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寒冬下的寡頭時代_風聞
YAKIK-why even try?2018-10-13 13:00
01 凜冬
從千禧年的互聯網泡沫破碎,到08年金融危機,16年的資本寒冬,再到現在,互聯網行業好像就沒從寒冬走出來過。前天(10月11日)晚上,騰訊控股發佈公告,耗資3870萬港幣回購144,000股股票。而這已經是騰訊連續第23個交易日回購股票了。

今年2月份,騰訊的股價還一度破了歷史,達到了475.72港元的高價。然而,今非昔比。11日早上,騰訊的開盤價為274港元,較前一交易日收盤價跌了4.44%。而11日下午16點收盤時,騰訊股價再度下跌6.77%,報價267港元,市值2.54萬億港元。這樣的數字,創下了騰訊15個月來新低,連續10下跌的記錄也是騰訊上市以來最長的連跌記錄。超過40%的下跌幅度,1.7萬個“小目標”就此蒸發,騰訊再也不是全球前十大公司了。
看着很可憐對不對。沒關係,撲街的也不止我們。中概股下跌,美國科技股也沒好到哪裏去。當年以“閲後即焚”為賣點的Snapchat,15年拿下了包括阿里在內三家對沖基金5.37億的融資,躋身美國十大風投交易。然而,它的股價跌得真的不是一般的漂亮。今年2月7日,它達到了年內最高價20.75美元。而就算是今兒它小幅上漲了,也不過只到6.81美元。

而大名鼎鼎的五大科技巨頭也全線下跌,Facebook,蘋果,亞馬遜,Netflix,谷歌母公司Alphabet,跌幅都超過4%。Netflix創下兩年最大單日跌幅,亞馬遜一天內損失500億美元。整體而言,市值一日蒸發超千億,這是2011年8月以來,美國科技股們最慘烈的一天了。而緊隨其後的除了中國,英國富時100指數收跌1.9%,日經225指數低開2%,澳大利亞ASX200指數盤初跌逾2%。真是一個都別想跑。

那麼,問題來了。雖然各自下跌的理由不同(比如作死東),但為啥全球的科技股會有這樣一派“一損俱損”的風景呢?
02 寡頭
這,就到了我們題目的後半段-“寡頭模式”了。在產能過剩的基礎上,產業、行業集中度持續提升,利潤越來越集中到頭部。過去那種欣欣向榮的自由競爭時代已經是昨日黃花。與大部分行業相似,互聯網行業也在利潤集中之下,形成了“寡頭時代”。
順帶一説,全球排名前20的互聯網公司,中美對半分,這算不算也是一種寡頭呢?

説回正題,在這張表上,排名前五的公司分別是蘋果,亞馬遜,微軟,谷歌,臉書。這裏面蘋果、微軟、谷歌三家公司包攬了全球幾乎所有互聯網用户的手機及電腦系統。而谷歌和臉書不僅拿走了廣告行業六成的利潤和九成的增長額度。這兩的市值加一加比搶錢大户迪士尼、時代華納、21世紀福克斯、CBS和Viacom再加一起還多個兩三倍。

而亞馬遜就比較不一樣了,它一家掌握着美國將近45%的電商市場以及75%的電子書市場,其他十二家在線零售競爭者的銷售額加一起也就它的六分之一。06年到16年的10年時間裏,股價漲了1910%。有亞馬遜會員的人,比16年美國大選投票的人都多。不過,雖然亞馬遜淨銷售額的增速始終保持在兩位數,但是亞馬遜的淨利潤卻撲得可怕。過去幾年收入最高的時候,利潤不到銷售額1%,負回報什麼的也是正常。但,就算這樣人家的股價還是那樣高。
錢呢?花了。套用一下《權利的遊戲》的梗。你面前的是零售商,市場平台、物流和遞送網絡、支付和信貸服務提供者、拍賣行、主要的出版商、影視節目製作者、時尚設計者、硬件製造者、領先的雲服務平台和計算能力擁有者 – 亞馬遜。

