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靚穎為編曲人發聲:“編曲太難了,編曲人的日子太苦了”_風聞
哎呀音乐-哎呀音乐官方账号-一直想学习一门乐器,却不知从何开始?来!我教你呀2018-10-12 23:13

昨天是歌手張靚穎的生日,但她沒有給自己許什麼生日願望,反倒是發了一條微博,給編曲工作者們鄭重地承諾了一個禮物:“從今天起,我的每一次商業演出,為我編曲的老師都能收到來自張靚穎當日份的,與詞曲老師同等的現場演出表演的編曲版權費。”
之所以會許下這樣的承諾,是因為張靚穎近期在籌劃自己的新專輯,與之前不同的是,這次她更多地參與了編曲和製作工作,在這個過程中深深地體會到:“編曲太難了,編曲人過的日子太苦了。”

編曲是一個嚴重被“低估”的職業
編曲有多難?
首先至少要精通一兩門樂器,其次要有豐富的樂理知識,有寬廣的音樂知識面,還要熟悉樂器和錄音設備…….
換言之,編曲的門檻遠遠比作詞、作曲要高得多。
在作曲人寫完了主旋律之後,編曲人要做的工作非常繁複,首先你要根據音樂的感覺來選定風格,是做流行還是民通?還是特定的風格,面對不熟悉的風格還要去找類似的音樂去學習……
選定好風格後開始選擇樂器,選樂器的時候還要考慮歌手的特點,樂器中那些是錄真實樂器那些用音色採樣?接下來就是安排結構,要不要前奏,前奏用什麼樂器solo,主歌用什麼樂器伴奏,樂器用什麼音色,用什麼和絃,如何把副歌的感情推出來,間奏怎麼編配,尾奏怎麼編配……
做出一個Demo後,不斷的修改,增加或減少樂器,不斷的調節音色,調節樂器之間的音量匹配……
在編曲的時候還要注意儘量避開那些經典的片段,一不小心就變成剽竊了……
還要不斷的有新的創意,不能所有歌都做成一個味道…..

編曲是一首音樂作品的重要組成部分
《我是歌手》音樂總監梁翹柏將編曲的角色定義為**“輔佐”**。當有一個主旋律時,編曲人要考慮的是怎麼把這個旋律解釋出來,讓人更容易接受。一首歌,編曲的作用是把聽歌的人裝在一個環境裏去聽歌。這個環境是什麼樣的環境,這就是編曲決定的。編曲是器樂的配置。比如用什麼樣的樂器去演奏怎麼樣的東西?主樂器是鋼琴、還是木吉他?都會把你帶到不同的環境裏去聽這個旋律。
但是,“輔佐”等同於不重要嗎?恰恰相反,編曲是一首音樂作品的重要組成部分。
舉個例子來説,一個人跟你説話,説的內容都一樣,但你們是坐在餐廳、遊樂場還是圖書館説話,環境是完全不一樣,但談話的效果卻不一樣。這些空間和環境就是編曲營造出來的。
所以,即使是同樣的主旋律,經過不同的編曲之後,可能會得到截然不同的聽覺感受,《我是歌手》等音樂節目就呈現過多次精彩的改編,相信看過《我是歌手》的朋友都深有體會。
即使已經是《我是歌手》的音樂總監,梁翹柏都忍不住感慨:“只是作曲者得到了所有的榮譽,大家都知道歌是誰寫的,但編曲沒有得到任何的榮譽。”

作詞、作曲可以獲得後續版税,編曲人為什麼沒有?
張靚穎在這次的聲明中強調:**中國目前有詞曲版權,但編曲沒有。**偏偏這個需要耗費大量時間在枯燥中消磨的重要工種,費用不高,還沒有版税,所有的勞動都是一次性的。
正如樂評人鄧柯所説:“編曲這個工種長期在行業中得不到應有的認可與回報”——
音樂產業裏採用了一種“付費加分成”的方式向創作者支付酬勞,即先付一筆錢把這首歌買下,然後把它製作完成併發行推廣後產生的利潤中,還要支付一定比例給創作者。你也可以把它理解成「底薪+提成」,開始的一筆錢付的是創作者的勞動,後來的錢付的是勞動的效果(效果越好金額越高)。這樣的收入模式就可以激勵創作者們集中精力,潛心創作、打磨出優秀的作品。
但問題在於:只有作詞者和作曲者被納入到了這個分配體系當中,編曲者完全不能從作品的銷售收入中得到分成,換句話説,編曲者編一首歌只能拿到一筆一次性的製作費,這首歌發佈以後再火、再大賣,編曲者也不會多得一分錢(反而作詞作曲者會拿到不少版税收入)。

