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音樂人收入差距11倍!三成中國音樂人收入為0!我們該反思什麼?_風聞
哎呀音乐-哎呀音乐官方账号-一直想学习一门乐器,却不知从何开始?来!我教你呀2018-10-17 12:21

中國傳媒大學音樂與錄音藝術學院副教授張豐豔課題組,在9月底發佈了一份《音樂人生存現況與版權認知狀況調查研究報告》,這份報告指出了幾個殘酷的事實:
美國音樂創作主體的人均年收入是中國的11倍。其中,美國音樂製作人的收入是中國音樂製作人的近25倍。
美國人人均音樂消費水平16.41美元,而中國僅為0.15美元,美國的人均音樂消費是中國的109倍****。
近三成中國音樂人收入為****0。
只有三成音樂人可以靠音樂收益來養活自己。剩下的七成音樂人,必須要靠兼職****為生。
參與這份調查的406位人士裏,年齡從19歲到60歲以上不等:只包含了樂手、詞曲作者、唱作人、音樂編曲製作人、錄音師、歌手等,沒有把音樂媒體人、經紀人及音樂教育者等職業算進來。
可以説,這個報告非常真實地反映了全年齡段中國音樂人的行業生存現狀。

首先來看一下音樂人的收入情況。
報告顯示月收入1萬元以上的音樂人佔比14.91%,月收入低於5000元的約24.23%,其中8.7%的音樂人月收入不滿2000元。
▲税前月收入
這個收入,是指的每個月的個人收入。
不幸的是,從音樂收入來看,有29%的人沒有任何來自音樂的收入,只有30%的音樂人可以靠音樂收益來養活自己。
▲音樂收入
有時候你會覺得音樂人其實很可憐,他們一邊在自己的作品中描述理想、描繪想象中的美好世界,一邊卻不得不要面對“貧窮”。
所以,大家不得不從事其他具備穩定收入的職業,保證自己不用餓着肚子創作音樂——但這樣,從投入的時間和精力來説,又真的能產生好的音樂作品嗎?
你所喜歡的音樂人動態越來越少,很有可能他已經把時間用去幹別的能賺錢的事情去了,兼職收入才是能保證持續創作音樂的支撐啊!

除了兼職之外,來自音樂的收入主要集中在哪些地方呢?
▲音樂人音樂收益來源
最正常的音樂收入,其實是通過音樂作品的銷售得到的版税。然鵝,只有5.91%的人認為,自己能靠版税吃上飯。
有錢總比沒錢好,那大家對自己的音樂收入滿意嗎?
▲收入滿意度
看來我們的音樂人,從業音樂的幸福指數真的太低了,還有27.7%的人已經麻木到沒感覺了……
從不同的職能來看,音樂製作人****的幸福指數最低,或成最大輸家……
▲不同工種對自己收入的滿意度
江湖中有句話叫做:編曲人不等於製作人,但製作人一定得會編曲。
音樂製作人是非常重要的音樂藝術塑造角色,職能非常像電影導演。製作人要乾的事包括控制錄音工程的排程、訓練和指導新的音樂人、組織調度製作預算和資源、進行市場定位和包裝音樂人進行市場投放,甚至還包括詞曲創作、編曲、錄音、混音、母帶——工作量非常之巨大且艱辛。
和大家分享一下唱片工業時代,要成為一個音樂製作人的基本要求:
• 敏鋭地熟悉各種樂器表現能力及樂器演奏法
• 具有良好的樂感,能夠把握音樂所刻畫的音樂風格
• 對曲式、音樂段落結構的優化組合有良好的駕馭能力
• 具備樂理、基礎和聲知識
• 具備中外名曲的賞析能力
• 有良好的作曲、配器(編曲)能力
• 會演奏一種或多種樂器
• 對市場的需求和導向有準確的把握
• 對音樂人風格和作品的風格掌握並表現到位
……
但在國內,雖然音樂製作人收入處於音樂人羣體的中上水平,但超負荷的工作量和實際收入是不成正比的。由於市場(大眾)對於音樂行業的陌生和不重視,哪怕是歌手在整個音樂製作環節裏只佔據了 1%,製作人拿一首歌的錢還不如歌手——就算和歌手一樣多,也還是少了。
音樂人對收入不滿意,還是因為自己投入的精力、付出的時間,與回報不成正比。
實際上大家都能感受得到的,對吧?
再回頭看看上面那句話,雖然編曲人不等於製作人,但是在“窮”這件事上,大家還是能彼此畫一個等號的。