換句話説,如果亞馬遜打算進入一個新的領域,那麼很大幾率,這個行業裏的其他零售商只有等死的份。當亞馬遜的CEO貝佐斯宣佈要買下Whole Foods Market,在連具體的計劃都未出爐的情況下,克羅格公司的股價直接從31美元掉到了22美元。以及,亞馬遜向隔壁的谷歌買了一堆的關鍵詞廣告。從運動商品到家庭用具,1353個關鍵詞裏,亞馬遜就擁有15%。

14年,亞馬遜和出版社阿歇特之間爆發了一場商業大戰。亞馬遜要求提高從阿歇特銷售的圖書的分成,阿歇特表示拒絕。雖然亞馬遜並沒有完全禁止銷售阿歇特, 但還是它開始拖延配送,提高價格,甚至把谷歌引向其他出版商。
上週,亞馬遜把最低時薪提升到了15美元一小時,並且還增加了其他的一些獎勵措施。看起來很不錯對吧。多麼好的公司呀,為員工福利着想。但是,資本家怎麼可能這麼耐斯呢?

首先呢,這15美金的時薪,其實比美國倉儲行業非管理性員工的平均時薪還低3美元。再者,這次漲工資的背景是,是參議員桑德斯(16年民主黨總統候選人)點名道姓的批評及加税提案。
不過這些都不重要,最最最騷的操作是:1)亞馬遜在這個時間點公佈漲工資;2)亞馬遜準備開始倒逼美國聯邦政府提高規定的最低薪資水平。美國聯邦現在的最低工資是7.25美元/小時。而美國萬聖節、“黑五”、聖誕節等銷售高峯即將來臨,許多零售商們都會在這個時間點招聘“假期僱員”。而近年來美國失業率下降,使得零售商們的招聘變得困難許多。

今年早些時候,亞馬遜的幾家競爭對手也都宣佈了提薪。沃爾瑪漲到了11美元/小時,塔吉特提升到12美元/小時,好市多提高到14美元。而亞馬遜這次漲到了15美元,並且還準備“鼓勵競爭對手和其他大型僱主加入”。你猜,大家是不是都和亞馬遜一樣有錢?
誠然,互聯網公司們確實做了許多創新,方便了我們的生活。但是隨着科技寡頭們愈加龐大,負面作用也愈發明顯。以亞馬遜為例,前有總統特朗普連發推特炮轟,後有媒體學者呼籲學習“洛克菲勒集團”的處理方式。然而,根據美國的反壟斷法,考慮到亞馬遜壓榨的是其他商家,即使特朗普再暴跳如雷,也不可能像歐洲人那樣啓動反壟斷調查。

03 前車之鑑
説回中國,開頭説到騰訊,但BAT三家,要跌哪有隻撲一家的道理。10號,阿里巴巴137.92美元的盤中價創下了52周的新低,1600億美元的市值縮水,幾個月前211.70美元的股價彷彿是就是個夢。AT出事,B怎麼可能獨善其身呢?今年5月6日,百度達到了284.22美元的高位後就一路下跌,11日的收盤價為194.26美元,跌幅將近30%。巧的是,這也是百度52周來的新低。
然而,就像是美國的五大科技公司那樣,不管怎麼跌,巨頭永遠都是巨頭,要知道這三家背後代表了中國互聯網73.9%的市值。搜索用百度,聊天用微信,購物用淘寶。沒錯,他們是各自有競品,但有哪家做到了和他們差不多的市場額。