編曲到底有沒有版權?
沒有版權意味着什麼?一次性勞動意味着什麼?即使作品被拿去用了,你也只能眼睜睜地看着它被拿去用,沒有人需要徵求你的同意,也不需要再支付你任何費用。即使被拿去改得面目全非、違你心意,你也沒轍,你甚至都無法上升到“抄襲”這個層面——大家都能用的東西,你怎麼能説抄呢?
3年前,在《我是歌手》2015巔峯會上,韓磊演唱了《雁南飛+呼倫貝爾大草原》,而這首歌的編曲是由另一檔綜藝節目《音樂大師課》中的兩名同學完成的。
這兩名同學的老師在微博打抱不平,但是這件事情根本沒起多少水花,有人去請教律師,律師的回覆是:“一般情況下,編曲不單獨擁有著作權。編曲並不是一個法律概念,要看它的具體內容,一般來説應該是配器,是機械勞動,並不具有獨創性。”
機械勞動、不具備獨創性,這些字眼都太傷人了……
早年在單調地追求旋律動聽、歌詞優美的年代,流行音樂的編曲侷限在幾樣樂器的小打小鬧上,那時候的編曲的確是比較機械的勞動,還沒能稱得上是一種創作。但是近年來隨着製作水準的提高和聽眾審美的挑剔,流行音樂越來越強調音樂的豐富多樣性,編曲工作的難度和繁複程度都隨之上升,作曲人寫一個聲部,編曲人分分鐘可能要寫十幾個聲部,但是業內卻依舊沒有把編曲者劃入酬勞的分配體系當中,這是否不合理、不公平?
編曲工作者什麼時候才能不像“民工”?
網上之前流傳着一個關於“編曲”的段子:

雖然這是個段子,但是誰又何嘗不是把自己悲慘的生活寫成段子,苦中作樂呢?
從超級女聲出道之後,這些年來,張靚穎見過不少在北京租不起房子的,堅持不下去的,身體拖垮樂的,不再愛音樂的,各種才華初露卻被現實磨去信仰的音樂人。她説,這次為編曲工作者發聲,也是有感於一位合作已久的編曲人的經歷:
相信每個人在選擇編曲這項職業的時候,內心肯定都懷揣着對音樂的熱愛,對作出自己的作品的憧憬,也肯定幻想過賺點小錢錢。但現實卻是,編曲人賺錢太苦了。
對於剛入行的編曲小白來説,**都還沒摸到賺錢的門路,**就已經要開始燒錢,買設備要錢、買軟件要錢(而且真的很貴)、連買音色也要花錢,好多人在買買買的路上一去不復返……
沒辦法呀,你聽説過“這個音色一聽起來就好貴”這句話嗎?
**而對於已經相對成熟的編曲人來説,技術上來了,年齡和生存壓力也跟着上來了,但是編曲費用的天花板仍舊停留在幾年前。**要成家立業,要養家餬口,很多人於是只能通過“剝削”自己的方式接多點活,熬不下去的,就直接轉行了。
所以,張靚穎昨天發出的這個微博後,有很多編曲人轉發,都説:“太暖心了!”
小編覺得,是很暖心沒錯,但又覺得有點悲哀,有點擔心,在張靚穎之後呢?音樂生態是否會有改變?重視編曲工作者權益的人會變多嗎?編曲工作者什麼時候才能不再自嘲“民工”?
任重而道遠啊,不過也算是看到了一絲曙光了,希望國內的音樂生態能好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