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如何成為了反對禁毒的證據?_風聞
今天敲钟人不来-2018-10-12 17:47
“自由意志主義”,即一個人在不侵犯他人的人身和財產情況下,有貫徹自己的意志,去做他任何想做的事情的自由。由這種哲學引申出來不少具體的政治觀點,一個個都充滿爭議。其中可能爭議最大的就是“毒品合法化”。今天看到的一篇微博,來自@李雪愛與自由:
支持禁毒的人,我都會問一個問題,你會因為毒品合法而吸毒嗎?每一個人的回答都是:我當然不會吸毒。我再問,那你為什麼會認為毒品合法就會大幅增加吸毒人數?他們一律回答,別人會啊。
邏輯的腦神經迴路缺損的人,最喜歡做的事情,是為別人代言。在他們的眼裏,別人都是傻逼弱智,隨時都想要殺人放火自殘,完全不能自我負責,所以必須由他們的“正確世界觀”來管束,按照他們的道德標準來生活。
這篇微博本身比較…呃…淺顯。我相信原博主的水平遠不止此,所以多看了幾眼他的微博,發現了一篇他轉貼的鉛筆社舊文:鴉片貿易:被高估的罪惡。這篇就有意思多了。因為它用中國的鴉片戰爭來論證禁毒是徒勞無益的,開放毒品則反而有助於吸毒人口的下降。這麼一個“反常識”的理論一下吸引了我的興趣。
我想先説説的是,我對“自由意志主義”本身持中立立場,甚至對“毒品合法化”這個觀點我也有一定的保留。我之所以這一次不吐不快,只是想讓大家看看各路政治哲學思想家們(somehow他們喜歡管自己叫“經濟學家”)在推銷自己的觀念時會如何操作他們手裏的歷史數據——是的,我不站左不站右,我的初衷是站歷史。
其實文章很簡單。文章的核心論點、論據和論證都基本上是拷貝了文章中給出的一篇哈佛大學自由意志主義經濟學家們的期刊文章。我可以很方便的下載,您我就不知道了…但總之,現在我就直接把矛頭指向原作了。
原作其實也很簡單,先是回顧了一大堆高中近代史教材內容,然後最核心最關鍵的部分就是這麼一張19世紀東印度公司鴉片人均出口額歷年變化圖:

19世紀東印度公司鴉片人均出口量變化圖
原作中對這張圖的評論如下:
…Overall there is a strong upward trend, beginning around 1820. This trend potentially reflects increasing population, higher income, or an expanding taste for opium. There is substantial volatility during certain periods, especially the war years (1839-1842 and 1855-1866).
The key feature of the data is the absence of increased export growth after legalization. If
anything, the trend line becomes less steep around the time of legalization, and it eventually turns downward. If legalization increased consumption, exports should have grown faster after legalization, barring a substantial substitution toward domestically produced opium. Thus, the raw data fail to indicate that legalization increased consumption.
翻譯過來:…總體上從1820年開始有一個很強的上升趨勢。這個趨勢潛在地反映了人口的增長,收入的提高,抑或是對鴉片體驗的擴展。在特定階段,特別是戰爭年代(1839-1842和1855-1866),該趨勢波動很大。數據的關鍵特徵是合法化後並沒有出現出口增長率的增長。如果説有變化的話,這個趨勢在合法化那個時間點左右放緩了,最後變成了衰減。如果合法化促進了消費,出口額應該在合法化後增長更快,阻礙內產鴉片的產量。因此,原始數據不能表明合法化促進了消費。
