就到這了),200裏以內是自己專屬的,200海里以外的別人可以挖,不過要分51%的錢給你。
於是“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原則成了並立的了,這種和稀泥的方式註定了沿海國家會選擇不同的標準為自己爭取經濟利益。(中日東海問題我們就是用“大陸架”原則把腳伸到日本門口的)
由於很多沿海國家都是相向的,在劃分上述海域時不可避免的會發生矛盾。對於領海問題還好説,畢竟只有12海里,有矛盾的畢竟少。
真要是捱得太近了就一人一半也問題不大。但“專屬經濟區”就不一樣了,大家都有200海里,還有個和稀泥的“大陸架概念”,最長能把經濟利益伸到350海里。
如果説有領海矛盾的是少數,那麼對於“專屬經濟區”有爭議的則是大多數國家了。
象“中日韓”三國在黃海、日本海、東海上的劃界問題就是典型,講完了南海可以繼續這個話題(附帶也會講朝鮮有沒有可能倒向美國)。
前面有朋友提到台灣問題,這個畢竟算內政了,可能另外開個貼講國內的情況更好。
由於涉及專屬經濟區的糾紛太多,《海洋法公約》也沒辦法定一個統一的標準。所以只是約定“希望本公約任何規定均不損害任何締約國於任何時候協議用自行選擇的任何和平方法解決它們之間有關本公約的解釋或適用的爭端的權利。”希望大家能自己解決最好。
不過總有解決不了的問題,對於解決不了的糾紛還是成立了一個《國際海洋法法庭》來做最後的解決手段。但這個法庭的的實際效果很有限,其中有一條“締約國可在任何時候作出書面聲明,表示不接受《公約》規定的強制解決程序。”另外還規定了沒一個案例都有其獨特性,不能用來做其他案子的參照案。
鑑於這個法庭的沒有多大執行力,所以大多數國家還是願意自己以“和平”的方式解決。特別是對於爭端最多的“專屬經濟區”,《公約》還語重心長的寫道“這種衝突應在公平的基礎上參照一切有關情況,考慮到所涉利益分別對有關各方和整個國際社會的重要性,加以解決。”
總之這些規定説了等於沒説,所謂“公平”説穿了就是實力的公平。對於“專屬經濟區”相互重疊的糾紛,一般來説有三種解決方法:
第一種簡稱“哥倆好”,這個適用於雙方實力差不多的情況,最簡單的,雙方劃箇中間線,各佔一邊。日本自認為實力不差,所以就想用這種方法劃和中國劃東海;
第二種簡稱“大欺小”就是按實力強的一方的意志劃分。這種方法適用於雙方實力相差太多的情況,象澳大利亞就用“大陸架延伸”的理由把經濟區劃到周邊小島國的門口。
第三種簡稱“和稀泥”。一般適用於雙方實力有差距,但又不至於差到一方通吃的情況。雙方先按各自的理由劃出自己要求的線,然後在雙方爭議的地方中間再劃條界。目前看來中日東海問題最終有可能按這個方案解決。
以上只是三種常用的方案,國際法庭説了,每個案例都有獨特性,所以不排除基於雙方實力博弈所產生的其他方案。
説完了“領海”“毗鄰區”“專屬經濟區”這幾個區域的概念,大家應該清楚了,目前各國在海洋上的爭奪主要是對“專屬經濟區的爭奪”,換句話説中國在南海上的爭奪就是儘量的把“專屬經濟區”劃得接近“九段沙”。
對於“專屬經濟區”劃定是為了保障沿海國的經濟利益,對於他國船隻的是沒有管轄權的。所以經濟利益大於軍事利益。不過對於他國船隻在“專屬經濟區”的通行也不是完全沒有限制。
我們先解釋一下通行權,在“領海地區”通行權叫“無害通通過權”,是指“外國船舶(主要指商船)在不損害沿海國的安寧和平及正常秩序的條件下,可以在不事先通知或徵得沿海國同意的情況下,連續不間斷的通過其領海的航行權利。”這也是領海與領土的唯一區別,就是你可以在我的監督下過境。
而對於“專屬經濟區”和外面的公海,所有船隻享有的是“自由通行權”,也就是想過就過。但《公約》中也不是對沿海國在“專屬經濟區”的權力也不是沒有一點規定。如果你的行為對沿海國在這一區域內的經濟利益構成威協的話我就能管。