國內的音樂人不賺錢,但國內卻有數字音樂用户5.5億人,是美帝總人口數的1.7倍。可是,美國人人均音樂消費16.41美元,而中國僅為0.15美元,美國的人均音樂消費是中國的109倍。
以前是得要買下CD才能聽到歌,現在轉到互聯網了,手機電腦大家隨便一點一劃就能聽到音樂。音樂付費這件事吧,雖然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有了尊重別人的版權意識,但當前國內數字音樂付費率還不到4%。
你看似整個市場好像一片繁榮,音樂人都能過得很好,音樂也能銷售得很好,可那僅限於頭部S級藝人。作為各種音樂平台來説,要的是流量,至於沒有流量的音樂人,作品也很難被得到推廣。
就像演出的出場費,S級歌手可以拿150萬,但那些沒有流量水平卻很超羣的專業級歌手,拿100塊錢出場費的比比皆是。
報告顯示,**有****54%的音樂人從未賣出過一首歌;除去24歲以下的音樂人,仍有47%**的人,他們上傳到在音樂平台上的作品,一首歌都沒人買過。
大家知道汪峯這些年在互聯網上的音樂版税收益是多少嗎?別看汪峯有非常多膾炙人口的歌曲,點擊量也早都過億,可他全部作品加起來拿到手裏的版税只有60萬。
這是汪峯,還有很多人別説60萬,可能連6塊錢都沒有。
到底是版權意識的問題和平台推廣問題?是大眾音樂審美的問題還是作品本身的問題?
顯然都有問題。這值得我們深思。

我們的音樂產值能做到全球第10(參考IFPI-《2018全球音樂報告》),我覺得還是在吃人口的紅利,整個音樂市場並沒有在一個非常成熟健康的體系下實現收益。
國內的音樂市場環境好不好,別看那些門户的公關稿,大家捫心自問一下:近些年,還有什麼膾炙人口的歌曲?就像90年代和千禧年初那些家家户户都會唱的老歌。
音樂作品是音樂產業的核心,沒有音樂作品做個屁的音樂產業生意。音樂作品是人創作出來的,這麼簡單的道理,很多詞曲創作者還是會因為的生活壓力,導致無法保證音樂的持續創作。
據目前的各種報告顯示,我國的文化產業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為 3.1 萬億,佔比4.14%;中國音樂產業整體營收 3253 億元,佔文化產業總產值 8%。文化產業中的電影、舞蹈、動漫、遊戲、戲劇、電視節目等,沒有一個能夠缺少音樂對於內容的支撐,可以説文化產業的發展是離不開音樂的。
**但奇怪的是,國內的環境現狀讓我們看不到市場對於音樂價值的尊重。**據業內人士透露,一部投資上億的電影,給到音樂部分的預算一般只有 30-50 萬(經過一層層鏈條最終達到音樂創作者手裏的少之又少);有時候電影方還會覺得音樂不必要花這麼多,於是就用宣發資源置換免費片頭曲片尾曲,或者直接用免費的罐頭音樂。總之,怎麼能夠降低音樂成本就怎麼來。
外部這樣,內部依然。音樂平台、廣播電視節目侵權音樂人作品並且權利人無法維權,這些事情也是屢見不鮮。
“專注於音樂創作”,沒想到在現在竟成了國內音樂人們一個奢侈的夢想,也有越來越多的音樂人自我認同和社會認同感同時異常低下,實在是辛酸。

幸運的是,音樂的價值在發達國家已經得到了充分的體現,比如在此前我們討論過的日韓音樂的教育和發展,大家就清楚得很。全球音樂產值榜單上,與日韓音樂存在關聯的美國,常年都是穩坐第一把交椅,去年全球銷售業績最好的音樂人,70%全來自美國。
一起來對比一下兩國的音樂具體人羣,先來看大家比較關心的樂手收入:
**中美樂手之間的收入差距實在是太大了,7.6倍的收益差啊鄉親們!**已經接近兩國人均GDP差距值了。
在中國,**樂手的收入低於歌手收入的一半;在美國,樂手的收入大約在歌手的23%左右。**兩國樂手的生存狀態都很堪憂啊。
**兩國歌手的收入懸殊更大,美國歌手的收入是中國歌手的19倍……**近些年越來越多的娛樂節目讓歌手供大於求,很多歌手只能處於被選擇的尷尬境地;此外對於給錢方來説,這個歌手有名,要多給錢;這個歌手沒啥名氣,就扯着嗓子唱了幾首歌而已,200塊吧很合適了,再給你包個餐。反正種種原因,造成了國內歌手的收入十分不理想的狀況。
下面是兩國音樂製作人收入對比,一萬點暴擊傷害預備:
前面已經介紹過製作人是幹嘛的了。因為對專業素養的門檻要求,國內很多製作人都是科班出身,並且在成為製作人之前,耗費了大量的學習和設備成本。
兩國的製作人收入是懸殊最大的,中國製作人的收入要乘以24,才和美國的一樣多。
中國有非常多的音樂製作人水平都很高,只是幸福指數真的沒法高起來。
還有其他的,比如錄音師收入。美國錄音師年收入在20萬美元的樣子,摺合人民幣140萬,中國的錄音師年收入只有10萬。
還不得不提,早在前幾年國務院就取消了錄音師職業資格許可。
所以有個問題我一直不是很理解:既然取消了這個職業資格許可,那現在很多沒有持證上崗的錄音師,是不是都算是在違規作業和非法收入?