再進一步説,在各自的投資、併購下。我們現在日常生活裏幾乎所有的互聯網服務都有這三家的影子。上班騎個自行車吧,摩拜和ofo佔了共享單車90%的市場,背後對應的是阿里巴巴和騰訊的控股。午休叫個外賣吧,餓了嗎和美團的背後還是阿里和騰訊。
前段時間,滴滴出事,關於“壟斷”作惡一説此起彼伏。但大家知道“滴滴出行”為何能夠做到嗎?2015年,阿里出資的“快的”和騰訊旗下的“滴滴”合併,並就此誕生了“滴滴出行”。隨後,滴滴併購了優步中國,搭車費用緊接着上漲了30%。
時間退回“快的”和“滴滴”合併之時,當時就有不少學者質疑這會導致打車市場被壟斷。然而,雖然我國早已於2008年就出台《反壟斷法》,雖然16年習大大就説過“當前,我國互聯網市場也存在一些惡性競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情況”。但是,無論是滴滴,還是BAT,在這些寡頭們併購、合營之時,《反壟斷法》從未“為難”過他們。

(來源:澎湃)
在谷歌離開了中國後,百度一家獨大,於是魏則西事件,血友吧事件,百度全家桶層出不窮。在滴滴併購了優步之後,空姐事件,樂清事件,甚至最近還爆出了喝尿事件。最令人感到諷刺的是,同樣是收購優步,今年3月東南亞最大拼車服務平台Grab卻遭到了新、馬、菲、印尼四國的反壟斷調查。
那麼,為什麼我們就不行?
第一個原因,説來可能你不信。我國的《反壟斷法》壓根不禁止企業具有壟斷地位。我國法律禁止的是企業在壟斷之後,是否在經營過程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當然,法律背後的制定自有其道理,不是你我這樣的非專業人士可以置喙的。但是在法律法規的實施過程中,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企業們花了那麼多錢聘請的法務團隊也不是吃素的。一羣高智商的人每天拿着放大鏡逐字逐句地研究法律的每一個漏洞,幫助企業開發各種規避審查的方法和策略。
根據《反壟斷法規定》,較大企業通過併購導致商場上競爭者減少的行為,應進行事前強制申報。《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裏還説了,只要具備一下兩個中任意一條的,在併購前應向商務部主管部門申報,否則不能進行合併。
(一)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全球範圍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100億元人民幣,並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
(二)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20億元人民幣,並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
你覺得,滴滴和快的兩家營業額達標了嗎?或者,換個問法,14年中國打車市場景氣嗎?


法不嚴則不治,令不行則不嚴。申報這個問題另説,就是違反了規定,濫用了市場支配地位的,也不過是“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於調查過程中,拒絕提供有關材料的,最嚴重也不過一百萬的罰款。

04總結
昨天晚上,跌到爹媽都快不認識的科技股們各自都開始反彈。亞馬遜、蘋果、Netflix的漲幅都超過了2%。而同樣的,騰訊漲了8%,阿里巴巴和百度也都漲了將近4%。世界範圍裏,上證綜合指數上漲了0.9%,日經指數上漲了0.5%,德國DAX指數上漲0.5%,法國CAC指數上漲0.7。還是那樣的“一榮俱榮”。
巧合的是,不管是中國還是美國政府,一方面都盼着這些科技股能夠帶領着其他股票一路高歌。一方面卻暫時也都拿這些企業沒辦法。美國《反壟斷法》的基準是消費者,所以亞馬遜討好消費者轉身敲詐其他商家。中國《反壟斷法》的基準是濫用市場定位,可是這麼多年來的案例裏,我看到了高通、微軟、奔馳、河北政府,卻沒看到過中國的科技寡頭們。
或許有人會説2017年的紫光集團,但這是商務部針對未依法進行反壟斷申報公開開出的首張罰單,也是商務部針對國有企業海外併購的反壟斷違規行為的首張罰單。不涉及行為,不涉及國內,這些都可以忽略。但是紫光收購鋭迪科全部股份9.07億美元,罰單罰了紫光30萬人民幣。
美國近20年的互聯網泡沫,本該是中國的前車之鑑,但很可惜,我們的互聯網行業看似並未為此籌謀,在人口紅利逐降的重壓之下,中國的互聯網何時才能走出這個凜冬?寡頭這個問題我們又該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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