這一次在南海地區的中美國對峙,新聞媒體各執一詞,但大多沒説到點子。實際上中國的理由就是認為美國侵犯了中國的經濟權(實際目的當然沒這麼簡單)。
換句話説,中國認為在“專屬經濟區”美國也應該無害通過,這個無害就是別搞經濟活動。美國人當然不這樣認為,何況他還沒簽屬《公約》
其實對於法律每個國家都可以從有利於自己的角度解讀,本身就是一筆糊塗帳。問題是你要找到得到這種角度,剩下的就交給實力了
不管是領海還是專屬經濟區的劃分,首先都要先確認一條“領海基線”,然後從這條基線起算。也就是説在水陸交界處先找一些基點,再將這些基點連起來。這些基點如果是在大陸上,則可把基點設在低潮線上,連起後稱為“正常基線”。
還有一種連法叫“直線基線”。就是把岸邊的高潮時能露出水面的島礁作為基點連起來,連的時候也可將基點設在低潮線上(前提是你得是個“島”而不是暗礁)。
例外也是有的,在低潮才露出海面的高地上築有永久高於海平面的燈塔或類似設施,並已獲得國際承認,也可以作為基點。
上面這些概念看的可能有點暈,簡單説就是沿着海岸線的陸地(包括邊上的島礁)畫條線作海岸線,就是“領海基線”。這種畫法不能太離譜,比如中國的海岸線大致是個很優美的圓弧,你不能在海南島或台灣那彎一下,把那兩個海峽做為內水。這兩個島要另外畫單獨的領海基線。
不過大家都希望把領海基線往外多劃些,選擇更深入海洋的島礁作為基點,這樣可以佔有更多的海洋,因此有必要做些規定。辦是這種規定並不一致,對於由羣島組成的國家,兩個基點間的距離一般不能超過100海里,有百分之三的基線可以例外,延長到125海里。
而對於大陸沿海國家沒有找到相應的規定,張召忠曾説過兩個基點間不能超過24海里,但沒有找到相應的法律條款。
總之這些劃法不能和你本土的輪廓有太大差別,比如本身是個黃瓜形的地形,最後畫出個西瓜形的“領海基線”就有問題了。
法律問題講起來是很枯燥的,特別是關於海洋部分的,當年我考試的時候《海商法》一類的就多費了不少腦細胞。
講完了歷史和法律,晚上可以正式開始分析南海的地緣情況了。正好菲律賓最近提出了“領海基線”法案,可以做為案例解讀南海的博弈情況。到時候會結合圖來談,會有趣一些。
目前整個南海地區和中國的利益糾紛的一共有五個國家,分別是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文萊、印度尼西亞。
前五個都有對“九段線”內的島礁提出主權要求,而印尼是提出的專屬經濟區有一部分划進了九段沙內。所以中國要求在談判時也應當包括印尼進來,加上台灣就是所謂6國7方。
上述這些國家都屬於東盟範圍,單獨和中國對挑肯定都不是對手,因此他們達成協議,不單獨和中國達成協議,就是準備羣毆了。
不過當年秦國和曾面對六國的聯合,最終還不是各各擊破。所謂“你有連橫策,我有合縱計”,戰術還是要講究的。具體怎麼辦,等講到南沙再細説。
你如果仔細看地圖,會發現現個南海其實可以分為上下兩塊,這條分界線就是北緯12度(為什麼是這個緯度一會會説到)。
上半部包括西沙、東沙、黃巖島。糾紛國有兩個,西有越南,東有菲律賓。下半部為南沙,包括上面列出的5個糾紛國,主要的還是越南和菲律賓。
我有一份〈南海各國專屬經濟區劃界〉圖,雖然經我仔細研究,還不太準備,但基本可以看出各國的利益訴求。
先貼上來供大家參考一下

今天我們先説説南海的北部。説到北部就得先説下菲律賓了,誰叫他最近搞了個“領海基線法案”弄得個雞飛狗跳的。
對於沿海國來説劃“領海基線”很正常,然後根據領海基線提出“200海里專屬經濟區”也是很自然的,一般大家的矛盾都是在雙方專屬經濟區劃好出現重疊後才出現的。
那為什麼菲律賓這次畫個領海基線就出問題了呢?
