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歡迎一個英國議員? 台“最高院”:撤銷縱火致6死嫌犯死刑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12885-2018-10-12 20:53
問:如何歡迎一個英國議員?
答:撤銷一個害死6人的縱火犯的死刑判決。
給出這個回答的是台灣地區的“最高法院”。

2014年4月湯景華與友人前往某小吃店用餐,欲將雨傘攜入受到店家制止,雙方發生囗角。而在店內用餐的翁姓男子出聲制止:“夠了吧,不要再鬧了”,最後變成肢體衝突,鬧進警局。
湯景華認為,老闆和翁某推自己出門,害得自己摔倒受傷,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兩人提出控告。單法官判決翁某等人無罪。
湯景華不滿判決,通過判決書查出翁家住址。
2016年3月23日凌晨,湯景華到翁某家樓下,點燃浸滿汽油的報紙,縱火燒摩托車泄憤。但火勢快速蔓延,翁某的6名親人被活活燒死,翁某本人因當兵不在家,躲過一劫。
一審、二審,湯景華均被判處死刑。
2018年9月20日,台灣地區“最高法院”開庭時,湯景華仍堅稱“我是清白的”。自己負責夜班的安保工作,被警察逮捕前沒有睡覺,導致警方給自己做筆錄時已經無法自控,才會承認罪行。
4日,“最高法院”宣判,撤銷二審死刑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最高法院”給出的撤銷理由中,主要是因湯景華主張自己具精神官能症(一種常見的精神疾病),心智較常人低下,但原審判決卻未對此進行鑑定。
此外,6名死者中有2名為少年人,本應加重其刑,但原審也沒有論述此點。而原審也認為湯景華放火時,除燒死6人外,也對屋內其他2人成立殺人未遂罪,但原審卻沒有審酌這些罪名,因此“最高法院”認為判決違背法令,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
撤銷湯景華死刑判決本來就招致了不少非議,沒想到“最高法院”再出“昏招”。
11日上午,“最高法院”突然發佈了一則新聞稿,表示湯景華案判決當天(4日)下午,“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接待來訪的英國議員施凱爾(Keir Starmer MP)、律師雷紹爾(Saul Lehrfreund MBE)與英國在台辦事處代政治處處長斐哲熒時,提到此案發回更審一事,英國議員等人表示**“令人振奮”、肯定台灣“最高法院”對死刑量刑的重視。**
台灣地區“最高法院”因為英議員的一句讚許,沾沾自喜到忍不住發通稿炫耀。
台灣網民都忍不住怒罵,“台灣法院現在又變成了英國殖民地”。






不知是否因為被罵多了,“最高法院”隨後默默撤下這份新聞稿,官方給的理由是不宜公佈個案名稱,所以暫時下架修改。
直到12日下午5時左右,更新版新聞稿才重新上架,內容改用“某一死刑案件”來取代湯景華案名稱,但“令人振奮”等涉及英國議員讚許的語句,也被悄悄撤掉。
讓台灣地區“最高法院”喜不自禁的這位英國議員施凱爾是曾是英國皇家檢察署檢察總長,也是英國廢死組織“死刑專案”(Death Penalty Project)的創辦人。
10月1日,施凱爾抵達台灣之後與當地不少官員接觸,並一直髮表廢除死刑的言論。
10月1日,施凱爾對台灣地區副領導人陳建仁表示,自己期待在台灣“法務部”提供給“人權諮詢委員會”的報告中看到為何之前台灣曾暫停死刑,現在卻又執行。
同天,台灣“法務部長”蔡清詳表示,廢除死刑是台當局的長期目標,但目前仍有死刑,依法必須執行。
10月4日,台灣“司法院長”許宗力對施凱爾表示,近日已派人赴英考察,將建立一套量刑準則,讓所有人都能受到一致性對待。
10月4日,施凱爾到台灣法官學院講授“死刑案件之量刑”、“死刑:於國際法下之法律責任”等課程。提醒台灣法官禁止對精障者(精神疾病和智力障礙有關的病患)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