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美國消防隊到了火場卻不救火説起_風聞
西方朔-2018-10-12 09:53
《新京報》發表了馬滌明的文章説:“在美國,消防隊即便是救火,都不能偏離公共利益原則:一次美國田納西州歐比揚郡郊一家居民家中失火,消防隊趕到現場後,卻眼睜睜看着大火將房屋燒成灰燼。該市市長解釋稱,該户居民未繳納75美元消防費,消防隊見火不救並無不當。消防隊員的薪酬、消防器材,每一分錢都來自納税人,因而消防資源的使用必須符合納税人利益。如此劃分“納税”和“未納税”界限,或許太沒人情味,但我們卻不能不承認其對“納税人利益”的堅守上,是認真,講規則的。”
很顯然,假如中國消防隊也像美國消防隊一樣做,一定會被網民尤其是公知罵死!---這顯然是政府不顧老百姓死活的“獨裁”行為啊。但是,美國消防隊這樣做,在公知們看來,顯然是尊重合同的正常行為!
近日,消防隊該不該救貓狗,成了熱門話題。馬滌明認為,“消防隊屬於財政供養的國家公共資源,原則上説,公共資源應該服務於社會公共利益。”這話沒錯。但是公共利益也是由一個個的個人利益組成的,許多個人的緊急求助,往往並非是公共利益。因此,消防隊的職責應該定義為:難以預料的緊急危難時刻的救援,以及預防災害。如此定義,就可以清清楚楚地知道消防隊應該幹什麼了。比如某人意外墜入山谷,消防隊應該無償救援,但是,如果是有人明知故犯,偏要去禁止攀登的險處逞能,那麼,消防隊可以救援,但必須讓逞能者完全付費---拒絕付費者,終身記入誠信記錄!
現在,我們就知道可以不可以救貓狗了。完全可以,但是貓狗的主人必須付費---至少必須付救援成本費!當然,這些收費必須像考駕照收費一樣,100%收歸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