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容改革創新失誤者 營造開拓進取好環境_風聞
柯祖轩-2018-10-12 08:39
習總書記強調:“我們做人一世,為官一任,要有肝膽,要有擔當精神,應該對‘為官不為’感到羞恥。”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如火如荼的今天,特別需要敢闖敢試、鋭意進取的精神,也特別需要創業幹事、有勇有謀的幹部。然而信奉中庸之道的中國人,大多習慣於斂其鋒芒,不做出頭鳥。一些黨員幹部相信木秀於林,風必摧之,不管幹啥事,都小心謹慎,以自保為重,於是沉泥於窠臼,不思進取,碌碌無為。怎樣才能“鼓勵大膽探索者,寬容改革失誤者,鞭策改革滯後者”,讓黨員幹部在幹事創業中卸下思想包袱,成了當前重要的課題。為此,李克強總理特意指出“要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給改革創新者撐腰鼓勁,讓廣大幹部願幹事、敢幹事、能幹成事。”省委也出台了《關於激勵幹部幹事創業治理為官不為的若干意見》,其核心思想就是要在改革發展過程中,堅持“三個區分開來”,辯證地對待“探索性失誤”,建立容錯免責機制。這是非常與時俱進、符合當前實際的一項嘗試,因為只有做到鼓勵創新、也寬容失敗,才能最大限度調動廣大黨員幹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要給改革創新者吃一顆“定心丸”。**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即使是按部就班工作的人,也難免要出錯,更何況那些在改革進程中“摸着石頭過河”的黨員幹部們了。生活和工作中卻不乏這樣的事情:積極行動、狠抓落實、敢於創新的黨員幹部,承擔了更多風險,他們在實踐中的新思想、新做法,有可能會改變舊有的發展模式,會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甚至會引起一些人的恐慌、質疑。而一旦他們在探索過程中出現了失誤,便會遭到同事異議,導致考核測評成績不良,甚至還可能被居心叵測之人大做文章。以成敗論英雄,結果只會是氣氛壓抑、士氣低沉。長此以往,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明哲保身者會越來越多,而真正創業幹事的人就會越來越少。黨的十八大以來,習總書記多次強調,要保護那些作風正派又敢作敢為、鋭意進取的幹部。如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關鍵時期,各項重點工作任務重、難度大,亟需一大批充滿幹勁和活力的黨員幹部大刀闊斧改革創新。“容錯免責”機制的成熟與應用,給廣大黨員幹部提供了最大化的支持,營造了可以安心實幹的良好環境,最大限度地調動了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促進其在新常態下有新作為。建立容錯機制,就是要給黨員幹部以“試錯權”,旗幟鮮明地鼓勵和保護改革創新的幹部,使他們成為勇於拼搏的實幹者。建立容錯機制,還要形成保障機制,明確容許的界限、尺度、標準,以及一系列申報、受理、核實、審定、報備等程序,真正為黨員幹部敢想敢幹進行制度性兜底,使其勇於上陣、大膽開拓、少些顧慮。
**要給為官不為者打一劑“強心針”。**近年來,隨着從嚴治黨成為常態,“多幹多錯,少幹少錯,不幹不錯”的消極心態逐漸蔓延在黨員幹部隊伍裏。現實中針對幹部行為的輿論環境、問責機制也的確不夠寬鬆。稍有不慎,便面臨被口誅筆伐,甚至跌入深淵萬劫不復。於是,不少黨員幹部因怕被追責而不敢作為,因怕犯錯而躲開事務,造成行政資源的白白浪費。還有一些黨員幹部,對紀律約束從嚴存在疑慮,不清楚”紅線”“底限”在何處,幹事創業的激情淡化。探索建立容錯機制,正是要解決這個問題。把黨員幹部在改革事業推進中,因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同明知故犯的違法亂紀行為區別開來;把出於公心的創新實踐中所犯的錯誤,同假公濟私區分開來;把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同明令禁止後的一意孤行區分開來。這樣才能最大限度調動廣大黨員幹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從而為幹部撐腰壯膽,使勇於創新探索者輕裝上陣,面對改革攻堅艱鉅任務,能大刀闊斧前行,同時也利於在全社會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濃厚氛圍。
**要警惕成為違法亂紀的“擋箭牌”。**不可否認,容錯機制向敢闖敢幹的黨員幹部釋放了積極信號,也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為官不為的現象。但如何防止其被濫用,成為少數違法亂紀者的“擋箭牌”,也是值得深思的問題。制度的建立,是需要逐步完善的,真正落實容錯機制,還需要完善寬嚴相濟、懲護並舉的配套機制。一要堅持依規運行容錯機制。要明確建立起包含了申請、核查、認定等環節。一方面確保黨員幹部的申訴權力,另一方面也要做到多方聯合調查取證。二要堅持容錯免責的基本底線。在事實容錯機制的過程中,要堅持道德底線、法律紅線、黨紀高壓線,務必要明確界定“敢作為”和“亂作為”的卻別,只容真正意義上改革創新中發生的探索性失誤,而非以改革之名心存雜念、以權謀私之罪,或不切實際的冒進之失。三要以糾錯機制促進容錯機制的完善。建立容錯免責機制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問題,更好地推動改革發展,不能搞“一容了之”,知錯不改。因此,建立容錯免責機制的同時,要建立完善配套的糾錯改錯機制,正確處理好糾錯改錯與責任追究的關係,既體現對幹部責任擔當的保護,又通過經驗教訓的總結,督促幹部找準問題、剖析原因、找出解決辦法。把可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容錯免責”作為改革發展中最具時代特徵的一項政策,既是“尚方寶劍”,讓幹事的幹部能作為、善作為;也是“催化劑”,激勵鞭策為官不為的幹部邁開步子。擔當有為的優秀黨員幹部,理應受到重用,成熟的“容錯機制”定會激勵更多改革創新者大顯身手、奮勇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