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維穩與價值間跳舞_風聞
热心冷眼-冷眼风云 热心天下 人敢做 我敢说 2018-10-10 11:48
在維穩與價值間跳舞
達良厚
內容摘要:
看來,處理關涉師生的教育案件,也許只有在維穩和價值間跳舞、在法律和道德間跳舞,跳出和諧的舞,才是更實際、更妥帖、更明智的選擇吧,不然最高檢的表述是“有價值判斷”,而不是“應該有價值判斷”甚至“必須有價值判斷”了。

師生暢遊崀山
做為學習全國教育大會精神的積極舉措,最高檢黨組開會強調“在處理涉及學校、教師、學生的相關案件時,不能就案辦案,要有價值判斷”。
好一個“不能就案辦案”,其負面暗示是過去關涉師生案件的辦理,因為就事論事、就案辦案,簡單草率了不少複雜教育案例的處理;其正面要求是,綜合各種因素辦案,權衡各種利弊辦案,不僅要在學校——家庭——社會——政府、教師——學生——家長——官員間找到平衡點,更要在育人——維權——維穩——懲戒間找準結合部,並始終圍繞育人而展開。
好一個“要有價值判斷”,其負面暗示是過去辦案維穩功利、急功近利多,其正面要求是價值判斷要進入未來辦案程序。
負面暗示可以理解,但應該改革了。説真的,過去我們在辦理有關學校、教師、學生的案件時,更多是從維護穩定和保障學生權益角度出發的,極端化的表現是,維護學生權益達到了畸形化的程度,不管學校和教師對錯,先把學校和教師處理了再説。至於家長一旦上訪,學校教師就乖乖的挨訓受整吧,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即使有不同意見,有時也只得在維穩的大旗下壓服學校教師了事。當然,辦案也是常常冠以遵守法律政策的口號的,殊不知,這法律政策也有跟不上形勢甚至片面之處的。比如,體罰的規定差不多等同於收費的嚴厲,但體罰(正面説法是懲戒)從來便是一種必要的有效教育手段,當我們一棍子打死體罰方法後,教師最後的嚴厲管教手段也失去了,以致如今教師很多時候難以嚴管學生了,甚至怕起學生來了。特別是普九後,留級、勸退、開除都不行了,學校和教師的嚴厲教育手段幾乎為零了。
正面要求適應中國新秩序建構、價值重塑之要求,適應世界格局重建、人類社會轉型之趨勢。改革開放40年,中國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逼近上個世紀中葉的變化了;全球化、信息化40年,地球村變成了現實,世界格局多元一體,信息社會已有雛形,價值主導、文化主導差不多取得了與利益主導、實力主導同等的地位。就教育來説,世俗化、功利化大行其道,但價值化卻日漸縮水;大眾化、普及化、民主化、個性化是最大收穫,但教育特別是教師該有的威嚴甚至尊嚴,也化去了不少,在學生面前更是化得殆盡。師生關係從古代的師道尊嚴走向了另一種極端、另一種片面——生道尊嚴。師道尊嚴固然有師道專制的弊端,但生道尊嚴卻也弱化了教育制化的強力功能,何況未成年人之尊嚴是在發展中的不完整的尊嚴呢?事實上,單純的教化、感化並不能讓教育功能完全落實,未成年人如果失掉了強制手段的震懾,施加於他們身上的教育的蒼白是必然的。就像小孩玩火,父母説再多、禁止再多,還不如讓孩子被火燒傷一次有效。通俗説就是三句好話當不得一馬棒。可見,教育秩序重塑,有與社會協調的一面,也有其獨特的一面,而且有些是幾十年改革開放改枉過正、放枉過正的一面。
這就是説,轉型的社會,價值重塑、價值主導已成主流。對教育來説,價值教育本來就是核心、就是靈魂,過去漫長歲月不過是被功利障目了、害慘了。最高檢要求辦案有價值判斷,就是要回歸教育的本來價值面目,就是要適應價值社會之趨向。而且教育價值還應有高於社會一般價值的一面,要有引領社會價值的一面,否則指向未來的教育怎麼指向未來。

而如果注意到下面這點,最高檢黨組的決定更是切實而前瞻的。因為基於未成年人學生和作為特殊社會關係的師生關係而發生的教育案件,是不同於一般案件的:第一,未成年人是監護對象,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第二,師生關係人格上平等,但教育關係上不平等,也不能平等;第三,師生關係中的道德因素多於法律因素;第四,教育案件先是教育,然後才是法律。
可惜的是,我們看到的關涉學校、教師、學生的案件處理,不少是簡單甚至粗暴的,而且兩種極端化情形比較突出,一是師德至上的處理方法,學生可以輕饒,教師則必須加重處罰,誰叫你是教育者呢?誰叫你不能立於道德制高點呢?二是維穩之上的處理方法,為了穩定,為了大局,學校就對擔待點吧,教師就多犧牲點吧,而且只能這樣,非得這樣。
看來,處理關涉師生的教育案件,也許只有在維穩和價值間跳舞、在法律和道德間跳舞,跳出和諧的舞,才是更實際、更妥帖、更明智的選擇吧,不然最高檢的表述是“有價值判斷”,而不是“應該有價值判斷”甚至“必須有價值判斷”了。
2018、9、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