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為躲債編造車禍消息僅債主可見,債主轉發被拘_風聞
没有故事-还没写完的风闻小编2018-10-17 17:48
這操作太狠了。
據華商報17日報道,女子為躲債,發朋友圈稱“發生7人死亡車禍,被堵高速”,沒想到債主未經核實轉發至微博。近日,洋縣警方查辦一起網絡造謠案件,依法行政拘留1人,批評教育1人。

10月12日下午,洋縣公安局網安大隊民警發現:新浪微博用户名為@“小楊熱線FC”的網友發微博稱:“出車禍了,死了7個人,在這堵車。有朋友今天從漢中回西安經過洋縣路上碰到交通事故,希望路過的司機朋友注意安全。”並配發有2張車禍現場圖片和一張微信聊天截圖。

民警核實發現,洋縣境內並未發生車禍,該微博信息為虛假信息。
經核查,網民“小楊熱線FC”的真實身份為:居住在西安市灞橋區的甘肅成縣人楊某康,現年29歲。民警立即趕赴西安開展調查。
12日晚8時許,民警將嫌疑人楊某康傳喚至西安市公安局滻灞分局十里鋪派出所進行詢問,楊某康承認其在微博發佈了這則信息,並稱消息來源於其朋友楊某娟(女,26歲,甘肅成縣人,現住西安市未央區)的微信朋友圈。
10月15日,民警將楊某娟傳喚至西安市公安局經開分局開元路派出所詢問,楊某娟承認其借了楊某康的錢,楊某康要求其還錢,為製造自己不在西安的假象,楊某娟在網絡上搜索了幾張車禍圖片,發佈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稱出了車禍,死了7個人,自己被堵在西漢高速洋縣段。但該條信息僅讓楊某康可見。10月15日早8時,楊某娟已將該虛假信息刪除。

目前,洋縣公安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楊某康行政拘留7日,對楊某娟進行了批評教育。

也就是説,靠着一條僅對某人可見的朋友圈就將債主“坑”成了這樣。
但是有一點疑問,警方的處罰結果是“違法行為人楊某康行政拘留7日,對楊某娟進行了批評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楊某娟是因為發到朋友圈但僅對一人可見,所以只是“批評教育”,而楊某康是因為發到微博上,所以是違法行為人,要行政拘留7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