從中國方面來説,當然是認為黃巖島和菲佔的那幾個南沙的島(所謂“卡拉延羣島”)是中國的,所以提出抗議。
最終菲律賓沒有把那幾個島礁劃入本土的領海基線也被國內媒體認定為是中國的外交勝利。
其實事實並不是這樣的。首先菲律賓對那幾個島礁的主權自認為是沒有問題的(就象我們認為南海的島都歸我們一樣),所以在劃的時候並不會考慮中國的抗議,相反會更加重視在地圖上宣示主權。
這也沒什麼好奇怪的,中國不也把爭議地區完全劃入自己的地圖嗎?這樣做也是國際慣例,目的就是希望能用國內法影響國際爭端。
所以菲律賓沒有把黃巖島和其他幾個島劃入“領海基線”是有其他原因的。
先上張圖,讓大家研究一下

從圖上可以看出,菲律賓如果把那把那幾個島劃入領海基線,首先就嚴重偏離了他的海岸線,前面説過,你劃領海基線不能嚴重偏離本土的輪廓。
而且黃巖島與菲本島的距離有140海里,之間的連線超出了島嶼國基線單根最大不能超過125海里的要求,其他幾個島就更遠了。這樣做於法不合。
更重要的是這樣做,南海有一大塊要劃成菲律賓的內水,如果説領海其他國家還能依國際法無害通過,那麼內水就完全相當於國土的一部分了。你必須得經他同意才能過。這樣做別的國家不説,首先美國就不願意。
日本為能讓美國核武船隻過境,特意把幾個海峽的領海範圍從12海里縮到了3海里,為的就是讓國內的程序不至影響到美國的自由通告。
做為美國的小弟居然敢把那麼重要一片海劃成自家的院子,的確是有賊心,沒賊膽。
説完了菲律賓的領海基線問題,就要説説所謂“黃巖島”的法律地位了。前面説過黃巖島對於菲律賓來是不是島問題不大,因為劃“沿海基線”時只需要你能在高潮時露出水面就行了。
而對於中國來説,它必須是“島”,因為根據〈公約〉規定只有“島”,而且是能住人的島才專屬經濟區。而中國是沒有一點可能性將“黃巖島”劃入領海基線,所以就必須先認定他是一個島。
至於能不能在那邊亂石灘上住人,就看各人的理解和本事了(比他還小的都住了人)
黃巖島的以前叫“民主礁”,我查不到是什麼時候改的名,但可能肯定是在國際海洋法公約出現的時候改的。
對了,“黃巖島”的菲律賓名字叫““斯卡伯勒淺灘”,按名字理解也就是礁石灘。
先上張圖大家就更清楚“黃巖島”的重要地位,我先上張圖

從圖上可以看出,如果中國要想在南海北部把利益訴求延伸到“九段線”,就必須佔住西面的“西沙羣島”(對越南),和東面的“黃巖島”(對菲律賓)。
1988年中國已經通過武力將西沙拿回來了,時機選得很好(再晚一年就有問題了),當時中國和美國還處在蜜月期,所以做為蘇聯的小弟越南就成了出頭鳥,菲律賓因為有美國罩着所以暫時不能動。 先打西沙還有地緣上的原因,因為西沙離本土近,也適合住人駐軍,守得住。而黃巖島太遠,也沒法佔(現在雙方也就時不時派條船去轉一轉)所以只能先放着。
但放歸放,口肯定不能松 再把北“南海”放大讓大家看得更清楚

中國目前對南海的策略應該是“北守南攻”,意思就是盡力把北部劃入勢力範圍,而在地緣情況複雜十分的南部搞所謂的合作開發(這個合作開發也是有名堂的,講南沙的時候會細説)。
雖然中國對北部志在必得,但畢竟大家沒有正式劃界,還不能太張揚。對於越南來説不是不能面對西沙歸了中國的現實,而是寄希望於拿西沙跟南沙換(看新聞就知道,越南急於和中國劃界);而對於菲律賓來説,如果要打就不會是黃巖島那麼簡單了,不是軍力的問題,而是時機的問題。
有鑑於此,現在能做的就是根據北部那幾個島,劃出有可能的專屬經濟區的最南端。這條線就是“北緯12度線”,這條線離西沙220海里,離中沙206海里,離黃巖島186海里。用來做勢力線再合適不過了。
由於這片區域的劃定目前的主要作用是試探越南和菲律賓的反應,因此給它冠上一個和平的名字就顯得很重要了。休漁是一個很好的理由,於是南海伏季休漁的南界就定在了北緯12度線
