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大型出版集團,拉黑譯者、拖欠稿酬?這樣合適嗎?_風聞
王木铎-2018-10-12 18:00
作者/黃加南
來源/微信公眾號做書(ID:zuoshu2013)
文章為做書獨家稿件,經授權轉載
**做書按:**出版行業的維權常出現在被侵權之後,但今天的文章告訴我們,維權也在籤合同之時。
今天文章的作者是一位非常年輕的譯者,在沒有太多經驗的情況下與某大型出版集團簽署了翻譯合同。合同中既沒有寫清楚共支付譯者多少錢,連拖延出版如何賠償譯者的部分也被劃掉了,基於信任她還是簽下了這份合同,並如期提交了譯稿。
鑑於半年後此書仍未出版,譯者試圖詢問出版進展,溝通幾次後,竟被出版社工作人員拉黑了微信。被拉黑後,譯者更加疑慮,通過網絡發現近年來有很多作者、譯者在“聲討”這家出版集團,甚至有譯者不惜去出版社門口坐着討薪。於是譯者將自己的遭遇和她所發現的情況都在今天的文章中……
如果你覺得這是出版行業的常態,那我們想説:不,這是病態。
(做書頂着壓力發佈這篇文章,一是認為作為行業媒體不光要為有話語權的人發聲,也要為出版業內受到不公正待遇卻人微言輕的人發聲;其次,我們可以預料到文章發佈後會被公關或要求刪稿,但做書不接受任何條件的公關和刪稿要求,如果有異議,請您寫文反駁,做書很願意接收您的稿件。所以如果本文無法查看,絕非做書主動刪除,而是不可描述的力量所致。)
01
我與吉林出版集團的故事
2017年6月,我與吉林出版集團下屬北京吉版圖書有限責任公司的員工李某接洽,約定翻譯英國生物學家Robert Fortune的東亞考察筆記Yedo and Peking。
2017年7月1日,北京吉版圖書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崔文輝在合同上簽字,約定出版後付款,基本稿酬65元/千字(事後所交稿137188字,折算後為8917元)。起初,我對出版後再付款的流程有點擔心,但是在瞭解到這是我國出版界的慣例後,加上對方還是大型出版集團,便不再疑慮。
後來發現合同中沒有寫明若一直沒法出版,該做何處理?關於沒有按時出版將如何賠付的問題,在合同中被“劃”掉了:
2017年8月月底,我向吉林出版集團上交了Yedo and Peking一書譯稿,比合同規定時間早四個月,滿心歡喜地等待書的出版。
2018年1月,我得知與我對接的吉版員工李某已經離職。李某告訴我,他的工資被吉版剋扣,吉版的離職率居高不下。
這番看似無關緊要的對話,也讓我開始懷疑,到底能否如期拿到稿費。
02
被不友善地對待
到了2018年2月,吉林出版社在長達半年的時間裏始終沒有音訊。我開始嘗試用善意的方式與吉版取得聯繫,接着遇到一件怪事:一位不知情的吉版員工提醒我,是否有加入吉林出版集團任何相關的微信羣?我表示沒有,但很樂意加羣。一小時後,北京吉版的編輯部主任齊琳與我對接,表示沒有任何微信羣,並許諾會加快出版進度,試圖以此穩住我。
2018年5月,我發現所翻譯的書籍根本沒提上出版議程,繼續通過友善的方式詢問情況。出版社那邊以“已經在排版”、“就快了,您看看是否要配些插圖”作為回覆。
但在我與其他譯者交流過後才發現,吉林出版集團對我們説的話居然一模一樣。或許一家出版社可以同時對好幾本書進行校對、排版、出版,但這麼多書一起被拖延出版,難道也算正常?所以,這番話會不會只是出版社想“安撫”我們的話術?
2018年8月,距離我交稿已有一年之久,我發現書仍未提上出版議程,於是向編輯部主任齊琳詢問:“出版社是否有什麼困難?”但沒想到,迎來了微信被拉黑的結局。
同時,電話一直打不通,應該也已被拉黑。
2018年8月,我在一個僅有200餘人的翻譯愛好者羣中發聲,竟然馬上就有兩位譯者呼應:
2018年9月,我發現自己突然被移出A羣:
向羣主詢問後,他們告知我,這是吉林出版集團編輯的要求:
同時,我還發現自己被移出了另一個翻譯者愛好者羣:
如果被移除的原因,只是因為我在羣裏坦白自己的遭遇,得到其他譯者呼應,想讓我閉嘴的“神秘人”是否有點草木皆兵了?如果不是因為吉林出版集團拒絕對話,走投無路的我又何必去諮詢前輩們的經驗?