美帝不是因為掌握了核心技術,而因具有健康成熟的版權保護體系、音樂產業市場體系和對音樂教育的重視程度。
我來給大家做一波順序,無論幹啥事都要先學習對吧?**所以音樂教育其實是整個音樂產業的源頭,源動力一般的存在。**所以大家也別哀傷只有老歌好聽,現在的流行歌都沒辦法聽,因為你我都知道中國當前的音樂教育現狀,按時間推算,該來的總會來的,現在,就來了。
肯定有人會問,為什麼一定要搬出美國來對比。難道説向事實的世界第一學習好的經驗,有什麼問題嗎?但不知道為何,關於如何賺錢的經驗,資本們倒是鑽研得有板有眼,但似乎卻沒有學到如何規範市場和行業、建立健康成熟的可持續發展體系,讓音樂產業變得真正有秩序。
可能大家都會説,是互聯網的來臨擊垮了唱片工業,所以音樂市場才萎靡不振。
這是多臭的一個屁啊。
在美國,傳統的唱片工業被數字流媒體服務摧毀了,來自數字單曲和專輯的銷售額也在持續下滑,但付費訂閲服務的迅猛增長則意味着,在美國音樂產業的成熟的版權制度與付費環境下,構建了另一種持續的盈利模式止住了頹勢。這個放眼全球有音樂產業存在的國家,都是如此,包括日本這種傳統與流媒體依然並駕齊驅的奇葩又火熱的產業環境。
**在中國,本來就起步特別晚的音樂人主營盈利模式——唱片工業被摧毀後,就真的被毀了。**取而代之的各種數字音樂平台,我覺得目前沒有一個是真正把點放在建立完善的音樂人扶持政策和音樂人互聯網盈利模式。
原因太簡單了。
國內在上世紀經歷了某個時期之後,音樂市場直接跳過了發酵、醖釀階段,直接井噴式的瘋長,當這個行業開始看得到一定的經濟規模之後,各種其他行業的投機分子就都來企圖分得一杯羹。
最慘的事,這種井噴生長,讓人忘記了還有音樂人才的培養、選拔、成熟,國民基礎音樂教育這種源頭之源頭的事情。

説到底這些「歷史遺留問題」短期內一定無解,但很高興的是,現在看到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對音樂有了「醒悟」,認為音樂不止是彈彈唱唱而已,多數人都是被琴行和機構坑害過的,於是也開始到處想辦法,只為尋求能夠讓自己重新系統學習音樂的地方。
這麼想是對的,雖然我在前面分析了很多,但我一直覺得:
最大的問題其實是作品質量的問題。
現實是,不管是流行還是獨立音樂人的作品,都處於越來越難聽的地步。很多人都標榜自己的音樂如何如何特別,拜託,可以做得讓普通老百姓也能聽懂可以嗎?
想在短期內提升大眾的音樂審美是非常難的,但是將自己的音樂,試着進行新的融合嘗試,讓大眾也能有共鳴,我覺得這才是國內的音樂人應該做的。就像你説你彈吉他的速度可以達到600bpm,什麼風格都會一點,但你要考慮到大眾的音樂審美,可能這事兒對大眾來説,除了“哇你好厲害喔!你會彈抖音歌曲嗎”,是不會有任何共鳴的。
這事情不簡單,但改變自己比起改變別人來説,要容易得多,只不過,最大的困難莫過於自己的音樂知識是否足夠支撐將音樂平民化。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理解,因為整個中國的音樂產業環境就是一團亂麻,唯一的解決辦法只能從源頭教育入手。
所以還是多系統的學一些音樂知識武裝自己吧。就算以後你不打算成為一個職業音樂人,但至少因為你會音樂而改變了自己,你的人生一定會非常精彩和不平凡的。
*本文數據來源:《音樂人生存現況與版權認知狀況調查研究報告》