當然如果最終有辦法坐實“黃巖島”,越南也放棄了對西沙的企圖,三方正式劃界,也不大可能把分界線劃在九段沙上。畢竟用幾個小島來和一個國家對分爭議區已是“大欺小了”。但也算基本控制了南海北部。
目前在東面跟越南已經劃定了“北部灣”的海界。基本是按中間線走的,對於這個結果有認為吃虧的,也有認為佔了便宜的。看從哪個角度來説了。
先上張圖,大家看看

根據北部灣目前的劃分,中國得46.77%,越南得53.23%。中國網民所關注的“白龍尾島”被劃歸了越南。從這個角度看好象是中國吃了虧。
不過從越南的角度看卻是做出了大的讓步。越南所要求的海界是“東經108度3分13秒”,法理依據是1887年中法(或説清法,越南當時是法國的殖民地)條約所劃的一條線,這條線北部的起點就是中越陸地邊境。
對於中國來説清朝所訂立的條約都是不平等條約,但從國際法的角度來看,清朝是當時中國的合法政府,而目前的政府做為現在的合法政府是有義務繼承這一切的(就象俄羅斯取代蘇聯的地位,也要繼承一切一樣)。
目前雙方的分岐主要在於,中國認為那條線只是劃定了島嶼的歸屬,而越南認為這條界把海界也劃好了。其實從法國人的初衷來説是想把海界一塊劃了的,不過中國不肯,當時也沒有相關的國際法來約定這種行為,所以就含糊了下來。
至於把“白龍尾島”劃了過去,倒是法國人有意為之的。法國人認為這個島的戰略地位很重要,所以特意為之。
由於中國無法否定〈中法條約〉的效力,所以只能在這條線是海界還是陸界上做文章。這樣也就無法爭取“白龍尾島”的主權了。
從這個角度來看這次劃界中國也不算吃虧,至於少的那一點份額就應該是“白龍尾島”的作用了。從戰略的角度上看,這個島基本位於兩國中間,給越南對中國的威協不大,但給中國的話對越南的威協就大了(這也是法國人一定要爭取的原因)。
這次劃界,如果越南以白龍尾島為最東點和中國對分“專屬經濟區”,那中國就只能佔1/4了,這一點中國肯定不能接受。
所以“白龍尾島”在劃分專屬經濟區時基本沒直到大作用。只是為了照顧越南的面子,中國象徵性的承諾越南可以在12海里領海區外再加3海里,作為緩衝區,未經允許中國不入。
現在有一種説法,説之所以定這個15海里的禁區是因為“白龍尾島”離海界距離是15海里。我仔細量過,這種説法是站不住腳的。應當是中國對越南放棄該島的“專屬經濟區”要求的回報。
我在圖上標了個“15海里”的座標,大家可以自己目測一下。
作者:寒梅雪松 回覆日期:2009-08-06 09:16:16
1988年中國已經通過武力將西沙拿回來了,時機選得很好(再晚一年就有問題了),當時中國和美國還處在蜜月期,所以做為蘇聯的小弟越南就成了出頭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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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西沙海戰應該是1974年,中國抗美援越,順便從南越收復西沙。當時,蘇聯是老大哥,美國是死對頭。南沙314海戰才是1988。
TG~~~我還是很佩服的~~~ ===================================================
作者:鄙視搶沙發的 回覆日期:2009-08-05 21:44:35
不好意思,忙中出錯,還是出現了低級錯誤,時間打錯了。搶西沙是借幫北越的忙,那時北越還求着咱,沒敢放聲,還幫着點鈔票。
只是可惜同志加兄弟的面子在那,沒好意思把白龍尾島要回來,失去了最好的機會(對俄國要不回來大家覺得能忍,對越南沒要的確有點不夠手狠。)。