03
其他譯者所提供的信息
我在A羣內,總共找到3位有相似經歷的譯者。除了我,他們都在翻譯圈,訴諸公眾維權的風險很大。但其中一位名叫鄭植的譯者表示,他“傷心透了”,願意不匿名講述自己的經歷。
鄭植在2017年3月與吉林出版集團簽訂合同,翻譯《歐洲人》一書。期間有三個月,是每天花16個小時翻譯稿件。
之後,吉林出版集團便一直藉故推脱出版進程,並以“此前接的項目未能順利完成”為由,拒絕支付預付款。
他在沒有談話的情況下就被吉林出版集團的編輯直接拉黑,試圖與吉林出版集團交涉,但也被各種“程序”之説敷衍、搪塞。
事後,他在北京吉版門口坐了整整一禮拜,才要回不到三分之一的翻譯稿酬。
因為吉林圖書拖欠稿費,他不得不四處借錢,才得以維持基本的生活。
與這位譯者聊完後,我更擔心因為自己一時疏忽,一開始就沒有把合同籤清楚,後面會招致更多麻煩。在焦慮之餘,我開始在網上檢索相關信息。沒想到情況讓我更加擔心……
04
案例:《晴子情歌》
即使出版,也不一定能拿到錢
通過網絡檢索,我發現《晴子情歌》的譯者描述的情況和我非常類似——對****這位齊琳主任拒付工資且拒接電話的控訴。
根據這個事件來看,可以得到三個信息:
(1)吉林出版集團不僅是在書沒出版的情況下拒付譯酬,甚至是出版後都拒絕支付譯酬;
(2)對於微信/電話詢問是直接不理、拒絕溝通的;
(3)與此同時,他們從四年前就開始拖欠稿費了。
05
進一步追索其他案例
更加猶疑的我開始進行時長三個小時的網絡檢索,意外發現10起控訴吉林出版集團拖欠稿酬的案例:
(1)百度貼吧1例:
(2)豆瓣4例
(3)知乎2例(不包括我在知乎發佈的求助文章)
(4)新聞報道4例:
(北貓、盛可以)
順着盛可以的新聞鏈接,我發現除了北貓和盛可以,還有曹寇和學者陳子善也曾聲討過吉林出版集團。
陳子善先生説:“讀@盛氏可以圍脖,得知吉林出版集團蠻橫無理,此乃吉林出版界一貫作風也。我1992年在吉林文史出版社(引者注:吉林出版集團子公司)出《回憶梁實秋》一書,竟漏印編者序!2008年該社重印此書,不但未經我同意在體例上作了改動,而且印出至今也未與我聯繫,好象我已不在人世一樣!”
僅花了三個小時就看到這麼多案例,很可能這也只是吉林出版集團拖欠稿費的冰山一角。其中,百度、豆瓣與知乎上的例子,或許難免偏激,缺少理性和考證。但是,北貓與盛可以所遭遇不公正待遇的兩篇新聞報道,卻能反映一二……
06
北貓、盛可以等作者的案例詳情
根據網絡檢索出的新聞發現,早在2011年底,北貓、盛可以、曹寇就已經聲討過吉林出版集團拖欠稿費的事情。
**北貓在2012年曾發微博稱,於2011年11月交由吉林出版集團出版兒童小説《米小圈上學記》共六本。**目前,六本小説只出版五本,第六本遙遙無期。但拖欠四本小説稿費長達一年有餘。北貓説:“作者要的並不多,我花費數年心血,熬了無數個夜晚寫出來的《米小圈上學記》,只得幾萬塊稿費,還要扣除15%的税,就這吉林出版集團北京吉版圖書還拖欠一年。這一行業,很讓我心寒。”
**盛可以被拖欠稿酬的《可以書》****由吉林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吉林出版集團)出版。**據盛可以稱,當初合同上籤訂的稿酬是版税的百分之八,規定在書出版後90天內付清。按照合同的規定,稿酬應當於2011年5月結清。但其間盛可以多次和該書編輯聯繫,皆被以各種理由搪塞,“我表示要發律師信了,編輯説,發律師信也沒用”。也許是被催促的次數多了,2012年春節前,編輯告知盛可以,春節前鐵定給。盛可以信了,過完年卻發現沒到賬,也沒有任何留言。問之,編輯説賬號有誤。於是盛可以再報一次賬號。一週後,再次問之,答曰,銀行太遠了,會計正忙,等攢多幾部稿費一起去銀行轉。
《越來越》的作者曹寇也在微博上稱:“2011年3月吉林出版集團責任有限公司出版的本人小説集《越來越》,所籤合同第十二條明確寫明:‘乙方應在上述作品出版後90日內向甲方支付報酬但最長不得超過半年。’事實已超過近一年,迄今不僅稿酬未付,也沒有任何解釋和答覆。”曹寇還表示:“之前跟我聯繫的責編去年下半年已經離職了,我問過另外一位編輯,他也離職了,所以我不知道問誰,失去了所有聯繫。如果不是此番盛可以發微博,我還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我的責編在離職前讓我拍身份證照片給她,她轉交給接她手的人,説是年終付款,但出版社並沒有付。”
07
一些希望
作為一個年輕人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解決,因為合同已經簽了,目前除了生氣和焦慮自己的作品可能打水漂以外,我沒有別的辦法。我不是名人更不是大作者,我那點稿費對這樣的出版集團也不算什麼。只是如今覺得當初抱着學術學習和喜歡翻譯的心態草率牽下合同,太天真了。如果善良和天真也是一種錯,這件事對於21歲的我來説真是一堂很好的社會課。
另外,坦率地説,我也非常理解出版社的難處,對於出書拖延、效率慢,是完全能接受的。但是現在,出版集團拒絕與我、我朋友鄭植,以及其他譯者保持聯繫,這讓我們很難接受。再加上,之前好多例子都表明,出了書以後也可能存在拖延付款的情況。基於這些情況,我覺得這家出版社實在太過虧待他們的作者、翻譯者了。
我希望,以我搜集到十分有限的線索和自身經歷,能夠給其他和我一樣的翻譯愛好者們一些參考。現在翻譯者的大環境如此,譯者得先交稿,出版後再由出版社付款。對於許多翻譯者而言,其實非常被動、弱勢,作為譯者,我想替更多同行在此誠懇地請求出版社和編輯們,能否嘗試改變現狀?懇請各位理解翻譯一本書的清苦。
同時,我在籤合同時造成了疏忽與失誤,導致只能被動地等待吉林出版集團的回覆。在此我真誠希望,以我經歷為例,不要再有另外的譯者被傷害,也希望吉版對譯者的惡意行徑能夠停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