以這張圖為出發點,哈佛的經濟學家們開始發揮,運用起統計學的手段,得出了“中國的鴉片合法化”反而放緩了鴉片消費的結論,於是暗示了全球範圍內靠立法禁毒之徒勞無益。中國的自由意志主義者們翻譯轉載時自然人云亦云地隨之起舞,囫圇吞棗之後以驚世駭俗地標題放出來,吸引了一大批眼球,至今為各路經濟學家們津津樂道。
這段評論分析本身沒有大錯,習慣閲讀學術論文的讀者很容易就被作者帶入各種技術細節,並在用自己的科學知識核對驗證後,得出“嗯,説得沒錯”的結論。
這就是一個狡猾的科學作者想要達到的效果,他在不經意間讓自以為有判斷力的讀者默認接受了他自己設定的遊戲規則。是的,這張圖裏,原始數據沒錯,分析評論沒錯,但是兩者之間卻有一個作者悄悄設定的錯誤標度,那就是1858年清政府正式宣佈鴉片合法化這個節點。作者的所有評論,以及後來的統計分析都是以這個唯一時間節點作分野,拿這個節點之前和之後的數據特性作比較,得出他想要的“鴉片合法化”降低鴉片消費的結論。
作為一名普通的中國讀者,若是讓你來討論禁煙的效果,你會選擇1858年清政府正式合法化鴉片貿易麼作節點麼?開玩笑了,咱當然會選擇1842年第一次鴉片戰爭失敗,南京條約簽訂,五埠通商這個時刻作為節點來討論。因為在這個點上,即使清政府嘴上還硬,不肯搞合法化,實際操作上它還能做什麼以阻止東印度公司來華販煙?還有哪個官員敢效法流放新疆的林則徐替朝廷查處煙販?以我大清末年的地方政府權威,對鴉片的控制力在此之前其實做的也要比説的打個大折扣。1842年以後更是完全清零,和“正式合法化”之間只是一個名義上的差別。一個對中國近代史稍有了解的學術人想要討論政府控毒對毒品消費的影響,不可能不去選擇1842,而非要死扣“政府宣佈合法化”的字眼,去選擇1858。那這些哈佛大學的自由意志主義者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回到原圖。1842年我用紅圈標註,1858年我用綠圈標註。這下就很明顯了,紅圈與綠圈之間正是整個人均出口額曲線上升最猛烈的時間段。也就是説,要是用1842取代1858作節點,那數據分析的結果和作者現在操作出來的結果正好相反:當清廷失去了對鴉片貿易的實際控制力之後,東印度公司的鴉片出口額大幅增長,鴉片在中國的消費量當然毫無疑問地隨之暴漲。東亞病夫們的成型不在此時,更待何時?現在明白為什麼作者會罔顧歷史事實,故意選擇1858了吧?
等等,我們會不會太過嚴苛,太過誅心?會不會人家美國的經濟學家真的就是不瞭解中國的近代史,不小心按照字眼選擇了1858?那我們不妨看看作者之前在交待歷史背景的時候講了些什麼吧。關於1842到1858年之間的歷史,他就説了這麼一句話:
In particular, the British urged the Chinese to legalize and tax opium to alleviate their financial woes and gain control over the trade. The emperor disagreed, saying nothing will induce me to derive a revenue from the vice and misery of my people.
翻譯過來:英國人特別要求中國人合法化鴉片貿易並從中抽税,以緩和他們的財政困境並掌控貿易。皇帝陛下拒絕了,他説:“什麼都不能令我從我的子民的墮落和悲劇中獲利”。
然後就直接跳到1858年了。從這一句草草的交待中我們看到了作者交待的事實:皇帝不同意合法化鴉片。他想暗示給讀者的信息則是:“沒錯,所以這裏不是事情起了變化的節點,看後面。”從這裏我們完全可以斷定,狡猾的作者完全瞭解當時中國的情況,他知道自己的漏洞在哪裏,因此他針對這個漏洞,用一帶而過的文字引導讀者略過這個漏洞,同時又保證自己並沒有撒謊——這就是一個“合格的”學術騙子慣用的話術伎倆。即使有人揭穿,他還可以退一步表現無辜,不至於影響到自己的學術生命。
至於中文文章的作者,我國的自由意志主義者,在查看外國文獻時,很難想象他們會願意較真地用批判性思維去檢驗同黨人士的學術誠實度,自然迫不及待地舞起漢語的話術大棒,開始營銷自己的觀點了。

至於我自己的結論?很簡單,哲學觀點咱倆説,禁毒效果咱有例説例。但鴉片戰爭這檔事兒,真不是你們該撿起來亂用的武器。這是一個,還有呢,希望經濟學家們操歷史的時候,輕一點兒,温柔一點兒,留點情面。
(作者:暗黑逆戟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