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事還能不能做?_風聞
逗号-做人要做事,做事是做人2018-10-11 11:37
寫下這個題目,是有過猶豫的。到底該説“好事還要不要做?”還是“好事還能不能做?”更好呢?前者更側重於個人的境界和心態,而後者更取決於社會環境和條件,綜合時下社會現象,選擇嘮叨後者更有現實意義。
話題緣起於“扶不扶”摔倒老人,這個幾乎説得老掉牙、聽得耳生繭的故事,再次不期上演,而且反映的問題更嚴重。9月2日上午8點多,陝西楊先生騎電動車上班途中,扶起一位摔倒在地的老太太,而且看着老人喊疼不止,直接請假將老太太送往醫院,但事後卻被老太太指認為肇事者。由於事發地沒有監控,楊先生陷於百口莫辯的尷尬,因為被扶的65歲老太太説,她確實沒有看到是誰撞了她,“如果不是他撞的我,他為啥要停下,又為啥要送我去醫院?”
老太太的話聽着似曾相識挺耳熟,這不就是當年南京彭宇案主審法官那句影響深遠的“名言”,即“如果不是你撞的,你幹嗎去扶?”之翻版嗎?不同的是,今天這話是由被撞的當事老人給直接説出來了,而且説得那樣理直氣壯,又貌似那麼在理。這話的惡毒之處在於,扶人者幾乎沒有可以分辨的機會,被問得啞口無言,直接要趴地下了。這話所產生的威力,等同於“秀才遇着兵,有理説不清”,這打擊面不是一般的大。
當然,在事情的真相未見分曉的情況下,就偏聽偏信地把楊先生扶起老太直接定性為“好事”,似乎也太過主觀了些,也有不盡合理的成分。但是,個人更願意傾向於相信楊先生的善意。因為哪怕退一萬步來説,確實是楊先生撞了老太太,楊先生當時沒有選擇逃避,而是扶起老人並送醫院,是很有擔當的行為。這比起那些撞了人而逃避的無良之徒,楊先生是值得稱道的,至少是有次道德的。就扶人這點而言,我們還真無法指責楊先生什麼。
但是,老太太的話語,或將產生不可小覷的“惡語傷人六月寒”之效應的,這才是悲哀之所在。在社會已經為“扶不扶”而糾結不已,且現實環境下,許多時候依然無解的情況下,作為當事老太太的話,無疑於給這種糾結起到“火上澆油”的作用。如果產生擴散效應,相信其殺傷力還是不可低估的。儘管社會上的有識之士,給類似的扶人之舉提出了諸如“拍照攝像”自證清白的建議,但對大多數心存善念的人,在危急關頭伸出援手時,或許是來不及作出這種反應的,或許當時的條件也不允許,甚至也根本就沒有想過要自證清白。那麼,遇上類似這樣胡攪蠻纏的老人,我們到底還扶不扶?其實這樣説,也有誤傷或冤枉被扶老人的可能,但衝着老人那莫名其妙的推理,實在壓抑不住衝動。
話説回來,相信好事還是會有人去做的,只是這樣的怪誕總是沒完沒了,且只能寄望於“清者自清,濁者自濁”的話,那做好事實在太累,成本也太高,發展下去終究是個大問題的。“好事還能不能做”,難免成為更多人心頭之問。(更多文章關注個人微信公眾號“微語小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