現在的劃界只能説是在承認白龍尾島歸越南的前提下還算做得不錯。
88年搶南沙也是一個好機會(感覺每次都是在形勢要發生重大變化前動手,也是個技術活啊)。下一次的機會在哪大家可以討論一下。
從技術角度看肯定要等航母下水和深海石油平台成型,至於是小越還是小菲要看國際形勢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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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cq2007 回覆日期:2009-08-06 00:15:49
樓主又是圖示又是旁徵博引的,也太累了。依我看,南沙問題可以簡單歸納如下:
1、南沙主權之爭是個沒有結局的零和遊戲.
2、從追求東南亞海域控制主導權的目的看,只能在"南沙主權"上採取有進有退的策略,否則永遠不能打消東南亞國家引狼入室的念頭:
退就是放棄最終獨佔南海主權的意圖,與各爭議國家在“主權各表、利益均沾、排除外力”的默契下達成互信合作。
進就是先要個別打壓在南沙取得最大既得利益的越南,再多佔一點島礁,取得相應均勢(數量上不一定最多,只要分佈合理),菲佔黃巖島也應相機奪取或形成兩屬閒置。努力達成南沙海域資源開發多方參與共贏的秩序,嚴厲打壓個別國家與美、日、歐私相授受的逾矩行為。
3、這裏有一個悖論:我們成為東南亞共主的利益目標與我們獨佔南沙的領土主權目標是相沖突的。沒有一定的退讓,我們始終無法取得東南亞共主的道德和法理權威,也就無從説起對馬六甲海權的控制。 =======================================================
樓主:鄙視搶沙發的 時間:2009-08-06 10:24:14
呵呵!你説的結論總體上是沒錯的。不過世人缺得不是結論,而是説服他們的理由。正如藏南,認可東線換西線觀點的並不在少數。
但只説結論被磚拍死倒在其次,主要的是“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探討一個看問題的方法比直接告訴別人一個結果要有用的多。
另外戰略不僅僅是方向,也需要細節支撐。最起碼我們要分析出在南海我們要打擊誰,要拉攏誰,哪些島是重點,哪些地方佔了用處也不大。
其實政治家和軍事家一直在做這類事情,只是他們不會把這個過程告訴我們(甚至做完了連結果也不願説)。我們所能做的就是沿着他們的思路還原這些細節。
看任何問題只要抱着“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的觀點,你總能發現事物的背後的故事。片面的用精英和五M來定位一個人,尤其是政治人物是很錯誤的。
所有的結果都是利益博弈的結果,地緣只是其中一方面,但又最為一般人所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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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鄙視搶沙發的 回覆日期:2009-08-03 22:57:18
現在我們看到的南海邊界俗稱“九段線”,這條邊境的主要作用是證明中國的歷史上曾經控制過一片海域,或者説曾經在這一片海域頻繁活動過。
並不是周圍的國家就沒在這打過漁、販過貨,只是中國比較喜歡做記錄,所以古典時期對於這片海域的記錄中國自然佔優 …………
從此“南中國海”變成了中國的“南海”,以至於一代又一代“生在紅旗下,長在紅旗下”的有志青年們,想當然的認為這片海就是中國的內海。
作者:鄙視搶沙發的 回覆日期:2009-08-03 23:21:43
事實上對於“九段線”的法律地位一直是模糊的,可能最初的繪製者也覺得畫得過於霸道了,因此沒有用實線而是用虛線畫。
“九段線”的存在更多的是表明一種歷史(也可以説是歷史的霸權主義),在地緣狀態不佳的情況下,歷史是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也好在當時畫了這根線,中國才有可能將自己的利益訴求一直延申到爪哇國。但對於不能容忍“九段線”內出現一點外國勢力的有志青年們必須清楚一點,即使事情完全朝着有利於中國的方向發展(即所有的島嶼歸中國),中國也不可能將南海變成內海。這一點以後會講到。
既然所有的爭議都是在這條“九段線”內,那麼我們可以按照當初畫圖的專家們的思想往下想,為什麼要這樣劃?事實上看過這條“邊境線”的人都會有這樣的感覺,除了象徵性的為周邊國家留了點空隙以外,中國已經把南中國全部佔完了(或者説劃完了)。 ======================================================
作者:任識君 時間:2009-08-06 11:54:50
這個貼子裏的一些分析,是可以讓人受益的。不過不得不提醒樓主一句,客觀、理性不等於沒有原則,某些觀點説出來就有些過了——已經超出了單純的犯忌問題
所謂“至於一代又一代生在紅旗下,長在紅旗下的有志青年們,想當然的認為這片海就是中國的內海”,潛台詞是什麼,作者恐怕要比別人更清楚,所謂“對於九段線的法律地位一直是模糊的,可能最初的繪製者也覺得畫得過於霸道”,其實也能看出來作者富有同情和仁愛。
可是同情與仁愛,似乎不應該用在這裏、和這些方面。
作者很清楚國與國之間的領土問題是個什麼概念,所謂的戰後體制,隨着國際格局的變化,現在事實上也不都是在原封不動地被所有方面遵守。如果在這方面要講所謂歷史、證據、良知、公平、客觀、理性的話,那麼“過於霸道”的遠遠不僅僅是在南海,中國的翼北、遼北、隴北、晉北及這些區域以北的所有地盤(以長城為界)恐怕都得騰讓出來。
領土糾紛是個極端複雜的政治問題,尤其是關於中國南海諸島、中國東海,現在連國際法的有關規則都被當成個稀泥團。作為中國人,關於南沙、東海的最佳解釋(也是唯一正確、能夠讓我們接受和捍衞的)只能是中國的憲法的法律。
切莫説我們自己,便是聽到第三方人士所謂中立、客觀、公正、仁愛的其他説法,我們也只能而且必須要堅持按照本國法律嚴厲斥責——在這些方面的原則、立場,放在美國、歐洲和日本等其他所有國家都是同樣適應的。
日本的言論被認為是高度自由,可是如果他出現類似“一些天皇子民想當然地認為北方四島是日本領土”,我認為發言者的下場會是很危險的;如果換成菲律賓,比方説有人提出“國內有人想當然地認為黃巖島是菲的領土”,他可能連命都保不住。
感覺樓主的中立、客觀態度,是出於一種不怎麼正確的觀點,認為距離爭議區域更近的國傢俱有相應的權屬。這才有中國“有些霸道”是南沙距離太遠、中國手伸得過長。
問題的關鍵在於,就海域而言,世界上幾乎沒有任何一個爭議海島恰恰位於兩個爭議國家的中心位置,即使獨島也不是距離日、韓完全相等。所謂的距離説根本沒有辦法解決任務問題。
網上看到中國與菲律賓高層的一次對話,不知真偽,不過內容倒極端精彩,客人到北京時提到“某某島嶼距離我們很近。”
我們鄧爺爺笑道:“菲律賓距離中國也很近。”
一點善意提醒,冒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